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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页(第1页)

“说什么鬼话,他们家也是男孩,相什么亲!不过,”夏荷拿了椅子在他身边坐下,“我听说沈朝是借搬到我们西区介绍他们家打小就失踪了的儿子。”

庄墨离打起精神,顺手给夏荷倒了一杯茶,他可很少从他妈嘴里听到这些八卦。而且,“沈朝的儿子不是一直都在身边吗?”

“那可不是沈朝的亲生儿子,那是他们捡的,这事我们老一辈的心里都有数。

“捡的?”庄墨离心生好奇。

夏荷点头,看着手中白色茶杯里浮沉的茶叶,想起那混乱的一年。

那一年她才二十四岁,还是一个大四的学生,也是那一年她才认识庄墨离的父亲。

三月,刚开学不久,学校就在传有一个软件工程系的知名海归校友会在校庆的时候到学校进行励志演讲。更相传那个人就是w市年轻有为的商界新秀,庄子笙。

她作为直系学妹,自然是无限的崇拜和期待。四月,他果然来了。

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她作为学生代表负责迎接他,两人对对方都十分有好感。校庆完毕,庄子笙就开始正式追求她。仅仅不到一月,他们就决定闪婚,那时候的闪婚真的是非常少见,但好在双方父母都十分开明,倒也乐在其成。

“沈朝、徐心媛还有他们那个刚满三个月的小宝贝都来参加了我的婚礼。我见过那孩子,白白嫩嫩的,十分可爱。我记得他的后腰上有一块小小的红色胎记,像一片火红的花瓣。只可惜……”

一九九零年,长江中下游流域发生大洪水,w市两江交汇,更是首当其中。七月中旬,龙王庙几乎溃堤,守堤的将士一个个都签上了血书,堤在人在,堤毁人亡。

“我亲眼看见那孩子坐在婴儿车里被水冲走,没有一个人想到那个仅仅几个月大的婴儿还会有活路。”夏荷叹了口气,她当时整个人都被吓傻了,徐心媛哭天抢地,也没有把自己的儿子哭回来,“后来,听说思子心切的徐心媛看到江边的一个四岁孤儿,就抱回了家。不过现在那孩子幸运的回来了,也算是一件好事,你自然要隆重一些的。”

“说起来,他今年刚满十八岁呢!”

晚上七点,庄墨离穿着一套白色的西装,搭了一条淡蓝色的领带,准时到达沈家。他平时软软搭在脑袋上的头发被发胶固定起来,整个人显得成熟挺拔了不少。

庄墨离在这附近少说也住了有七八年,他们家右侧是一个观赏湖泊,左侧的别墅小院虽然有主但却几乎没见到有人进出。只是这个星期才有些动静,没想到竟然是沈家搬了过来。

递了请柬,门卫恭敬地放行。进去,整个院子里已经被布置得灯火通明。

散发出柔光的的小灯被缠绕在夹道两边的树干上,院子前面的露天泳池边摆放着无烟烧烤架和一些临时酒桌。院子里已经来了不少人,各个西装革履、金玉在外的。

旁边的侍从眼尖的发现他们,吩咐酒保给他们递上香槟,自己匆匆的走到人群之中,附耳到一个沈朝身边。

沈朝举起手中的酒杯,遥遥的想庄子笙致敬,庄子笙回以一笑。

“庄总,好久不见了,欢迎,欢迎啊!”沈朝交代完身边的事,很快就亲自过来打招呼。

“沈总客气,说欢迎的应该是我们才对,从现在开始我们可是邻居了。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沈总,我们的缘分可不浅哪!”

沈朝满脸都是笑意,“那是那是,庄总,我们以后可得多走动走动。”

庄子笙饮尽一杯酒,豪气地说,“那是自然,我太太听说沈总举家搬迁过来不知道多开心!”

“是啊,徐姐姐与我也许久未见,现在正好我们姐妹两个可以叙叙旧。”夏荷适时地搭腔,烘托气氛。

他们这种商场上的朋友最忌私会上说一些公事,这样你来我往的扯些家常,各个心知肚明。

“说到心媛,我正好有件喜事要跟你们分享分享!”沈朝对身边的管家说了一句请太太和少爷们过来,就带着他们进到内厅。

管家在他们家已经管事多年,明白自家先生、太太和少爷的一言一行。他快速的上到二楼,敲了二少爷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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