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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页(第1页)

他抿了一口啤酒,觉得胸口闷得厉害。罗晔当然不排斥在酒吧打电玩、叉麻将的快乐,但是真正能娱乐他的,是更具有力量,后劲绵长的娱乐手段,与其说是写作,不如说是永生。

罗晔对待写作是真诚的,他像一个怀孕的女人一样梦见过自己的草稿,当他回顾自己的墨迹,灵魂就像回到了那个时空。

那个时候,他就知道,一个作家并不是单独存在的,作者的生命是寄托在作品中的。他曾为之忘情地投入,那种激情烙刻在每一个字的横折撇捺中,每每想起来,都是得意而快乐的。

校报记者走进酒吧的时候,让这群正在兴头上的男孩短暂地骚动起来。

校记者打趣道:“把你们写进稿子,我的任务就完成了。”

有男孩求饶道:“别,千万别,学姐。”

校记者点了酒,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我不管,我是个记者,只顾着写,别的都不在乎。”

这时又下起雨来,霓虹灯的壳子上布满了雨滴,一个熟悉地修长身影走到吧台,扬了扬手臂:“红方,加苏打水。”

然后他坐在罗晔身边,眨了眨左眼:“漫漫长夜啊,有什么值得你借酒消愁的么?”

又道:“是你的缪斯女神终于要放弃你么?”

酒保把酒杯推到他身边,禾远拍了拍罗晔的肩膀:“记到他账上。”

“没什么缪斯女神,”罗晔扬了扬酒杯:“陪他们来的,还被校报记者抓了个现行。”

“多悲惨的故事呀。”他耸耸肩,不大在意。

“你也应该可怜可怜我,因为我跟他们一起来的。”

禾远却说:“我当然永远用我的全部感情面对你。”

“又来了,”

自己笔下的人物情节,逐步又浮现出来,那些宛如曾在世界上存留的角色,那些似乎曾经发生过的情节……他曾那样真实地对待写作,如今却是“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同归于寂”。

禾远童年的某一天

“已逝的罗晔先生的缪斯是一位出现在闪电与暴雨之夜的女士,”电视里的女主持人嘴角带着恰到好处的微笑,“这真是个诗意的说法,他所有的诗与小说都有她的影子。”

“罗晔先生很关注受家暴的妇女儿童,还曾成立了有关救助组织,意在使每一个遭受家暴的妇女和孩子都能逃离家庭。”

母亲走到他身边:“禾远,你已经看了第三次重播了,你很喜欢这个作家么?”

“不,我只是觉得他很眼熟,”

眼熟是个模糊的好词,他母亲不会放在心上。可林黛玉进贾府时,贾宝玉说的是“这个我妹妹我见过。”张爱玲见到胡兰成的时候说也是:“你也在哪么?”

他现在不大愿意与母亲说话,他很爱她,但是她毫无疑问的失职。作为一个母亲她从不阻止父亲对他的暴力,也没有勇气离开这个家庭,甚至为丈夫作伪证,使他逃离了家庭暴力的法律制裁。

这次父亲打得更厉害些。他甚至觉得自己都要被打死了,去了医院,是脑震荡,死不成,就休学回家躺在床上看电视。

写小说的人总有些怪癖,罗晔更怪些,他坚称他的缪斯会在暴雨之夜降临,降雨的私人医院里,他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钟拔掉了氧气管,踉跄走进了医院外的暴雨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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