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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第1页)

以肉夹馍。

我最好朋友的婚礼

文苏更生作家媒体人假苏更生

飞机晚点三个小时,我在机场发烧,窝在恶贵咖啡馆里,十元一杯的白开水喝了五杯,希望把感冒压下去。我要飞去北方,出席她的婚礼,做伴娘。上了飞机,莫名其妙被升舱。空姐拉上帘子后,头等舱只有我。窗外是深蓝的夜空,机舱里灯光昏暗,安静得正好睡觉,我却怎么也睡不着。

跟她认识已太多年。我还记得在那个周五的下午,我们搭车回家。烈日下的公路尘土飞扬,车却意外停住,等了许久也不开。全车人站起来看发生了什么。我在后排,她正好回头。我扬了扬下巴,问:&ldo;喂,现在几点?&rdo;她手上有表,答:&ldo;三点。&rdo;

那年我们都十二岁。

后来这些年我曾反复回忆过这场景,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车厢中灰尘跳动,她扎了两只小辫子,头顶细小的发丝竖起来,对着我咧嘴一笑,说:&ldo;三点。&rdo;我曾跟她说过这场景,她说不记得了。

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区别,我沉浸于回忆,略悲观,而她是现世享乐主义者。我们在同一间寄宿学校念书,不同班,每周五一起搭两个小时的巴士回家。中学六年,从未间断。在不回家的时候,我们骑着自行车在街上疯跑,对路边的行人大笑。那些引人发笑的内容早已忘了,可那时的青春就是如此明亮,可以笑出声来。

每个周末我们都腻在一起,逛街、吃饭,向父母讨来零花钱一起用光。有次我骑车载她,前面有辆大巴,由于冲得过快来不及刹车,我叫嚷着:&ldo;你快跳,快跳!&rdo;她噌地跳下单车,我以人字形撞贴在大巴车上。这辆车并未开动,我也没受伤,两人又为撞上静止的大巴车狂笑不已。

她是学校最漂亮的女孩,而我就是那个女伴。她在学校里换了若干男友,而我则替她向不同的对象传过纸条。我们曾躺在床上不停地谈论未来,会嫁给谁,会有怎么样的婚礼。我记得有天谈论起结婚戒指,她说:&ldo;钻戒要三克拉以上才有灵魂。&rdo;我惊愕地体会这句话的厉害之处。她是精明的现实主义者,对庸俗怀有期待又能及时戳破虚伪。

在万米高空,想起这些年,我们身边的男人换了又换,只有我和她没有变过。而如今,几个小时后,她真的要结婚了。那些被反复谈论的场景终于成为现实。我们都长大了,她没有拿到三克拉以上的结婚戒指,只有一颗小小的钻石,白金爪托着,怎么看也不像有灵魂的样子。

她嫁得并不如意,那颗小小的钻戒已是奢侈。此前她已订过婚,和一位我们都喜欢的男孩。这人高大帅气,弹一手好钢琴,家境也不错。订婚后,男孩出国留学,每年带回来大量礼物,连我都有份。只是异地恋总是艰难,她爱上了别人,一个远在北方的男孩。于是她哭着退掉原来的钻戒,孤身离开了家。

由于这座城市离家太远,她只能从酒店出嫁。女方亲友只来了父母和我。她本来说太远,不让我来,可以等回老家办酒席时再参加。我想了想,说:&ldo;还是去吧,嫁那么远,我送送你。&rdo;于是飞了几千公里,只在此地停留二十四个小时,参加她的婚礼。

飞机降落后,高烧已退。我在出租车里看她未来要生活的城市,干燥、灰暗和乏味。她嫁的男人我也不喜欢。对我而言,他只是个陌生人,为什么要把我最好的朋友骗到这里?我冲到酒店大堂时已是凌晨一点。为了不打扰她睡觉,我让前台小姐带我去603。前台小姐问:&ldo;603不是结婚的那间吗?&rdo;我说:&ldo;是呀。&rdo;她问:&ldo;你是新娘吗?&rdo;我笑了,说:&ldo;我是迟到的伴娘。&rdo;

进房后,她已睡了,我轻手轻脚洗漱,然后躺在她身边。她被我惊醒,问:&ldo;是你吗?&rdo;

我说:&ldo;是啊。&rdo;

我们躺在床上,中间隔了很远,彼此都没有睡着。就在她出嫁的前一晚,我睡在她身边,两人竟无话可说。我们之间不仅隔着被子,还有过去的十多年。那些欢笑、争吵、回忆,还有对爱情、婚姻和人生的期待,那么那么多,却只有沉默。

一夜无话。

第二天的婚礼就像所有婚礼一样,喜庆,喧闹,嘈杂。行礼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父亲发言,丈夫站在身边。在尘世幸福最完美的一刻,她的目光投向我,骄傲而深情,我扭过头去,两人都泪光闪闪。

婚礼结束,宾客散尽。我和她把婚纱收起来,那件直径三米的婚纱像一个宝座。每个女生迫不及待地穿上它,却不知道叠起它有多费劲。我们手脚并用,试图拢住裙摆,塞进袋里,甚至喊起口号:&ldo;一二三!&rdo;&ldo;好,马上就要进去了。&rdo;&ldo;就要成功了。&rdo;最后,袋子破了,婚纱又嚣张地撑开。我们都脱下了礼服,身上只剩bra和内裤,浑身是汗,坐在地板上大笑。

婚礼是如此累人,永远都不想来第二次。我无法接受这种麻烦的婚礼,不如旅行结婚,在海风猎猎的沙滩上,只有两个人,天空化作玫瑰色,哪里有这些琐碎事?可她说:&ldo;这样你就没办法收红包了。&rdo;她喜气洋洋的现实态度总能把我的浪漫主义击碎。我们一起数红包,骂某个小气鬼只给两百块,连名字都不敢写。我掏出厚厚的红包,说:&ldo;原本应该更厚一些,但是买机票了,你收着吧。&rdo;

她说:&ldo;以后还不是要还给你?&rdo;我也只愕然。

处理完所有琐事,我们去买水果。两人站大半天,礼服勒得绷紧,什么都没吃。我们走在街上,她和相识的店主寒暄,与小贩讨价还价,我知道她就要留在此地,迎接新的生活。而我几个小时后,就要飞离她的城市。再好的朋友,长大了也是聚少离多,每天都要面对各自的生活。

入夜,她要送我去机场,我让她留下照顾父母,自己打车去机场。分别很普通,不过是说一句:到了发个短信。我坐进出租车,被北方的风轻拂,突然记起一首词:沙河塘上春寒浅,看了游人缓缓归。这些年,那些我们爱过的男孩,不知道终究去了哪里,而她留在此地,我独自缓缓而归,只能暗叹:花满市,月侵衣,这恋恋的风尘呵。

给夏天的冰陶立夏

皮格马利翁

文陶立夏翻译作家摄影师陶立夏

如果用我千疮百孔的记忆回想一下的话,大概是八年前开始失眠的,距离我们陆续离开伦敦还有一年不到的时间。

失眠会对大脑造成损伤,但这并非了不得的事情,因为从科学角度来说我们每天都在死掉一点点,所以这种损伤就像罹患绝症时的小感冒,或者宇宙毁灭时下的毛毛雨一样。总之无关痛痒。

但失眠的夜晚有很多时间需要打发,这就很麻烦。上午在医院实习,下午到学校图书馆为毕业论文搜集资料,忙到眼睛都快盲掉,灵感因睡眠不足而愈发虚无缥缈,熬到半夜就可以去巷子口的fishandchips买炸薯条。

我记得那个钟点正是pub打烊的时间,醉醺醺的年轻人喧闹着从pub里拥出来,青春的荷尔蒙被酒精浸泡过,开始发酵出腐味,但你更在意的是空气里飘过的薯条的油腻味道,在漆黑的夜色中闪烁着魔法仙女棒那种让人颤抖的愉悦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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