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页小说站

下页小说站>钱仙大人 > 第197章 啥是人间第一情(第1页)

第197章 啥是人间第一情(第1页)

何少周又开始吹黄绮珊那支竹笛,音色竟然更好,他只试吹了两个音,就夸赞道:“这支竹笛更好吹,我相信这一曲,更加能够完美地表达刘青的情意了。”

何少周又开始吹奏起《人间第一情》来。

黄小明本来抄得很起劲的,也不由自主地停下毛笔,整个人完全沉浸在深情婉转的曲调声中了。

直到一曲终了,足有数十秒钟,余音仍在绕梁,仍在他们的耳边和心里回荡。直到何少周看着他们撸须微笑小半天了,他们才回过神来,拼命地鼓掌。

何少周笑道:“过奖了,有如此好笛,你们今后也能练出比我还高的演奏水平来。”说完,何少周叫身后家丁放下托盘,去黄小明家厨房处找清水,将两支竹笛都好好擦洗一下,毕竟吹过了,自会有口水和气息进到竹笛的腹内,只有清洗干净了,才能长久保存而不会生霉。

冯小刚赶紧说:“不必麻烦何老爷了,我拿回去再慢慢清洗晾干。”

何少周道:“及时清洗是最好的,你就不必客气了。何况,我又不动手,我的家丁就是专门为我们提供服务的。”

家丁已经找到一个柜子放下了手中的托盘,然后从何老爷手中接过两支竹笛去了黄小明的厨房。

黄世仁见了,赶紧对自己身后的丫环说:“一个男人,怎么能做好这样精细的工作,你放下托盘去帮帮他吧,可别破坏了那层膜,也不要把笛子给碰破了。”

那丫环也把手中的托盘放到了柜子上,然后就跟着何少周的家丁去了厨房,开始小心翼翼地清洗笛子。

等他们都离开后,黄世仁叫家丁给大家敬烟,何少周也不客气,接过来就抽了起来。黄世仁的烟叶都是自家种的,品质优良,吸一口满屋飘香。何少周虽然也有几百亩土地,但都租给佃户去种了,自己只管收租,并不过问具体种啥。所以,他不亲自管理庄稼也不要求下面种烟叶。而黄世仁在村里也有上千亩土地,大部分都租给底下的佃户种了,只留下十亩,他自己亲自带着家人去种植和管理,尤其是这烟叶,是他的最爱,从下苗到收割,他都全程兼管,出产的烟叶色泽金黄,没有虫痕和水渍,比如今的华子烟还要金贵。

一炮烟刚抽完,笛子已经洗干净,正在外面的阳光下晾晒着,不能晒得太久,小心给晒破了。

黄小明也终于抄出了第一份《人间第一情》的曲谱,还请何少周过了一下目,确认没有抄错后,把刘青的原版就还给何少周了,然后,何少周起身告辞,黄世仁也跟着告辞。

黄小明又根据第一份曲谱,又抄写了第二份,然后递给冯小刚说:“刚亲家,你先拿回去练着吧,等孩子们大了,就交给他们吹练,以后,就算发生啥大事了,哪怕见不着人了,只要一吹这首曲子,我们就主动靠近,说不定能寻到亲人呢。”

冯小刚笑道:“如今是太平盛世,哪来什么大的变故,我希望孩子们一辈子都能平平安安,最好不要走出土弯村,更不要走散了,那样这笛声就不会派上寻亲的用场了。哈哈……”

“哈哈,但愿如此!”黄小明也跟着笑道。

冯小刚等曲谱墨迹干了后,就赶紧折叠好放进自己的怀里,然后去院子里察看了一下竹笛,也等不急完全干透了,他拿下挂在桑树上黄绮珊那支,对黄小明说:“我要走了,家里事儿还很多,这婚约和竹笛我先带回去了,你那支等干了后,也要好生保管,虽然我还能做,但这两支何老爷吹过的,就等于是开过光了,有了很大的纪念意义,可不能搞丢了,更不能搞坏了。一会儿再晾晾就赶紧收回去,不能时间太久了,这太阳比较大,晒久了会破。”

“好,刚亲家你忙去,我就不留你在家用饭了,我地里的活儿也很多,这竹笛我马上把它转到阴凉处,你就放心吧,有你儿子名字的东西,就等于是我的儿子了,我比你还金贵着它呢。”黄小明已经开始称冯小刚为刚亲家了,冯小刚为长,还不习惯改口,所以,他喜欢称他为小明,或小明弟。

冯小刚拿上笛子渐渐转过一片竹林,那灰黑的身影很快被竹林的绿影给覆盖了。

黄小明去桑树上取下冯家的订婚竹笛,当真转移到了阴凉处,还防止猫狗去抓下来摔坏了,他还用绳子绑到了土墙壁的钉子上。然后婚约被他也放到了家里最安全的地方。

最后再关上门,就下地干活去了。

自从有婚约后,黄冯两家的关系就完全改变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两家的距离并不远,直线不过一千米,村道蜿蜒也不过增加七八百米,有时候嗓门大一点,也能喊答应。

土弯村是一个大村,像黄冯两家这样的村民至少有三千多户。而黄家死了女人,冯家正在奶孩子,全村就此两家了,所以,他们能走到一起并订下娃娃亲,也是天意使然。要是换了张家李家在奶孩子,那就说不定跟张家李家攀上亲了。

总之,生活不能假设。日子更不能过成想当然。

黄小明在种庄稼之余,夜里一回到家,简单吃点上午锅里剩下的玉米糊稀饭,下几片牛皮菜夹夹做的泡菜,肚子就不怎么饿了,然后他洗过碗喂过猪猫鸡狗,就赶紧点上桐油灯,进了自己简陋的书房,开始背书学习。现在女儿黄绮珊已经很少回家来过夜了,这样,他就落得清闲,免得一会儿她又哭了闹了,一会儿又要换尿片了,折腾得够呛。他一天只吃两顿饭,一般早上鸡叫起床,用大铁锅煮一大锅稀饭,米很少的那种,一般就是他那双并不大的手抓一把米,然后煮开后,加点玉米面,汤不就怎么稀了,一顿两大碗,剩半锅晚上下地回来再热一下,就是晚饭了,这样省得一天到晚都要浪费柴火去煮稀饭,别的,他也想吃,可吃不起。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