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最喜欢的花。
“哇!”纪书宛眼中满是惊喜,“好漂亮啊!!”
水晶晶莹剔透,没有一丝杂质,隐隐好似还冒着一丝寒气,不过打开盒盖片刻功夫,上面就凝出了水珠,犹如花瓣上的露珠。
叶简坐在她身旁,状似不经意的道:“正好有个朋友常驻在赫尔辛基工作,我让他帮忙留意了许久,这才找到这块粉水晶,听说是矿工在极光经常出现的地方无意间挖到的,喜欢吗?”
赫尔辛基,极光,那不就是在北极?
没有比从极光出现的地方挖到的粉水晶雕刻的永生玫瑰更浪漫更奢侈的礼物了。
纪书宛捧着那束水晶玫瑰爱不释手,连连点头,“喜欢,超级喜欢,爱你爱你,最爱你了小叶哥哥!”
叶简嘴角噙着一抹笑意,看她高兴,心里很是满足,抬手摸摸她的发顶,“你喜欢就好。”
纪书宛抱着那个粉水晶玫瑰捧花,打量着屋里,这么好看的东西,她当然要摆在最显眼的位置,这样天天都能看到,心情也会超好。
最后她把水晶玫瑰摆在了电视旁的博古架上,最中心也是最显眼的位置,那里之前摆着叶简向她求婚时送的定制娃娃。
叶简:“……”
纪书宛摆好后,又从各个角度欣赏了一遍,正自满意着,突然想到了什么。
之前孟晨给她送那个南极雪做的企鹅时正好被叶简撞上了。
然后今天叶简送她北极挖出的水晶雕成的永生玫瑰。
这是不是说明,小叶哥哥还在吃上次的陈醋,暗地里和孟晨较着劲儿呢。
纪书宛心里偷笑,想到这一点后,再看那捧永生玫瑰感觉就更不同了。
在她心里,永生玫瑰,足以碾压所有一切。
不是因为它自身的价值,而是因为送这个礼物的人是小叶哥哥呀。
纪书宛喜滋滋的欣赏完水晶玫瑰后,突然想起来,还有一个礼物没拆呢。
于是赶紧走过去,第二个礼物比第一个礼物要小很多,黑色的丝绒盒子上系着墨绿色的缎带蝴蝶结,纪书宛心里一边猜测着会是什么,一边解开了那个蝴蝶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