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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小见是北京人,二十五岁,学国际贸易。工作两年,存了一点钱,然后就毅然决然的辞掉工作来到梦想之地开了一家没什么生意的咖啡馆。

小见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躺在她铺了厚垫子的房间里,咔嚓咔嚓大口咬着薯片,碎片落了满身满地。

我想小见一定是一个有故事的人,所以才能这般毅然决然的在那么年轻的时候放弃高薪高职的诱惑,安安心心的在世界一隅守着她的&ldo;时光纪&rdo;,所以我们才会有一样的毛病,常常会长时间的发呆,迷失在时光的岔道里一下子恍了神。

不过关于小见的事情那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而现在我要讲的是,属于我的故事。

我看向小见钉在柱子上的老式日历‐‐今天是2008年4月17日。我扳着指头算了算,发现其实所有的所有,从我开始有完整记忆的算起,其实也不过过去了七年。

七年时间,包括了所有我的少年我的青春我的微笑我的泪水我的梦想,我所有的朋友好像都遗留在了那七年时光里。我长大了,可是他们却好像永远的留在了原地,永远不会长大,笑起来的时候永远是我第一次见他们时的模样。

南风低低的轻吟,旧的唱片机在咿咿呀呀的唱《小城故事》,我忽然又想起了你们:许林乐,顾白,林素,夏筱左,卫衫嘉。

我把你们的名字都刻在&ldo;时光纪&rdo;的木柱子上,我多希望有一天,我们可以一起坐在这里说说笑笑,嘻嘻哈哈的就蹉跎掉一整天的时光。

‐‐可是,我知道,这一天,它永远永远都不会来的。

我叫骆撩撩,骆驼的&ldo;骆&rdo;,美人撩乱的&ldo;撩&rdo;。我的故事,我的七年,是从七年之前我的第十四个生日开始的。

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双面性格得厉害的小丫头。左眼哭泣右眼强笑,一面自卑害怕的渴望得到庇护,一面勇敢固执的拒绝所有靠近。而我的邻居,少年顾白,是我唯一愿意靠近,或者说,唯一靠近我温暖我给我关怀的人。

我来自一个破碎的家庭,四壁冰凉的家里只有一个常年不归家,归家的时候不是烂醉就是找我麻烦扯着我的头发打骂我的爸爸‐‐所以平日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他不要回家,能躲着他就躲着他。只有等家里的钱全部用光的时候我才不得不面对他。

我常常怀疑我不是我爸爸生的。也许是他从路边捡来的。不然为什么谁都有妈妈,可是我没有呢?

虽然爸爸说我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可是,那也许是他骗我的。因为那时的我怎么都没有办法想象,这个世界上居然有女人愿意为我爸爸这样的男人生孩子。

在十四岁的骆撩撩眼里,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爸爸更糟糕的男人了。

我怕他惧他恨他,可是又不得不清醒的认识到,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他给我吃给我住给我穿,也给我辱骂和殴打。他不只一次喝的醉醺醺的抓着我的头发问我:&ldo;你是哪里来的呢?你是哪里来的呢?……&rdo;

我这么知道我是哪里来的呢?

小的时候他打我,我痛,就大声的哭喊大声的讨饶,但是自懂事起,他每每打我的时候我就再也不发出任何声音了。咬住嘴唇,忍着,不哭泣不讨饶。他常常打着打着就昏睡过去,像一滩烂泥一样。

所以,每一年的5月9日,我过生日的这一天,我都不会傻到奢望回家的时候会看到桌子上放着一个插着蜡烛的生日蛋糕。如果想吃生日蛋糕的话,那么就只能自己去买。

我清晰的记得2001年的5月9日,我在学校里打扫卫生的时候捡到了十块钱‐‐其实我知道那十块钱的主人是谁的,因为我是看着那张钱怎么从她主人的口袋里飘出来落在地上,又是怎么被我佯装无意的扫进垃圾畚斗里,然后捡起来飞快的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我认识那个女生,她叫林素,她是我的同班同学。也许现在的我会捡了巨款都不动心思的交给警察叔叔,可是你最好别指望十四岁那年的骆撩撩会拾金不昧,更别指望我会拿着那十块钱陷入天人交战的挣扎,内疚‐‐如果你只是一个十四岁的孩子,长年饱受暴力,饥饿是家常便饭的话,那么所有所谓的自尊自爱诚实之类的美好品德,那都几乎等于狗屁。

我承认我骆撩撩从来就不是好孩子,天性里有&ldo;恶&rdo;的部分。所以我毫无罪恶感的用那十块钱买了个小小的生日蛋糕,自己给自己庆祝生日。

因为怕回家爸爸问起蛋糕的来由不知如何回答,所以放学后我坐在小路边,准备过一个仓促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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