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页小说站

下页小说站>鬼吹灯完结了没有 > 第 177 章(第1页)

第 177 章(第1页)

能就要商量去天山倒哈密王的斗了,便清了清嗓子,把我的注意力从明叔的话题中扯了回来。shirey杨对我说:“你明明在击雷山的神像顶上,已经亲口说过了,不想再做倒斗的勾当,想同我一起去美国,可现在还不到一天,你竟然又不认账了。不过我并不生你的气,因为我理解你的心情,回去的路还很长,到北京之后,你再给我答复吧。我希望我以前劝过你的那些话没有白说……你知不知道布莱梅乐队的故事?我想这个故事与咱们的经历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我和胖子二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来都没听说过什么“不卖煤的乐队”,shirey杨竟然说我们的经历与这个乐队相似?她究竟想说什么?我实在是琢磨不出“摸金校尉”与“不卖煤乐队”之间能有什么联系?莫非是有一伙人既倒斗又唱歌?于是便问shirey杨什么是“不卖煤的乐队”?

shirey杨说:“不是不卖煤,是布莱梅,德国的一个地名。这个故事是个童话故事,故事里的四只动物——驴子、狗、猫和鸡都感到生活的压力太大,它们决定组成一个乐队到布莱梅去演出,并认为它们一定会在那里大受欢迎,从而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它们心目中,到达旅途的终点布莱梅,即是它们的终极理想。”

我和胖子同时摇头:“这个比喻非常地不贴切,怎么拿我们与这些童话故事里的动物来比较?”

shirey杨说道:“你们先听我把话说完,它们组成的布莱梅乐队,其实一直到最后都没有到达布莱梅,因为在去往布莱梅的旅途中,它们用智慧在猎人的小屋中击败了坏人,然后便留在那里幸福的生活下去。虽然布莱梅乐队从未去过布莱梅,但它们在旅途中,已经找到了它们希望得到的东西,实现了自我的价值。”

胖子虽然还是没听明白,但我已经基本上懂得shirey杨这个故事所指的意思了。从未去过布莱梅的“布莱梅乐队”,和我们这些从未通过盗墓财的“摸金校尉”,的确可以说很相似。也许在旅途中,我们已经得到了很多宝贵的东西,其价值甚至越了我们那个“一笔横财”的伟大目标,目的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前往目的地过程中,我们收获了什么。

听完布莱梅乐队的故事,我沉默良久,突然开口问胖子:“咱们为什么要去倒斗?除了因为需要钱还有别的原因吗?”

胖子让我问得一愣,想了半天才说道:“倒……倒斗?这个因为……因为除了倒斗,咱俩也干不了别的了,什么都不会啊。”

听了胖子的话后,我产生了一种很强的失落感,心里空空dd的,再也不想说话了。其余的人在吃了些东西后,也都依着洞壁休息,我辗转难眠,心中似乎有种隐藏着的东西被触动了,那是一种对自身命运的审视。

我和胖子的背景差不多,都是军人家庭出身,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那个年纪是人一生中价值观世界观形成的最重要阶段,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观念根深蒂固,学校的老师都被批倒批臭了,学业基本上荒废了,要文化没文化,要生产技术没生产技术。这不仅是我们两个人的悲哀,也是那整整一个时代的悲哀。后来响应号召“广阔天地炼红心”,我们到内蒙最偏僻的山沟里cha队,切实体会了一把百十里地见不到一个人影的“广阔天地”。我还算走运,上山下乡一年多就去当了兵,而胖子要不是铁了心不相信什么回城指标,自己卷铺盖跑了回来,还不知道要在山里窝上多少年。

参军入伍是我从小的梦想,可我没赶上好时候,只能天天晚上做梦参加第三次世界大战,这兵一当就是十年,二十九岁才当上连长。南疆起了烽烟,正是我建功立业的大好时机,但在战场上的一时冲动,是我的大好前途化为乌有。一个在部队生活了十年之久的人,一旦离开了部队,就等于失去了一切。改革开放之后,有大量的新鲜事物和崭新的价值观涌入了中国,我甚至很难适应这种转变,想学着做点生意,却现自己根本不是那块材料。也逐渐没了理想和追求,整天都是混吃等死。

直到我和胖子认识了大金牙,开始了我们“摸金校尉”的生涯,这才让我有点找到了奋斗目标。“倒个大斗、笔大财”对我而言也许仅仅就是一个不太靠谱的念头,因为就像胖子说的,除了倒斗我们什么都不会。我只是希望过得充实一点,而不是在平庸中虚度时光,到了美国,一样可以继续奋斗,争取多赚钱,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们生活的轻松一些。

我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仔细地想过我的人生,一时间思潮起伏,虽然闭着眼睛,却没有丝毫睡意,耳中听到其余的人都累得狠了,没过多久便分别进入了梦乡。外边的雨声已止,我忽然听到有个人轻手轻脚地往外走去。

我不动声色,微微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只见火堆已经熄了一半,明叔正偷偷摸摸的走向洞外。他手中拎着我的背囊,那里面装着一些我们吃剩下的rou,还有几套冲锋服、干电池之类的东西。要想从深山里走出去,最低限度也要有这些东西。我立刻跳起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低声问道:“这黑天半夜的你想去哪?别告诉我您老起夜要放茅,放茅可用不着带背囊;要赶路的话怎么不告诉我一声,我也好送您一程。”

我这一下非常突然,明叔好悬没吓出心脏病来:“我……我我……唉……老朽沧海一粟,怎敢劳烦校尉大人相送?”

我对明叔说您是前辈,岂有不送之理?您到底想去哪?明叔一跺脚说道:“这实在是一言难尽啊……”说着话面露忧色,神情黯然的悄声对我说道:“实不相瞒,这次从地底下活着出来,我觉得真像是做梦,回前尘往事,觉得人生犹如大梦一场,又痛苦又短暂,这次死里逃生两世为人,可就什么也都看得开了。我有个打算,要去庙里当喇嘛,诵经礼佛,了此余生,忏悔曾经的罪孽。但是怕阿香伤心,还是不让她难过为好,便出此下策想要不辞而别。我想有你胡老弟在,一定能让阿香这孩子有个好归宿,你们就不要再费心管我了,老朽我是风中叶,就让我随风而去吧。”

我差点没让明叔给气乐了,这套把戏要是头一回使,也许我还真就让他给唬住了,但我早已明白了他的打算。老港农见我似乎要答应shirey杨去美国了,十有八九不会再去倒斗,眼下这条藏骨沟只有一条路,走出去已不算困难了,便想金蝉脱壳跑路躲账,他还欠我一屋子古玩,哪能让他跑了。于是我抢过明叔的背囊:“出家人四大皆空,可您先别急着皆空去,当初在北京可是约定好了的,那一架子的古董玩器,包括杨贵妃含在嘴中解肺渴的润玉,应该都是我的了。有什么事回北京把账算清了再说,到时候您是愿意当道人也好,愿意做喇嘛也罢,都跟我无关了,但在那之前,咱们得多亲多近,半步也不能分开。”

第四十二章还愿

我看此时其余的人都睡得很沉,大伙实在是太累了,对于明叔这种小聪明也没必要去惊动其余的人,于是便不容分说把背囊从明叔手中拎了回来,将之枕在头下,告诉明叔说要走的话也行,但是东西都不能带走,因为我们也得用,要是不想走了,就赶紧找个地方好好休息,别吵醒了别人。

明叔无奈,只得重新回来,坐在地上悄声对我说道:“胡老弟……我再多说一句啊,那哈密王的古墓不倒上一回,真是可惜摸金校尉的这门手艺了,咱们合作,一定可以搞次大的。你别看我年纪大了,但古往今来有多少老当益壮的老将啊,赵国廉颇通兵法,汉室马援定邦家……”

我撇了撇嘴,干脆把眼闭上睡觉,不再去理睬他。明叔自觉无趣,跑又没跑成,难免有些尴尬,也只有就地歇了。

这次我真的一觉放开天地广,梦魂遥望故乡飞了。也不知睡了多久,便被shirey杨唤醒。天色已明,山里的天气说变就变,趁现在天高云淡,必须要动身离开这条山谷了,地下的火山带异常活跃,谷中的硫磺气息比夜里要浓得多了,虽然难以判断会不会有危险生,但此地不宜久留。

我们也没剩下什么东西了,不需要多做整理,当下便依然由胖子背了阿香,启程开拔。

从地底出来之后,西铁城的潜水表已经报废了,上面的指南针失去了作用,因为这种多功能手表,虽然完全适应野外恶劣的自然环境,却有一个缺点,就是放水却不防气。精密的机械表最怕水蒸气,高温产生的水汽很容易进入密封的表中,手表内的压力稍有变化,就会导致精密的零件脱落松动。机械定位已不可能了,但好在这藏骨沟的走向十分明了,只是出去之后,到了海拔高的山区,就需要通过野外求生的经验来寻找方向了。

一行人向西走去,出了山谷,还要绕过龙顶冰川,才能到达另一条殉葬沟,补给营的牦牛队应该就在那里等候我们。我们虽然尽量拣低洼的区域行走,但这海拔仍是陡然升高,气温也是越走越低,在两侧冰川夹峙的古柏森林中,遍地碎石,走在其间如同置身于石与木的大河之中。高处的乱石间,偶尔也能看到盛开的雪莲花,美丽洁白,花香宜人。其实雪莲并非如世间传说般宝贵珍奇,在冰川附近市场可以见到,当地藏医僧人普遍将其入yao使用,只有冰心雪莲花才非凡品,等闲也难见到。

又走了半天的路程,天空上的云层逐渐薄了,喀拉米尔神秘的雪峰在不经意间,揭去了她那神秘的面纱,抬头向高处看去,围绕着龙顶冰川得几座大雪山,仿佛是神女戴上了银冠,出耀眼的光芒,巍巍然傲视苍穹,显得丰姿卓绝。山腰处那些罕见瑰丽的冰塔林,像是银冠边缘镶嵌的颗颗钻石,那是一片琉璃的世界,如果不是云层稀薄,根本见不到这般奇幻迷人的景色。冰川下无数奇石形成的石林,密密麻麻延伸下来,与低海拔处古老的森林连为一体。

冰川的融水在森林下层潜流,出有节奏的叮咚声,仿佛是仙女的玉指在轻轻拨弄着琴弦,流泻出一串串动人的音符。我们虽然又冷又饿,觉得呼吸不畅,但是看到这等仙境般的景色,也不得不感叹能活着走到这里,实在是太好了。

到了森林边缘,众人感觉体力已近极限,胖子也喘作了一团,脸膛涨得紫,只好先把阿香放下来,不歇一下是走不动了。阿香更是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我知道这不是累了,而是在高原地区,由于运动过度产生的缺氧反应,如果一路走过去,海拔逐渐增高,那这口气是永远喘不匀了,只能在原地休息,直到他们的高原反应减轻为止,但没有氧气瓶阿香恐怕已经坚持不下去了。

我也觉得胸口憋闷难熬,望了望远处茫茫群山林海,真不知道还要走上多远,心中正在担忧,就突然现远处的山坡上有几个人影。我以为是眼睛被雪山的银光晃得花了,忙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没有看错,确实是有人,shirey杨等人也都看到了,看他们那装束衣着,正是与我们一同进山的几名当地脚夫。

那四个人并没现我们,他们似乎整对着云开雾散的神峰顶礼膜拜,不停地磕着头。众人见终于找到了牦牛队,顿时精神大振,互相扶持着,边挥手打着招呼边向那些脚夫走去。到得近处,脚夫们也现了我们,同样欣喜不已,对着雪峰指指点点,示意让我们也看那边。

我顺着他们的手指望去,在极高的地方,有十余头体魄强健,身形庞大的野牦牛,像是一块块黑色的巨石,正在缓缓向前移动,宛如行走在天际。它们比寻常的牦牛大出一倍,是一种典型的高寒动物,xg极耐寒,数量非常稀少,栖息游d于人迹罕至的高山附近,生命力坚韧卓绝,被当地人视为神明,是吉祥无量之力的象征。平时一只都难见到,这次一看就看见一群,如此殊胜的瑞兆,难怪这些人如此兴奋。

这一群野牦牛体形大者,有四米来长,雄壮威武,犄角粗壮气派,身披长而厚的黒毛,腹部的裙毛长可及地。长满刺胎的舌头与角和蹄子是它的三件武器,连藏马熊和狼群都不敢招惹它们。看样子这群野牦牛,正在踏雪履冰去高山另一侧的盆地。

看着那群缓缓走在天路上的野牦牛,不得不令人生出敬畏,对大自然和生命的敬畏。众人目睹一头头硕大而又沉默的牦牛,逐渐消失在雪山的脊线后边,山际的云团再次合拢,将银色的雪峰重新裹住,我们心中若有所失,仍痴痴地望着云层,过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由于地热的迅升高,冲散了雪顶的云层,雪峰现出真身,这千载难逢的机缘是要膜拜磕头的,几名留守补给营的脚夫都来祈求神峰的加护,又意外见到了吉祥的野牦牛,无不欢喜。前几天冰川上出现了寒潮,随后生了雪崩,他们十分担心,这时见我们平安回来,都不住的摇着转经筒,满口称颂佛爷的仁惠恩德。对于初一的死,他们虽然惋惜,但当地牧民对生死之事,与我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见解,能死在神圣的雪峰下,那是功德殊胜圆满的,何况他打死了昆仑山妖魔的化身白狼王,初一来世一定可以成为佛爷的昌珠(昌珠:鹰鸣如龙吼之意)护法,愿他在天之灵保佑喀拉米尔永远不再受狼灾的威胁。

补给营中有充足的装备和yao品,阿香已经开始恶化的病情被稳定了下来,趴在牦牛背上cha了两天的氧气瓶,暂时算是没什么危险了。shirey杨说要把阿香也接到美国去,免得以后让明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