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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1页)

自己为什么这么没用?为什么偏偏就要独自逃生?耻辱、耻辱、对一个男人来说,真是无法忍受的屈辱啊。在此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优秀也很有主张的男人,但是现在,他才知道自己原来是那么的手足无措。好不容易收拾回纷乱的思绪,杜镕钧才恍然大悟自己是在淮河以北的一个荒村孤庙里,唯一一个关心自己的,还是个丝毫不通外面世事的小和尚。几乎就在一瞬间,杜镕钧决心已经下定。无论如何,他也要下山看看,他的亲人、爱人,究竟怎么样了。“这个天杀的乱世!”杜镕钧站起身,咬牙。“谁说的乱世?天佑我大明”,身后小和尚明静随口接道:“公子这就下山了?一路小心。”杜镕钧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个小和尚,好像不是想象中那么单纯。无暇再细想,反正他已经身无长物,便穿了一领灰色僧袍,随手摸了把香灰涂在脸上,匆匆向着黑黝黝的南方奔去。明静送他到了门口,眼见着这个纯朴的年轻人就这么投入江湖的仇杀,何其司空见惯的一幕?千百年来,这样的悲哀就在一天一天的延续着……他抱着双臂,无奈地摇头——本打算在这清净之地休息几日,可是,逃不了的江湖又卷来了。回过头,庙内赫然多了六个褐衣人,衣着利落,眉眼生寒。六人一见明静,立即躬身,态度极是恭敬。明静点头,示意。几乎就在一瞬间,他的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如匣中的古剑,温润而凌厉,藏青微破的僧袍顿时掩不住顾盼的威严。“堂主”,为首的一个忽然一躬身:“这小子武功太差劲了,这么些天居然都没发现咱们。”“嘿嘿,金陵杜镕钧?杜家衡的二公子么?”明静凝神想了片刻:“他的案子我倒是知道,方北辰和杜家衡也算是当朝名士了,不知朝廷怎么就动了他们。”“我们……要施以援手么?”赫衣的下属请示道。“我分不开身。”明静缓缓吐了口气,微微抬头,双眸深邃地看不到底,却带着不可逼视的神采,他伸出手扣了扣庙门,缓声道:“淮北分舵组建在即,我不能离开,弟兄们也不方便出手。罢了,台面上的事情我们六道堂不宜过问,你去禀告帮主一声,看她的意思行事就是。”“是。”六个赫衣人齐齐躬身:“属下遵命。”说罢一起退下,速度快得惊人。秋雨渐渐地收了,天却还是阴沉沉的一幕。明静伸出手,在头上一抹,纯黑的长发奇迹般地飘扬开来。“乱世?嘿嘿。”他嘴角扬起一个微笑,有些个沧桑,又有些悲哀。忽然伸开双臂一展,人已凌空掠起,投入那浓的化不开的天边……苍山,古庙,秋风……影影绰绰中,一个极潇洒的身影随风而去。乱世碎琼瑶陪都,凤阳。刚刚下过一场雨,秋雨绵绵,地面潮湿而泥泞,天空阴霾且压抑。杜镕钧一个人默默走在并不宽阔的大街上,心中莫名恐慌着。他的衣囊早就空空如也,一向锦衣玉食,还不知道下一餐在哪里打发。父母亲人们应该会被囚禁在何处?押解上京……或者……杜镕钧忽然不寒而栗,禁止自己再想下去。这才半个月而已,即使谋反的极刑,也不至于就处斩啊。他极力安慰着自己,虽然心中明白,父亲和方世叔不过是一方名士,真的触怒了当朝严太师,恐怕处决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情。正脑子里一片纷乱地向前走,忽然肩膀被斜斜撞了一下,一只敏捷的手在衣囊下划过。如果是在平时,杜镕钧可能哈哈一笑,就此作罢,反正身无长物。可是现在不同,满怀的怒气和憋闷正找不到发泄,他牢牢抓住那只手,斜眼看过去,一个中等身材的青年男子正略有些惊慌地看着他。“贼!”杜镕钧压低了声音,满眼轻蔑。“你……你快放开我。”那人急急说,额头已经见汗,这样被人家一把扣住实在不是件光荣的事情,更何况这个貌似大家公子的青年手劲大得惊人,腕骨象折断一样疼痛。“我,我是铁肩帮的!”他忍不住攀来一点关系。“贼!”杜镕钧根本听不懂他说了些什么,恶狠狠的目光依旧落在那人脸上。“你要拉我见官?”那人终于有些慌了,今天流年不利,一个人出来,连帮手也没有。杜镕钧的脑子嗡了一下——见官?他这才发现,其实自己的处境,比这市井小贼要差了太多。他松了手,摇摇头,向前走去。那人连忙快步小跑开,只是还没走几步,又被杜镕钧扯拄了。“你究竟想干什么?”那人有些急了,“你真以为我们铁肩帮是好惹的?”“不干什么”,杜镕钧微微低头,忽然笑了一下:“兄弟,我也一天没吃饭了,今天的住宿还没个着落呢。”“哈!哈!”那人有些放肆的笑了起来,这凤阳街头人来人往,却没有人围观他们,看来这“铁肩帮”还真有些威风。“我们香主居然说你是什么富贵中人,原来也他妈是个混混,好好,大爷今天栽了,银子你拿去就是!”他随手扯出两个荷包,一个藕色绣着荷花,一个金丝裹着银线,一望可知颇为金贵,恐怕也是刚刚到手的。“来吧小兄弟”,那人咧嘴一笑:“交个朋友,你挑一个走,拿着什么都看你运气了。”“多谢!”杜镕钧左手扫过,将两个荷包一起抓在手里,扬长而去,再不看那青年汉子诧异恼怒的目光。“真不懂规矩。”身后,青年汉子的脸拉了下来,甚至有些鄙夷。杜镕钧实在没想到,两个荷包打开,居然有一对金锞子,一对翡翠嵌银的耳钩,还有若干散碎银子和一块上等茗云阁的镶金松墨。这凤阳城里,不知又是哪个少爷倒霉了。他笑了笑,双手一拍,一对金锞子揉成一块,随即又是一揉,变成五六块散碎金子。只要不住店,就这些金银,倒也够他撑到南京。杜镕钧忍不住又笑了笑——或许他天生就是跑江湖的料,原来黑吃黑是这么高兴的事情。他忍不住开始四处打量,只希望再碰到一个不长眼的小贼,说不定手气再好些,连坐骑也搞定了。人的运气到了,真是挡也挡不住,杜镕钧刚刚转念,又是一只手伸了过来。凤阳城难道是贼窝不成?杜镕钧嘴都快合不拢了,毫不犹豫地伸手抓了过去。触手一片冰冷滑腻,居然是一个女人的手。杜镕钧连忙放手,回头看去,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正瞪着一双水汪汪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她,手上赫然是那两个荷包。她腰上扎着一条寸许宽的腰带,脖颈上银饰沉甸甸的,皮肤白皙细腻,全然不是中原女子。“哼,那个背时鬼就是你啊。”小姑娘嘿嘿一笑:“还好知道放手,不然非给你好看!”她猛一拧腰,似乎就要溜走。杜镕钧再不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一套,这到手的盘缠路费哪里容她再抢回去?左手一翻扣住小女孩肩膀,劈手就抢。“要动手么?”小姑娘嘻嘻一笑,已经游鱼般溜开,双腿连环踢出,竟然是正宗的北派谭腿。两人这一动手,立即引得众人围观起来——一个是娇滴滴的大姑娘,一个是英俊的大男人,居然当街抢起荷包,倒是难得。小姑娘身手算是敏捷,看来竟也下过五六年功夫,三招五式,杜镕钧竟然还抢不回荷包来。“就是他!”忽然一声大吼,一个锦衣青年带着五六个家丁奔上,嘴里骂骂咧咧:“两个贼东西,居然就这么抢你家少爷的东西,给我一起打!”小姑娘脸色一凛,翻腕处,是两把雪亮的短刀。她双手一翻,双刀已成门户,还不忘恶狠狠瞪了杜镕钧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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