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的集市,人来人往的街道,叮叮当当的物品碰撞的声音,叫卖声此起彼伏。
西街有个卖猪肉,手起刀落,刀刀精到,是个颇有口碑的卖家。东街有一个古董店,古董成百,老板眼光毒辣,一张嘴皮子比那些买菜卖菜的大娘都要利索。
关于京城的一切,陆禾笙熟悉到不行。他离开京城七年,七年来四处漂泊,和杜程愫两个人。
“哇……”杜程愫头上戴着斗笠,一身浅绿色的衣服,四处看着,“这地儿变了很多啊。”
陆禾笙头上也扣着一顶斗笠,一身素色长袍:“还行。”起码,他还认得哪里是哪里。
夏天很少吹风,所以陆禾笙两人根本就不用担心斗笠垂下来的纱会被吹起,然后被人认出来。
走到东街口的时候,一阵笑声从上方传来,陆禾笙愣了一下,下意识躲了起来,在街角远远看了一眼。
果然是宋洵。
陆禾笙手握紧,看着趴在窗口和宋洵有一搭没一搭说话表情丰富的小姑娘,顿时觉得有些难过。他也听说了,京城里的祭司大人收了个小不点当徒弟,那是别人挤破脑袋都想拜的人,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小姑娘占了。他还听说了,这小姑娘生的不错,同宋洵又三四分的相像,都在猜测这是不是宋洵的私生女。
人在外面,听到的消息都是传了几个版本之后的了。但是,如今看来,起码宋洵收徒这件事是没错的。至于这小徒弟是不是宋洵的私生子……陆禾笙瞧着那小姑娘已经十三四岁的模样了,这是不可能的,宋洵可没这么大的孩子。
“阿笙……”杜程愫伸手拉了拉陆禾笙的袖子,“我们什么时候去祭祖?”她瞥了一眼楼台上的宋洵,表情有些慌张。
七年来,她几乎无时无刻都活在宋洵的阴影下,挥之不去。她知道,陆禾笙对宋洵的感情都要溢出来了,但是……陆禾笙只能是她的,谁也不能夺走。
“这就去吧。”陆禾笙整理好心情,背身,离开。
杜程愫紧紧跟了上去,她回头深深看了一眼宋洵,那个人依旧如此耀眼如此好看,让人不得不心生嫉妒。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唇角这才弯起。
但是,她也有一张不错的脸,一张陆禾笙永远拒绝不了的脸。
你瞧,不过七年,熬到了陆禾笙迎娶她带她祭祖,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吗?
陆家的祠堂陆禾笙是不敢回去了,这一去必定是要碰上宋洵的。于是,定了一家客栈,陆禾笙准备第二日带着杜程愫去祖坟,好好祭拜一番。
也就是杜程愫,如果他带着的是宋洵,也许这辈子他都不敢上坟了,哪里还有什么祭祖一说?
他忽然想起他刚刚发现自己对宋洵的感情的时候还只有二十多岁,二十五都不到的他很愧疚很慌张,于是他在陆家祠堂跪了整整一晚来忏悔自己的恶心念头;后来,他和宋洵在一起了的那一个晚上,他又跪了一晚上,跪到半夜的时候,陆家祠堂里的牌位一个接一个倒了下来,是为不祥之兆。陆禾笙一个一个拾了起来,一个一个放好,当做什么也不知道,第二日出了门便把祠堂锁上了。
他想,他和阿洵是要一辈子的,既然活人就在眼前何必去和逝去的人较真?
接过啊,他还是和宋洵分开了。
晚间的时候,陆禾笙要了一壶酒,自个儿和自个儿喝。一壶酒下去,脸红耳赤。他的酒量其实还是很不错的,主要是心里有事,又是这么胡七八糟地灌酒,不醉都难。
陆禾笙抱着酒壶仰躺在客栈屋顶上,看着夏夜里的星星。重回故里的喜悦一点都没有涌上心头,反而是既见旧人让他觉得悲苦万分。旧人的一颦一笑他都记得清清楚楚的,如何能忘记。
晚间,总算是有一点风了,挺凉爽的。大概是因为上风口有一池莲花,因而就连风中都带上了莲花的香味。
陆禾笙依稀记得,宋洵十七岁的时候正是最爱玩的年纪,跟着慕炀之两个人泛舟湖上要去采莲蓬。两个人,一个富家子弟十指不沾阳春水,一个吃苦时没机会享福时管不上,谁也不会掌蒿。于是,光是进莲花中心就花了不少功夫,全身都被汗浸湿了。
至于后来到底有没有采到莲蓬,陆禾笙不免想笑。两个人因为一个想把最大的莲蓬给哥哥一个想给师傅,大打出手,双双落水。自然,回了家,两个人纷纷被批了一顿。
陆禾笙摸了摸腰间的玉佩,恍恍惚惚又想起那一年的除夕,宋洵送给自己时的表情。那时,他似乎被五颜六色的灯光迷了眼,甚至不惜一切把自己的所有交托给了宋洵。
他知道,从前的事都是糊涂账,都做不得数的。
可是……
他伸出手捂住脸,泪水从指缝间流淌了出来,温热温热的。
哭了一会儿,陆禾笙反倒清醒了。清醒了,他却想回陆家去看看,他还想再看看宋洵,看看是不是还是如当初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