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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页(第1页)

就这么做了一整晚稀奇古怪的噩梦,等她醒过来,浑身弥漫着萎靡不振的气息。

即使如此,想到今天是重要日子,池瑾还是强撑起精神。

她今早已经比起往常早醒了一个时辰,可曹明还是带着一半人已经上街。

昨晚曹明将事态告诉众人,告知丰华城已经不是久留之地,要想活命必须速速离开。曹明说完,又让众人自主选择未来,是继续跟随他,还是各奔东西。

最终有半数人选择继续跟随,剩下的,曹明让池瑾给那些人拿了银子,届时出了城便自行选择归去地。

乞丐毕竟也是城市里不可或缺的群体,贸然大举动离开必然会引起有心人的怀疑,曹明只带了半数乞丐去街上,试图营造出与往日无二的假象,而在此期间,留在院中的乞丐,分批不同时辰离开丰华城,这样会减少关注点。

剩下的曹明等人,他也会渐渐将乞丐放出城,待到午时,人最疲惫守城最松懈之时,曹明会带领余下的所有人离开丰华城,正式开启逃亡之路。

而徐潜那一边,曹明明言他会在午时到来前将徐潜搞定,带出城,届时和池瑾李姨等人在距离丰华城不远的三乡村汇合。

池瑾醒来时,第一波出城的人已经揣着馒头离开了,她在剩下的时间要做的,就是准备干粮。

厨房里正热火朝天,仅有的两个炉灶全部架起,除了李姨,李山小五等人也在毛手毛脚地帮忙。

没吃完的菜、肉剁碎,加进面粉,拌上佐料煎成大饼;和面,揉面,,蒸成大馒头;米蒸熟了带容易坏,便一人扛个小袋子把米分走;至于红薯土豆这一类,烤的、蒸的,怎么快怎么来。

基本是干粮出一锅

,就被带走一锅。

等最后的一锅结束,正好抵达计划的时间。

池瑾、李姨、李山和小五是院子里最后的四个人,四人穿着普通民众的衣服,两两一行,错开了走。

直到离开人潮拥挤的街道,走出丰华城,池瑾总算长舒出一口气。

她的任务进度条,终于可以往前大跨步啦!

……

三乡村是个落魄的小村子,距离丰华城虽近,可只要有点钱有点志向的人,全都跑丰华城去谋生居住,三乡村来往人迹稀少。

和曹明汇合的地方在三乡村村尾的一户周姓人家里,周家只有一儿一母,正是从前受过曹明帮助,后因周母年纪不大又为女性,周子年龄又小,曹明帮他们在这里安居,以耕地种植维生。

也因着他们孤儿寡母,曹月曹明从前不时会来看看,正好这里成了他们暂时的落脚点。

池瑾尽量挑着村里没人的地方走,四人抵达时,周家房门院门紧闭,院里摆设如常,一副平静无常的模样。

池瑾敲了敲院门,敲到第三声,院内的房门“嘎吱”一声打开,露出一个小萝卜头脑袋。

“阿月姐姐,你们来了!”周逸今年才六岁,但性子早熟,是个小机灵鬼。

他跑出屋还不忘将房门虚掩,见周围没外人,快速将他们迎进屋。

“曹哥哥他们比你们早到一会儿,已经在里面了。”小机灵鬼周逸说着,眼神往池瑾身上多瞄了两眼,被池瑾盯到,他就乐呵呵地露出一个笑。

池瑾只当周逸比较喜欢这个偶尔会帮助他家的大姐姐,也没多想。

周家不大,屋子不像池瑾在乞丐帮住的隔开向外房间,是典型的内居式的房间连房间。

池瑾被周逸带进房门,一声熟悉的呼唤热切地响了起来:“阿月!”

是徐潜。

池瑾的视线慢慢适应屋内瞬间暗下来的光线,她炸了眨眼,这才发现不大的客厅里挤挤挨挨地站了有十五六人,而徐潜,已经像找到突生希望般眼睛亮油油地来到了她身边。

今日份的徐潜一身月白色长衫,身材颀长挺拔,玉冠束发,或许是中途颠簸过,他的玉冠有些倾斜,鬓角微有散乱,带出隐隐勾人的凌乱美,虽说

那根突兀的木拐杖还是严重破坏了他整体的和谐感,可池瑾还是不得不——愣住!

然后,咽了口口水。

“统统,我之前居然没发现徐潜这么好看!!!”池瑾在脑海中发出土拨鼠的尖叫。

徐潜前一个半月几乎保持鼻青脸肿,腿断身残,再加上不时来一阵生无可恋、愤世嫉俗的颓唐气息,这让池瑾严重低估了他的貌美程度。

即使后来徐潜没再被揍,心态也积极乐观起来,可乞丐的生活蓬头垢面,泥土满身,即使晚上洗漱,也还是穿一身补丁连补丁的粗布麻袋服,池瑾竟然没想到,不过是换了一声装备,徐潜便一脚从灰扑扑的青铜,跨进金光闪闪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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