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安译穿了件藏青色的毛衣,外面是件黑色长外套,他好像突然有什么事,掏出小本子和笔在记着些什么。
虽然现在都用手机备忘录比较多,但他还是习惯手写,我问的时候他只是得意地说自己字好看。
我说的天赐良机就是那支笔。
他塞回外套口袋的时候正好有人从他身侧经过,撞到了他的手肘,所以没能成功放回口袋而是落在沙发上,更重要的是他没有发现。
我路过的时候就趁他们交谈,很顺手的把笔偷走了。
我在吧台捏着那支笔紧张得手心全是汗,心里一直祈祷他别发现,姿势太过虔诚,导致小秋以为我有什么隐疾发作了。
她对我时瘸时不瘸的表现非常好奇,问过我好几次,都被我三言两语打发了。
万幸唐安译真的没有发现,他们一行人像往常一样在店里坐了会儿就走了,路过吧台的时候宗璐还跟我打了个招呼,吓得我差点面部痉挛。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七点的时候唐安译推开店门,跟吧台前的小秋说自己丢了支笔。这姑娘太过仗义,第一反应不是答话而是朝我看,于是我接受了好意上前帮他服务。
“我下午在这儿丢了支笔。”唐安译说,语速有点快,这代表他在着急。
“是什么样的笔呢?”此时此刻我真的很想笑,但又不能笑,我猜我的表情一定很傻逼。
“一支钢笔,笔身是银色和蓝色的,看起来有点幼稚。”他描述道,微微蹙眉。
“呃,我帮您找找。”我在他们下午坐的桌前蹲下来,假装在地板上认真摸索。
“我们打扫的时候没有发现有客人的物品遗漏,是很贵重的钢笔吗?”小秋跟在后面,也有点着急。
“是……”唐安译抿着嘴唇,我知道那是他心情不好的表现,在外他一般都很克制,只能通过小动作表达情绪。
“是重要的人送的。”他说。
我鼻子迅速发酸,忍着眼泪,低着头不动弹,蹲在地上跟个蛤。蟆似的。
边上那桌客人似乎提了过分的要求,小烨搞不定,来找小秋帮忙,她一句话也没留给我,直接潇洒的转身离开了。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这姑娘人挺好的,估计又想给我创造机会。可我现在没法说话,我怕我一开口就能哭出来。
唐安译四下找了一圈,大概是我的样子太奇怪了,他蹲下来问我:“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