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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秦舞阳(第2页)

王亮拍案而起:“馆驿主事是谁?”

曹秋月吓得浑身直哆嗦:“小人不知,只听说人们叫他秦主事。”

又是一个姓秦的,看来燕国秦氏是一个大家族。王亮起身说道:“头前带路,我倒要看看究竟是谁敢要我的歌姬?”

馆驿距离太子府大约三公里,王亮为了避开门口那些食客,不得已再次走后门。因为是在下都城,王亮的安全有所保障,因此他只带了聂隐娘和一个车夫上路。曹秋月身份低微,不敢和王亮同车而行,不一会儿功夫,就被远远甩在后面。

馆驿是接待各国使节的地方,属于官办,一切开销都有国库支付。下都的馆驿区面积很大,足有三十亩,有房舍一百多间,在这里工作的人员三四十个,由一个主事统领。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馆驿内没有使节居住,只有曹家班的四十多个人。因为曹家班属于歌姬,地位低下,因此无论是主事还是这里的丫鬟仆役,对他们很不恭敬,每日里只给粗茶淡饭不说,还时不时的找机会调戏班中的歌姬。

“杀人了!”距离馆驿还有一百多米,王亮就看到原本围在馆驿门口的一群人突然四散奔逃,纷纷呼喊起来。

人群散开之后,王亮看到,在馆驿门口已经有一个人躺在血泊之中,他身边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子正在大声哭嚎。而在馆驿门口的台阶上,一个手持青铜剑的人正在擦拭剑上的血迹。

大白天在馆驿门口杀人,这个人可真够胆大包天的!

马车停在馆驿门口,王亮下车之后,才看清楚三个人的样子。死者大约四十来岁,身穿猎户服装。趴在猎户身上哭泣的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显然是猎户的妻子。在两人身边,散落着四五只野鸡野兔。想来他们是来城里贩卖野味的,不成想遭遇杀身之祸。

杀人者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面皮白白净净,头顶挽了一个漂亮的发髻,一身崭新的衣服干净整齐,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爱干净的人。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漂亮的像姑娘的小伙子,竟然一剑刺穿了猎户的胸膛,而且脸上还一副蛮不在乎的样子。

“呜呜……拿东西不给钱,还行凶杀人,还有没有王法啊!”猎户的妻子虽然伤心欲绝,但是却不敢正面和少年理论,只能怯生生的趴在丈夫的尸体上哭泣,目光中全是恐惧的神色。

“还不快滚,再敢在这里哭哭啼啼,小心我连你一起宰了!”少年已经擦干净青铜剑,顺势一脚把台阶上的一只野鸡踢飞:“真是败兴,沾上了人血,不能吃了!”

短短两句话,王亮就已经明白了事情的起因,原来这个杀人者强抢猎户的野鸡,猎户不给,他就行凶杀人。王亮见识过霸道的人,但是还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霸道的人,为了一只野鸡,竟然可以杀死一个大活人。

王亮心中火起,怒生说道:“小小年纪,竟然当街杀人,好大的胆子!”

少年也注意到王亮和聂隐娘,闻听哈哈大笑道:“老子十三岁就敢当街杀人,下都城的人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哼,你太孤陋寡闻了!”

“十三岁杀人?”王亮心中一凛:“莫非你就是秦舞阳?”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后事的人都耳熟能详,都知道荆轲有一个副手,名叫秦舞阳。秦舞阳是燕国名将秦开的孙子,论辈分他还是秦平的弟弟。不过他们两个都不是嫡出,因此世上很多人不知道他们和秦开的关系。

“知道是你舞阳大爷,还不快滚,难道等着我杀你吗?”秦舞阳按了按剑柄,一副洋洋自得的样子。

“原来你就是那个被秦王吓得尿裤子的孬种!”王亮双眉一立:“隐娘,给我拿下!”

(注:秦舞阳是秦开的孙子有史可考,不过究竟是不是嫡出本人不能确定。另外,有人说秦舞阳和荆轲刺杀秦王的时候年仅十三岁(王立群在百家讲坛中也如是说),本人认为不太可能。想刺秦是一件多么重大的事情,太子丹就是再糊涂,也不可能把这项任务交给一个还没成年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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