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怀抱着宝剑,手忙脚乱的又接过软鞭,接着看林栋抬起右脚,从脚底抽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短匕,叶倾眼睛都直了,这家伙到底在身上藏了多少兵器!
林栋抚摸着匕首,颇有些恋恋不舍,“这是南蛮那边一个酋长的玩意,是我的战利品,用材十分稀有,锋利无比,你收好了,以后可传给我林家子弟!”
林栋说着,再接再厉,这次是袖子里,叮当两声,掉下了两把袖镖,他用手指捻起,十分爱惜的摸了摸,才依依不舍的递给了叶倾:“这东西打造不易,统共我也只得了两柄,你拿着玩去吧!”
叶倾小心的伸手接过,她自幼在军旅世家中长大,家里的男人们酷爱兵器,各种兵器都有收藏,这两柄袖镖一看就是好东西,薄如蝉翼,刀刃上泛着一圈蓝光,又薄又利,还足够坚硬。
这一把飞到出去,若是对准了人的喉咙,足以一刀致命。
叶倾怀抱着这许多兵器极品,心道,和林栋一比,表哥洒出的那些粉包,简直是小孩子在过家家酒。
在船上的时候,这些玩意,随便弄出来一样,也够表哥喝一壶的。
那边林栋把一身兵器尽皆解下,登时一身轻松,脸上笑容更盛,带了些得意的道:“这些好东西都给你了,以后有什么长子嫡孙该做的,也都交付给你了!”
叶倾一怔,好么,原来这混球打的是这个主意,登时哭笑不得,她看着双眼明亮的林栋,试探着问道:“比如说?”
林栋眼睛一瞪,忿忿的道:“比如娶叶家的那个泼妇为妻!”
叶倾恨得牙痒痒,还真是酒后吐真言啊,她恨不能把手里这堆杀人利器全部往林栋身上招呼一番,闹了半天,把这堆玩意送出来,只是为了摆脱自己!
叶倾耐住性子,此时这混球理智全失,正是套话的好时机,她倒是要打听打听,这混球为什么如此讨厌原本那位。
叶倾咳了两声,开口问道:“你为什么不想娶她?”
顿了下,叶倾毫不吝惜的夸赞起了自己:“我看她生的美貌如花,性格也还温婉,又是大家千金,配你是绰绰有余了!”
PS,书里的渣男们本质上就是一群逗比,本书定为为小白欢乐文,非严谨的宅斗宫斗文,请勿脑补过度,影响自己看文心情,╭(╯3╰)╮梁平帝落荒而逃,因失了颜面,也不去元妃那里了,元妃候了几天没得半点音信,终于按捺不住亲自出马了。
她小产未愈,却穿戴上了全套的一品妃位的朝服,坐在銮驾之上,带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的来了叶倾这里。
见面第一句话,就是毫不客气的质问:“我的雪团呢?”
叶倾笑了,上下打量一番元妃,元妃这般兴师动众,从她的长春宫出发到叶倾的坤宁宫,一路上动静无数,叶倾早就得了信了。
叶倾也没做什么,就是把皇后大朝服给换上了。
她一甩金黄色的袍口,淡淡的道:“听说妹妹身体欠佳,今天我看气色倒是还好,怎么,特意来给我问安了?”
元妃瞪着叶倾,叶倾慢条斯理的从上到下整理起了袍服,金色的皇后朝服上,那只振翅欲飞的凤凰异常醒目,半晌,元妃不情不愿的跪了下去,“皇后娘娘金安,臣妾有礼了。”
叶倾得了便宜,不再卖乖,伸手虚扶,笑眯眯的道:“行了行了,咱们姐妹间,不讲究这些虚礼!”
元妃气的嘴唇都哆嗦了,“赶紧把我的雪团还我,我就走!”
叶倾一头雾水,“雪团?什么雪团?”
元妃看着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叶倾,恨不能上来掐死她,“就是番邦进贡的那条贵妇犬!”
叶倾恍然大悟,“你说阿呆啊!”
她声音未落,在后殿小憩的阿呆以为在叫自己,欢叫着跑了出来,到了叶倾脚下,绕着她不断的转着圈圈,过了会,又人立而起,只用一双后足站立,前足搭在了叶倾的袍子下摆,汪汪的叫了起来,摇头晃脑,十分讨喜。
元妃看的心花怒放,又惊又喜的连声叫道:“雪团,雪团,雪团!”
阿呆却不理她,头也不回,继续蹭在叶倾脚下卖萌,见拜拜的姿势不管用,小东西聪明的往地上一躺,打了一个滚,又打了一个滚,然后肚皮朝上赖在地上装死,湿哒哒的黑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叶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