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寒颤,我记得书里写的是,当时是“我”亲自去找的“傅琛”,谈判过程中,才知道他妹妹和“我”是室友,之后才有的网开一面的做法。
妈耶,难道在作者当时默认的设定里,“傅琛”是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了,所以卖了她这么个面子??????
艹,中日双语。
该不会傅琛和我之间,自带一见钟情buff吧?这是什么憨批设定,我整个人都不好了。
我以为我能靠个人魅力征服大佬,当个不愁吃喝的小跟班,结果现在突然意识到,我把他当靠山,谁知道他把我当猎物。
诚然,如果能跟傅琛谈场恋爱,不亏。可按照一般套路,跟他这种人搞对象,分分钟可能跳出来个优秀到爆炸但一直没挑明心意的青梅竹马,更何况,一想到我俩之间可能有个“一见钟情”这样的外挂,促使“傅琛”喜欢上“喻眠”,我就觉得好膈应啊。
心烦意乱,心乱如麻,心神不宁,心灰意冷,心如刀割,心慌意乱,心,我心不下去了,好烦躁啊。
我憋着嘴,也不知道在较什么劲,但就是不开心。
“到了。”傅琛停好车,“我记得女鞋应该是在三楼,穿着拖鞋还行么?”
我看了看自己的脚趾头,“拖鞋走这么几步路没啥,关键是不好看。”
“讲究。”傅琛笑了一下,指了指我身后,“走吧,电梯在那边。”
傅琛轻车熟路的把我带到某家鞋柜前,为了避免广告嫌疑,我就不说是哪家了。
我坐在沙发上,傅琛在和导购交谈。
“你穿多少码的鞋子?”傅琛偏头问道。
“看鞋码正不正了,正的话,一般是35的,有些款式34的也能穿。”我晃着脚上的拖鞋,打量着这家店,经过几个月的磨炼,我算是能正视自己富二代的身份,也不在拘泥于以前的消费观念了。
“你的脚也太小了吧。”傅琛瞟了一眼我的脚,导购去拿鞋了,他顺势就坐到了我旁边,比划了一下我的身高,“我目测你应该是有160多的,怎么脚这么小。”
“不瞒你说,我的手也很小。”我伸出我的爪子,“我之前和一个比我矮的朋友比手,她居然还比我大,不知道该说是我手太小,还是她手太大。”
第三十二章
傅琛把手盖在我摊开的手上,盖得严严实实,我能感觉到他掌心有些粗糙,我的指尖只贴到他的第二指关节处。
沃日,我手真有这么小的么???
“小小的,还挺可爱。”傅琛收回了自己的手,反倒盯着我的手看了起来,语气怪认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