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内心如同被巨大的幸福充实起来,脑海里不断播放着小时候背过的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1。】
我们说着话,我虽然害羞地想找理由分开,俩人却还保持着抱在一起的姿势。
祯炎个子高,我像一只考拉紧紧挂在大树上。
两个人似乎对拥抱这件事,即熟练,又生疏,还执着。
感受到我在怀里动了动,祯炎好听的声音在我耳畔研磨:“嗯?”
我被这声音惹得心头发颤,不由自主道:“腿软了。”
刚刚心头像着火似的,一路不顾一切地狂奔,腿肚子都感觉要抽筋了。
祯炎俯身,轻轻松松捞起我的膝盖,将我抱到旁边的行人凳上。
我惊呼一声,不自觉地伸手搂住他的脖子,“诶!我自己能走。”
“可是我舍不得你自己走,而且,我还想抱抱你。”
我干脆把脑袋埋在他颈窝,恋爱都是这样火箭速度的吗?我还没跟他拉小手呢。
依照我之前认知里的人类正常交往步骤:第一步:自我介绍;第二步:互相简要了解;第三步:???的问号终于有解了。
???等于祯炎的怀抱。
“你的新发型特别好看,我很喜欢。”有了女朋友的祯炎也变成了夸夸怪。
我脸上一阵发烫,幼儿园的小朋友被赞扬时要说什么来着,“谢谢”?
作为驰骋商海与生意场的专业人士,我这个时候要拿出勇气和姿态来,不能让他觉得我对他的夸夸很受用。
“祯炎。”我喊他一声,只看了他一秒就忍不住45度角抬头望天,现在还不行,无法直视他那双充满正气,如今洋溢旖旎柔情的眼。
“心。”
诶???他叫我什么?
祯炎搂紧我,“以后你就是我的心。”
我头脑空白一片,至于要跟祯炎说什么来着,已经不重要了。
神啊,就让我先这么宕机一会儿,让我在他怀里休息一会儿。
“你刚刚第一次喊我的名字,我也很喜欢。”祯炎快笑出了一朵花儿。
他这个人跟我原想的不太一样,却离我的理想型越来越近。
祯炎十岁后就去了美国,在牛仔的故乡长大,性格开朗,说话也不会拐弯抹角。
我最喜欢他跟我说话的方式,直截了当,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而且特别喜欢夸我。
跟他在一起越来越久,我已经被夸得像膨胀的小河豚,胆子也比往常大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