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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第1页)

我自去年11月底被告知重新转入侦查阶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之后,只在去年12月份做过一次长时间的讯问,此后我似乎就被办案人员遗忘了。

一次,林管教安排我们特殊监区的几位在押人员到院子地拔糙,既可以晒晒太阳、呼吸点新鲜空气,又能适当活动一下手脚,市检二分院起诉处的归科长来看守所提审,看到我在院子里拔糙,有些幸灾乐祸的样子说:&ldo;看来你现在待遇不错。&rdo;我冷冷地说:&ldo;这要感谢你们的照顾呀!&rdo;在一旁监视我们这帮在押人员的林管教,担心我跟归科长发生言语冲突,警告我说:&ldo;小程,这里的规矩你懂的!&rdo;我连忙抱歉地说:&ldo;对不起。&rdo;

我想起在押人员常说的一句话:&ldo;在看守所、监狱中呆过一年以上的人,看见小狗就点头,撞上电杆树也弯腰。&rdo;我在看守所关了一、两年之后,同样地被强大的人民专政改造得唯唯诺诺了起来。

2003年6月4日,我在被整整被关押两年之后,再次被移送审查起诉。

那天,来看守所送达告知书的是市检二分院起诉处的秦道炯,看来他仍是作为我案子的承办检察官。事实上,那天在提审室一看到他,我就知道自己再次被移送至公诉部门审查起诉了。

当我再次被告知移送起诉时,除了对办案人员感到厌恶与愤恨,我已经不再抱有任何幻想。我心里默默地算了一下,从2002年11月22日我被告之重新侦查、重新开始计算羁押期限,到现在差不多又过了6个半月,离7个月的最长期限已经没有几天。这再次证明他们刻意地用拖延时间的办法来折磨我,以此摧毁我企图无罪释放的抵抗意志,迫使我屈服于他们精心设计的有罪指控。

在我被告知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只是履行了签署告知书的程序,并没有进行任何讯问。签完字,秦道炯好奇地问:&ldo;你这里条件似乎比其他监区好一些?&rdo;我不想跟他废话,答非所问、冷冷地说:&ldo;失去自由关哪里对我都一样。&rdo;

隔了一星期,秦道炯带着一位助手来提审我。我十分留意这次提审中讯问的内容,因为律师没有在移送起诉后的第一时间来办理会见,我需要从公诉检察官的讯问中掌握移交审查起诉的指控范围,以及将来可能被提起起诉的罪名。

讯问内容仍然是上交上级公司管理费开始,这使我十分反感而且非常纳闷,我拿小金库的那6万元钱发了奖金,律师和法院都已经获得了无可辩驳的书证,难道还有什么疑问或漏洞?!

接着问了股票转让抵债的事情,也就是我涉嫌营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问题。这次针对这个问题的全部讯问内容,并没有超出侦查阶段提及的范围。

最后,秦道炯又问了我找他人报销所谓住院费发票的事。

虽然我对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厌恶到了极点,深知他们一直利用长期羁押手段对我折磨,而且多次刻意在笔录中对我陷害,但我不想给他们留下任何对抗审讯的口实,压抑着极端厌恶的心情,对秦道炯提出的所有问题有问必答。

这次提审大约不到两个小时就结束,我心想,看来他们仍然是指控我贪污6万元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上做文章。至于讯问中提到的找他人报销所谓住院费的事,我倒不是十分担心,一来金额很少,二来以这个指控我似乎太没面子‐‐一个行政级别相当于厅局级的央企老总,难道自己的住院费还不能报销?!拿这个做文章,反过来证明他们真的是黔驴技穷了。

提审结束后,秦道炯跟在林管教后面,试图去看一下这个特殊监区里的究竟。刚刚走到提审室和监房分界处,林管教转身对他说:&ldo;这里谢绝办案人员进入。&rdo;秦道炯尴尬地退了出去。

把我送回监房后十多分钟,林管教重新返回我所在的监房,站在门口隔着铁栅栏房门跟我说:&ldo;刚才来提审你的那个人好象脑子有毛病,说这里条件这么好,向我提出抗议。他说你认罪态度恶劣,为何要把你安排在这里。我当面顶他:案子是你们的事,在押人员管理是我们的事,程明达安排到这里是所领导集体的决定,有意见向市公安局提去。&rdo;我苦笑着说:&ldo;真是太感谢您了。&rdo;

我心想,虽然对部分在押人员进行优待,并不符合&ldo;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do;的法治原则,但中国本来就不是一个法治社会,秦道炯就此发泄对我这样一个在押人员的不满,可见其心胸是如何狭隘的了。

这是我被移送审查起诉后的惟一一次提审,此后我又被他们遗忘了。

162、筹划法律专家论证会

2003年7月底,特殊监区内的在押人员纷纷判刑送往监狱,最后只剩下我和吴见章,以及大约在一个半月前转来特殊监区的原临江新区规划土地局的一位副局长。

一个月前我们多次从管教那里得到暗示,外面对这个特殊监区的存在有些议论,认为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尽管在中国现行体制下这本来就是一个骗人的谎言,但我意识到这个特殊监区可能很快就要撤销了。果然到7月底,林管教正式通知我们,说看守所维持这个监区的成本太高‐‐光是轮班管教就有4人,所里决定让我们三人搬到对面的209监房。

当天我们就重新迁回到二监区209监房,在我们搬进来时,里面已经有了3人,这样209监房就关了一共6人。这是普通监区里的一个特殊监房,一是人数只有其他监房的三分之一到一半,二是保留了稍微特殊一些的伙食待遇‐‐干净的不锈钢饭碗和份量较多的饭菜。

在我转入普通监区不久,刘海波律师带着他那位年轻的助手来看守所办理会见。

我十分迫切地想了解再次被移送起诉被指控的罪名,所以见到刘律师开门见山就问:&ldo;刘律师,你看到侦查部门的《起诉意见书》了没有?他们现在指控我什么罪名?&rdo;

刘律师一脸轻松地说:&ldo;当然看到了,都是上次侦查范围内的事,没有任何新的事实、证据,否则我怎么会过了这么久才来看你。你就再耐心等待一些日子吧。&rdo;

我觉得他未能完全理解我作为当事人的焦虑心情,进一步追问道:&ldo;你能否具体跟我说说他们这次指控我什么事情?&rdo;

&ldo;一个是贪污6万元,由于我们手上发奖金的证据充足,这个完全不必理他。另一个是股票转让的事,指控你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转让国有资产,这个事情比较复杂,关键是看你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因为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看不到相关证据,所以我现在很难提出具体针对性的意见。你自己怎么看这个事?&rdo;

&ldo;这事我不是太担心,一是我从来没指使任何人将流通股当法人股协议转让,二是流通股无法协议转让,三是两个国有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我觉得应该从这三个方面组织防守、反击的策略。&rdo;

刘律师似乎对我的意见没有引起重视,大大咧咧地说:&ldo;这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法院很难认定的。&rdo;

我焦急地说:&ldo;这可不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如果是一般刑事案件,自然是谁主张、谁举证,我们不需要证明自己无罪,只需反驳检方证据不足就可以了,但现在我这个案件检察院奉领导指示非得把我做死,这就需要我们拿出证明自己无罪的铁证来,若听起来可左可右,法院一定会向着检察院一方。您认为,我上面说的三方面的应对措施,或者说我们这方构筑的三条防线是否合适,还有哪些方面是应该注意到的?&rdo;

刘律师让我把刚才的意思再讲了一遍,然后想了想说:&ldo;第一点,你是否安排或指使他人低价折股的事,证据肯定对你不利,关你这么长时间,第二次侦查检察院一定从你亲信那里取得了突破,如果多位证人证实你有安排这件事,你的辩解就不成立。第二点,流通股无法协议转让,但事实上转让行为发生了,至于是如何实现的,现在还不清楚,关键是这个不可能的事发生了,是下属瞒着你干的还是你指使的,关键看证据,这方面的证据肯定主要是证人证言,跟前面一个问题一样,肯定对你是不利的。第三点很重要,从法律上讲,本罪侵犯的主体是国有资产权益,如果两家单位都是国有企业,只不过是左手倒右手的事,财务违规并不构成犯罪。我会把重点放在法理辩护上,转让方和受让方两家都是国有企业的事实,检方是无法改变的,抓住这个不能构成犯罪的要件,所有的证据就失效了。&rdo;

我听了心惊肉跳,绝望地说:&ldo;我不这样认为,检察院曾经问过我职工持股会成立的投资公司,租赁经营东南贸易集团7000万股国有股权的事,所谓徇私舞弊正是指通过低价折股、租赁国有股权经营,从而把利润变相转移到了职工持股会的公司,最终一部分落入了我个人的口袋里。所以,必须十分重视如何击破证人的谎言。我相信任何编造的谎言总是有漏洞的,通过均可辩驳的证据来戳穿这些谎言,应该是我们防守反击的核心和重点。&rdo;

&ldo;以我的经验,这是很难办到的。检方做好了手脚,我们到哪里去取证。你那些手下如果推翻他们对办案人员的证言,不仅面临伪证罪的威胁,而且自己还得面对低折折股罪的指控,他们能为你说好话?&rdo;刘律师一脸严肃地说。

&ldo;如果不在证据上击破他们的谎言,单从法理上辩护,真的就十分危险了!&rdo;我悲愤地说。

刘律师安慰我说:&ldo;你放心,起诉书出来后,我一拿到证据,再来商量如何击破证人说谎的方法。目前我还是把主要精力放在法理上推翻对你的指控,我上周专门去了北京一趟,向石总和唐总汇报你案子的进展情况,同时请唐部长帮忙,邀请国内一流权威法律专家,专门开一个专家认证会,形成一份《专家意见书》。以这些法学泰斗们的份量,能把他们聚在一起本身就是实力的证明,对他们出具的法律意见,承办法官和法院不采信都不行!&rdo;

我充满疑惑地问&ldo;这个《专家法律意见书》能起这么大作用?&rdo;

刘律师十分得意地说:&ldo;专家意见书能起多大作用,关键是看出具这个意见书的专家在司法界的份量了。这次我成功说服了唐总支持,我们会邀请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党校各一名法学院院长级的中国最顶类的知名法律专家参加,另外还会邀请到一到两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退休的官、大检察官参加。这种份量的《法律意见书》如果法院不重视的话,大约这个法院院长不想在司法界混了。&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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