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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ldo;发奖金是你自己经手的么?&rdo;刘律师问。

&ldo;是的。因公司一直吃大锅饭,以往都是干好干坏一个样,我想打破这种局面又不想造成干部思想上的波动,就采取了这种保密的做法。&rdo;

&ldo;你作为企业一把手,亲手发钱太不合适了!&rdo;赵律师说。

我深有感触地说:&ldo;这是没有办法的事,除非不想有任何改变,改革者常常不得不冒些这样的风险,所谓祸福相依,我能到今天这个职务,又落到现在这个下场,正好印证了一句俗话:成也萧何,败也萧何。&rdo;

刘律师暗示道:&ldo;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是否有你特别信得过的部下,当时拿了钱没有签字?&rdo;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但断然否定了这个可能性:&ldo;现在所有员工都成了惊弓之鸟,没有任何人愿意为一个已经被关起来的领导冒坐牢的风险。我每次发奖励都不多,最高的只有3万元,一般的才5000元。凑起6万元为个数目,牵涉到的人太多,我不想再给任何人添麻烦了。&rdo;

赵律师嘲讽说:&ldo;你不是用自己的奖金陪客户打麻将输了很多钱么?奖金是你合法的个人财产,为何非得说打麻将输掉的钱是奖金中支出的呢?你不象人家说的那么聪明呀,我看你是笨死了!&rdo;

我苦笑着说:&ldo;赵律师您有所不知,我陪的那些客户,真正有业务关系的不到三分之一,大部分输给高层领导了,我可不想牵涉到任何领导,再说这种事情实在上不了台面的。&rdo;

赵律师严肃地说:&ldo;我要提醒你,现在你在坐牢、你自己麻烦大了,如果这也想保那也想保,那我们就没有办法啦,唯有牺牲你自己!&rdo;

我痛苦地说:&ldo;我已经倒霉了,不想再牵连到任何人。我出去了还要做人的!&rdo;书包网电子书分享网站

128、厕所里交换无罪铁证

刘律师劝道:&ldo;你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如果不想牵涉到其他人,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你要知道,用小金库的钱陪领导打牌,这完全符合情理,而且可以合理地解释你为何一直推说是上交了上级公司管理费,而自始至终没有跟办案人员交待清楚‐‐因为你本能地只想保护那些领导。你不用担心说出来办案人员会拿这些领导怎么样,涉及到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要经中纪委批准才能调查,临江市检察院绝对不会为了这区区6万元,到北京去找一些领导调查核实。别看临江市现在牛得很,官场规矩谁都不好破例。&rdo;

&ldo;郝局长亲口跟我说过,此案无论涉及到谁一查到底。我不想冒这个风险,而且这违背我做人的良知。&rdo;我口气坚定地说。

&ldo;那我们就无能为力了。&rdo;赵律师两手一摊,脸上流露出遗憾的表情。

刘律师及时出来打圆场:&ldo;你不用焦急,再冷静地想想看,还有什么解套的好办法。&rdo;

我突然灵光一闪,激动得脱口而出:&ldo;我想到这笔钱的合法去向,有解套的万全之策了!&rdo;

&ldo;你千万想清楚,然后慢慢说。&rdo;刘律师及时提醒了我。

我冷静下来,考虑到可能被监听、录像,深思熟虑地说出了我突然想到的解套方案:&ldo;请两位律师记录下来。我现在突然想起来了,这6万元是我拿来给公司领导发了奖金。一开始,我是被那个5万元上交管理费的支付凭条误导了自己的记忆,然后在刑拘前的12小时谈话中又是被办案人员误导‐‐不信你们可以要求调看当时的录像,我清楚地说过拿小金库的钱发了奖金,但郝局长告诉我发奖金的事查清楚了,让我不用再说了。于是我就一直被自己的错误记忆所误导。现在我想起来了,这6万元我用来给公司领导发了奖金。&rdo;

&ldo;哦!&rdo;两位律师脸上露出同样兴奋的表情,显然受到了我激动情绪的感染。

我紧接着说:&ldo;我唯一不放心的是取款时间和发奖金的时间可能对不上,如果小金库这6万元支出的时间在后,领奖金打收条的时间在前,看上去就会有些矛盾。事实上,有一次发奖金时因为刘心宇掌管的小金库现金不足,我就用自己一直不敢拿的奖励先垫付了,然后刘心宇将购买的股票赚钱抛售后取钱归还了我。&rdo;我想了想,又慎重其事的补充道:&ldo;由于我从中拿钱发过两次奖金,我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次动用了这6万元发奖金。&rdo;我这样说,是确保一旦被监听,两种可能性我都说了,确保万无一失。

刘律师说:&ldo;时间上只要相隔不远,有合理解释,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关键是你如何确定公司领导确实拿过这6万元钱?&rdo;

我眨了眨眼睛,充满自信地说:&ldo;我会提供相关的证据,一定是经得起任何检验的无罪铁证!考虑到这里可能被监听,我想在法庭开庭前再告诉你们。&rdo;

赵律师说:&ldo;那样就来不及了。按规定法院开庭前要交换证据的,如果开庭时再拿出关键的证据来,法院可以不予采信的。&rdo;

&ldo;开庭前交换证据?那不是对辩方太不公平了么?辩方取证本来就很困难,控方开庭前拿到证据,完全可以吓唬辩方证人翻供的呀!&rdo;我担忧的说。

&ldo;这是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定,而且一审时若辩方故意不提供重要证据,在二审时新提交的证据法院也可能不采信。&rdo;

&ldo;这样太可怕了!&rdo;听到这样的法律规定,我内心充满了恐惧。

&ldo;你必须尽快把你所说的关键证据提交给我们。&rdo;赵律师强调说。

我看着刘律师问:&ldo;刘律师,真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么?&rdo;

刘律师点头表示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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