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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页(第1页)

“当然会。”

“你说好的陪着我的。”

“嗯,陪着你,也陪着你吵架。”山映雁很满意自己的包扎伤口的手艺,她看着委屈巴巴的楚王,心里失笑,王爷有时候就像个想要糖的孩子一样,可怜巴巴的又不敢闹事,“正确的事情就一定要坚持下去,就算你是王爷,我也不会妥协的,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商量。”

山映雁心虚地看着楚王未消肿的脸,轻抚上去,问道:“疼吗?”

“很疼,不止脸疼心也疼,你总是对我生气,我很难受的。”司马敬曦将手覆盖在阿雁的手上,触碰到时才有一种真实感,手心处传来的温度让这泛着寒气的现状不再那么难以接受。

“抱歉,是我的不对,我保证,以后绝不会这样了。我试着去体会你的高处不胜寒,你也试着体会民间的酸甜苦辣,可好?”他们之间隔着一座很高很高的山,她愿意往上爬,也希望他能放下身段往下走,她相信,总有一天能找到双方都适应的高度的。

司马敬曦握紧阿雁的手,低声笑道:“好,只要你永远像现在这样陪着我,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去做到你希望的事情。”

阿雁想给司马敬曦的脸也上药,可是他不答应,他能让阿雁将不入流的草药敷在他脚上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涂在脸上实在忍不了,近距离闻着难闻的味道,他这一晚上都别想睡着了,阿雁的手劲没多大,明早应该就没事了,他实在没必要勉强自己,而且能让阿雁多心疼心疼他,他也觉得很值得。

楚王微肿的脸,在山映雁看来很刺眼,既心疼又内疚,王爷还不愿意上药。唉,她明明不是这么冲动的人的。好在王爷的脚伤在慢慢变好,没伤到骨头真是万幸了,可在这里一直呆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李老伯家虽然地处偏僻,不好找寻,然而认真找起来也不是找不到,难道他们要赌是自己人先找来还是敌人先找来吗?

山映雁思前想后,还是觉得很危险,既然敌人在昌邑城有内应,那么对昌邑城附近的一切,他们会更熟悉,被敌人找到的机会远远大于自己人,坐以待毙肯定不行。

“我明天去一趟昌邑城,山家的商铺关了,还有宅子,只有找到人把消息带出去,席相他们定回来救我们的。”有些冒险,但值得一试,越被动反而越不利。

“我一起去。”司马敬曦忙说道,和阿雁一起住在这里是很不错,但这里不是久呆之地,那群人不是轻易放弃的,再者比起这里,他更愿意和阿雁一起呆在楚地,自己的地盘总归是舒服的。

“不行,你去昌邑城太危险了,而且你的脚伤也没好。”山映雁不同意楚王的想法,王爷出事了,他们两个就都完了。

“我是不可能让你一个人面对危险的,就算是死,也绝不让你一个人。”司马敬曦不容许山映雁拒绝,大局什么的都无所谓,他要好好看着她,眼前这个人要是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受了伤、受了委屈,他忍受不了的。

山映雁本想说自己多年在外奔波,早已熟练,不会有事的,可触及他眼中的坚定时,她改了口,“好,我们一起,明天问问老伯离着最近的村子,我们租个牛车去。”如果留下来的是她,她也是不干的,当在乎的人处于危险中时,等待就是一种酷刑,更重要的是她无法保证留在此地是完全安全的。

第二日,天蒙蒙亮时,三人都已经起来了,吃过阿雁亲手做的早膳后,司马敬曦杵着李老伯废弃的旧拐杖出门,他有想过要李老伯手中那根比较新的拐杖,可阿雁不同意,不同意就不同意呗,等他回了楚王府,让管家给他弄个更好更新的来。怎么怪怪的,哦,司马敬曦反应过来了,呸呸呸,他才不需要拐杖,黄金做的也不要,他又不是瘸子,他就是气阿雁偏心。

这根破拐杖一点都不好用,走一步疼一步,司马敬曦本来有小脾气的,可当阿雁亲手来扶他时,他的那点小气性一下子没了,甚至还带着点洋洋得意瞥了一眼李老伯,拐杖再好,能有他家阿雁好?

“扶着我会不会很辛苦,要不我还是用拐杖吧。”高兴之余,又有点过意不去,阿雁这么弱弱小小的,不会被他压坏了吧。

“不会啊,我也算是走南闯北的人了,没有看上去的娇弱。”山映雁小心翼翼地扶着王爷,毕竟是最受宠的小王爷,怎么可能会用拐杖这种东西,“多依靠我一下吧,我也想成为可以被托付的人。”

这下子出不来了,他永生永世都要栽在她身上了,真好,遇上阿雁真是太好了,“那你能不能只被我一个人托付,只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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