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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页(第1页)

家里房子抵押出去那会儿,他自己租房子,每天点外卖,专门挑便宜、分量大的菜,一份菜加两份饭,可以解决午饭和晚饭。

半个月之后,他就彻底吃吐。对于最便宜的辣椒炒肉,到看文字就会有生理性反胃,网上科普说自己做饭会比点外卖便宜三分之二,于是他咬牙买了一套锅碗瓢盆。

吃过自己做的无比难吃的青菜,焦得不能再焦的肉,怪味的胡萝卜,还有甜味的炖鸡。

总而言之,独自生活的一年多,他的手艺练出来了。

岑叶做的三菜一汤——清炒藕片,油淋空心菜,胡萝卜炖肉,还有西红柿鸡蛋汤。

越随从书房出来,坐下来吃了口,夸赞道:“很不错。”

难道他认为会很难吃?岑叶莞尔,很快克制住。

幸亏越随好像也没注意到。

岑叶拿起碗筷,才想起来,这好像是第一个吃到他做的菜的人。

他曾经以为,只有从病床上好转的父亲会首先吃到他做的饭,并且会难过又欣慰到老泪纵横。

他有点伤感,可望了望越随,又觉得自己其实很幸运。

越随说得没错,他已经二十五岁,本质上仍然很天真,不是一个成熟而有担当的大人,否则也不会以婚姻为筹码来减轻负担——这样大概率只会拥有一段不幸的婚姻。

人不会一过十八岁就自动成熟,也不是自己认为可以理智地思考事情就算成熟。

真正的成熟是能撑得起来。

撑得起自己的生活,撑得起家人的生活,撑得起痛苦和绝望。

越随晚了些,在天塌下来时,他没撑住,直到现在,仍然需要别人鼓励、分享和支持。

他曾经以为不会有人。

哪知道,居然有人。

他垂下眼盯着碗里的饭,第一次可以在并不焦虑的情况下,好好地品味。

三天婚假过后,岑叶去上班并提出离职,出乎意料地是,老板居然并不想放人。按照合同,只要提前两个星期提出书面申请,员工就可以自发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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