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秀以为自己会腻味郑毅这碗大米饭,可事实上,比起郑毅,她先腻味起了每天吃的那些外卖。
因为疫情,好多她喜欢吃的店并没有开张,剩下的要么味道不行,要么早吃腻了。
再加上外卖不能送上门,苏秀每次都要下楼自己去拿。
从6号楼到小区门口,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开车去浪费油,走路去又费力。
好几次苏秀将外卖拿回来时,里面的食物都凉得差不多了,口感大打折扣。
这天临近傍晚,中午已经因为外卖而发过一次脾气的苏秀,为难地想着晚上该吃什么。
就在犹豫时刻,入户电梯传来开门的声音,苏秀还在纳闷郑毅啥时候出的门,只见男人提着两个装满食材的大塑料袋往厨房走去。
苏秀从沙发上蹦起来,走到厨房门外,探头探脑地往里看,瞧见郑毅正有序地清点着冰箱里的废弃食材,将新鲜的替换进去。
当看见男人围上围裙,苏秀霎时瞪大了眼:“郑老总,你……会做饭?”
郑毅舀了两杯米在电饭煲内胆里,一边淘米一边应了声“嗯”。
他竟然会做饭?!
“你……该不会做的是黑暗料理吧?”
小的时候,他俩不是没有趁父母不在偷偷鼓捣食材的时候。
某年暑假的一个周六下午,郑毅在给苏秀辅导暑假作业,苏小秀突然嚷了句饿了,撺掇郑毅去给她煎荷包蛋。
苏秀至今还记得那个煎得乌漆嘛黑如炭饼的“荷包蛋”是何等模样,那可是堪称优等生的郑毅哥哥的黑历史呢!
最后,由爱惜粮食的郑毅吃掉了外面煎黑的蛋白,里面那颗完好无损的蛋黄则给了苏小秀……
大概是心疼粮食,同时也心疼自己的胃,有了那次黑历史,郑毅便再也没有碰过厨具。
苏秀几次调侃他以后会找不到老婆,小伙子则不屑地哼了哼:“这叫‘君子远庖厨’,你不懂!”
当时的苏小秀确实不懂,后来她知道了原文,才心里狠狠啐了这望文生义的狗东西一口。
就他那捉蛇逮鼠杀黄鳝的狠厉劲儿,哪儿像个不忍杀生的君子?呸!
此时看着淘米动作熟练的郑毅,苏秀十分纳闷:“你啥时候学会的做饭?”
结婚六年,苏秀可从没见过郑老总碰厨具啊!
“在部队。”
“啊?原来你是去的炊事班?”
郑毅笑笑,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那种不愿多说的神秘感多少让苏秀有些膈应。
那是她所不知道的,那十年的郑毅。
他们分开的十年里,郑毅最大的变化,便是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
苏秀承认,郑毅很有领导才能,他善于笼络人心,很有人格魅力,为人知人善任,做事当机立断。
在他担任学生会主席的那一年,整个三中都生机勃勃,充满蓬勃朝气。
如果他将这份干劲保持到大学,她相信他能走上更高的台阶,去做对社会对国家更有贡献的人,而不是一介商人。
苏秀最讨厌商人,尤其是资本家。
为了利益可以用尽手段去压榨剩余价值的怪物,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可一想到自己如今住着资本家的房子,用着资本家给的衣服和包包,享受着资本家提供的服务……
她和她讨厌的,又有什么区别?
在她决定和郑毅结婚的那一刻起,她就失去了讨厌他的资格。
苏秀内心涌上厌恶,不仅是因为发现了自己矛盾的认知标准,还有回想起了他们这段协议婚姻的起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