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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页(第1页)

就在他皱着眉头转账的时候,康婕心里忽然蹿起一个念头:他怎么这么信任我?很快,猴子他们就替她问出了这个疑问,不过他们是以幸灾乐祸的语气说的:“这么多兄弟在这里,怎么不把钱转到我们卡里来呢?”丢了钱包对萧航的心情似乎影响不大,短短的十多分钟之后,他脸上又像平时一样笑嘻嘻的。“破财消灾。”他明明是在安慰自己,可是为什么听起来好像在安慰康婕似的。那晚送康婕回家,车停在巷子口后,康婕本想下车却又忽然停住了开车门的手。老城区的房子看起来总是那么陈旧沧桑,几时夜幕降临也无法掩盖其日渐腐朽的气息。康婕身体里那股惴惴不安直到这一刻,才真正平息下来,就像这个世界的关口突然之间闭合了,再也没有嘈杂的喧嚣撞击她的耳膜了。她知道自己经过了怎样的克制才可以这么淡然地说话,才能好像真的连自己也没觉得有多难堪似的提起那天晚上的事情。“那个人是我以前的初恋,现在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我也没想到他会有我家的钥匙,可能他只是担心我,怕我一个女孩子独居会有什么意外情况,我们之间……不是你以为的那样……”萧航忽然很突兀地插嘴道:‘我没以为什么,真的。’他的眼睛里有些真诚、很透彻的东西,一闪一闪的,不像是装出来的。康婕忽然又觉得有点儿鼻酸,她深呼吸一下,接着说:“其实本没必要跟你讲这些,因为也不关你什么事。但是……我不想让你觉得,我其实明明是个很随便的人……当初在酒吧时却又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我不想让你觉得……我很装x……”这些话她说得断断续续的,跟平时那个伶牙俐齿的康婕比起来实在是判若两人。萧航一直很安静的听着,直到她停下来,过了很久很久,他才说:“我从来就没那么想过。”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地握住了康婕的左手。夏天的夜晚,即使在城市里也可以听到蝉鸣。她忽然想起那张明信片上,程落薰写的那句话:我们都需要一个人,可以安心地在他身边入睡,可以说话,或者和他相爱。同一时间和空间内,某些事情正迅疾地发生着扭转。许至君回到家里后,他妈妈态度坚决得不容他有半分反驳:订婚!就在这个月底!他整个人就像被点了穴一样,不能言语也不能动弹,只呆呆地看着自己的目前。一贯温柔的母亲,在这个夜晚所表现出来的强势,是他二十多年来从不曾见过的。他想大喊一声“荒唐”,可是他妈妈抢在他前面说的那句话,让他心里所有的愤怒和惊诧都在瞬间化为了齑粉。“你要是不想让妈妈死不瞑目,就老老实实地跟唐熙订婚!”在某条黑暗狭窄的巷子里,刚喝了几瓶冰啤酒的阿龙摇摇晃晃地走着,冷不防地,一根铁棒当头砸来,霎时,血如泉涌!他只来得及惨叫一声,就被更重的力道砸得连嘶喊的力气都没有了……他手臂上的纹身在昏暗的路灯下显得格外狰狞,在失去意识之前,他喉咙里只发得出“啊——呀——”之类模糊的声音。他想不到这场无妄之灾跟很久以前,他朝一个女孩儿泼去的那瓶硫酸有着直接的关系。他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谁,只知道他在路边摊上跟人吹牛x,夸下海口说没有自己不敢做的事情,然后就被一个不认识的人教导一个僻静的场所,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去毁掉她的脸。他更不知道的是,他毁掉的不仅是她的脸,甚至是她的人生。那根铁棒是那么粗粝坚硬,他感觉到自己的骨头都在碎裂,一下,又一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止。血模糊了他的眼睛,他什么都看不清楚,双手只能在黑暗里徒劳地抓着空气。最终,他靠着墙壁,慢慢地,慢慢地滑到地上,不省人事。在西藏扎达县,某个不知名的、破旧的招待所里,在一尘和阿亮此起彼伏的鼻息声中,我听见陆知遥在小声地打着电话。我知道他在订机票,可是当他挂掉电话转过来看着我的时候,我依然不敢问出让我害怕的那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就快分开了?我不知道是什么让我不敢开口,我没有为我那些不可捉摸的言行做过解释——在他跟别的姑娘嬉笑打闹的时候,我紧绷着脸就像自己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抢走了一样。他也从未问起过我,他的泰然处之总让我自惭形秽,而唯一的解释就是我还太年轻。年轻得还没有习惯离别——即使,林逸舟已经离开了我。我们的关系如此生分,我害怕惊扰到他。握着陆知遥垂在床边的那只手,我的眼泪像失控的水龙头,哗啦哗啦地将我的理智悉数淹没。我想起了彼时的林逸舟,此时的陆知遥,对我来说,他们都是刻在生命中无法磨灭的印记,跟他们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是我人生当中不可复制的绝版珍藏。可是对他们来说,我只不过是个清浅的存在。长沙,暴雨将至。高原,淅淅沥沥的小冰雹砸了下来。星星凋零[1]人不到死,真的不要轻言一辈子。很久很久以后,在乌烟瘴气的城市里,抬起头只能看到稀稀疏疏的几颗星星遥挂在天际,这样的时刻,我总会想起在松西的那个夜晚。从确定了陆知遥打算提前结束行程,很快我们就要面临分别这个事实之后,我的脾气越来越差,好几小时都不说一句话,只闷头听歌。陆知遥明显感觉到了我的戾气,但他对此不予理睬,只是在某天吃饭的时候,忽然蹦出一句:‘我有事,不能陪你们继续走了。’一尘和阿亮同时抬起头来看我,顷刻间,就像有一只手掐住了我的脖子。我知道,大家都知道,他那句话是说给我听的。就这样闷声闷气地走在路上,我心里有两个声音在不停地吵架,一个说,算了,在一起没几天了,别甩脸色给人家看了,他也没欠你什么。另一个则说,本来就是他言而无信,说了要一起去南疆北疆的,现在算怎么回事?那一个又说,即使从南疆去了北疆,最终还是要分开,各自回到熟悉的生活中,不是吗?这个只要哑口无言。这两个声音,一个是理智,一个是情感。而我这个二十多年来,说话做事全凭自己的直觉,就像陆知遥说的那样,我根本就是个没有逻辑又冲动、毫无理性可言的笨蛋。灰尘从车窗的缝隙里钻进来,满头满脸地扑上来,我们三个每人脸上盖着一张湿巾,唯独陆知遥岿然不动,他的背影如此镇定,也如此薄情。他终究是要离开我的,旅行只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能结伴走在路上一生一世。有一种人是无论你多用心都无法留住的,他们的羽毛太漂亮,注定要在更高的地方发光,以让更多人看到。我觉得自己简直任性得面目可憎,我讨厌自己这个样子。隔阂是在松西的那个晚上打破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地方,海拔五千二百米,除了一个小小的兵站之外,周围荒无人烟。我们投宿在唯一的一间民舍里,大通铺,就像我只在很多年前的电视剧里看到过的那种炕。民舍的主人是一位甘肃大姐,她平日里就靠给过路的人和旁边兵站里的战士们做点儿吃的赚钱。我们要了几盘擀面,在她切耗牛肉的时候,我好奇地问她:“你在这儿多久了?”昏暗得如同烛火一般的灯底下,她冲我笑了笑:“十五年了。”十五年的时间……在这样的地方……我简直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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