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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版 第3节(第2页)

我没有理由在片场四处闲逛了。事情发生之后,我不想让任何人看到霍桑和我在一起。

“好了,我们走吧。”我说。

注释:

[1]akiraanno,单看发音似乎是“庵野晶”,但文中并未出现对应汉字,下文中为符合英语习惯继续译为阿基拉·安诺,本书的日文版也将该角色直接音译为片假名发音。

[2]珐柏(farrow&ball),是英国产的一款涂料,以其高质量和丰富的色彩闻名。

[3]该人物的故事见《关键词是谋杀》。

第三章苍鹭之醒

理查德·普莱斯的家在菲茨罗伊街区,是整个伦敦最独特的街道之一,紧挨着汉普斯特德山丘公园。实际上,它一点也不像一条街,尤其是在夏季,当你从公园进来时,你会经过一扇老式大门,仿佛出自亚瑟·拉克姆的插画,四周都是植物,很难相信你正身处城市之中。树木、灌木丛、玫瑰、铁线莲、紫藤、金银花和其他爬藤植物,都在争先恐后地抢占地盘,像是《彼得·潘》里的“永无乡”,甚至这里的光线都是浅绿色的。这些房屋各自独立,有意显示它们之间毫无相似之处。房子的风格从伊丽莎白女王时代,到装饰艺术,再到纯粹的《妙探寻凶》[1]式的豪宅——包括烟囱、倾斜屋檐和山墙——黄上校修剪草坪,蓝夫人和绿先生共饮茶点。

与这一切相悖的是,普莱斯的房子极具现代感,设计师可能在国家大剧院待了太久。房子的架构是野兽派的风格,大片的预制混凝土和三层高的窗户,更适合某个机构而不是家庭使用。甚至前花园里的日式芦苇也是按一定间隔种植,长得都一样高。一楼有个木质阳台,但木材是斯堪的纳维亚松木或桦木,与附近生长的树木完全不同。

房子并不大,我猜应该有三四间卧室,样式全都是立方体、矩形和悬臂式屋顶,这样的建造方式使得房子看起来比实际更大。我可不想住在这里。我对像洛杉矶或迈阿密等地的现代建筑并不抵触,但如果我住在伦敦郊区,在一家保龄球俱乐部旁边,这种建筑就太出格了。

我和霍桑从柏蒙塞坐上出租车,沿着通往海格特的汉普斯特德巷一路上坡,然后车子突然拐弯,极速而下,远离了喧嚣世事,驶入这梦幻般的城中田园。我们沿着小山来到一个十字路口,路标指向前方的北伦敦保龄球俱乐部。我们右转,普莱斯的房子被称为苍鹭之醒,很容易认出来。房前有警车,前门拉着警用胶带,穿白色衣服的法医在花园周围缓慢地走动,还有穿着制服的警察和一群记者。菲茨罗伊街区没有人行道,也没有路灯。虽然几所房屋装有防盗警报器,但监控少得让人吃惊。总而言之,选择这里作为谋杀地点再合适不过了。

我们下了车,霍桑让司机等着我们。我俩看起来一定很奇怪,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上去既精明又专业,而我直到现在才意识到自己是直接从剧组赶过来的,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背后绣着“战地神探”字样的棉夹克。几个记者瞥了我一眼,我担心自己会上当地报纸的头条,所以侧着身走,不让他们看到我夹克的背面,真希望我有时间换套衣服。

与此同时,霍桑把我给忘了。他走上车道,仿佛他是这家人失散多年归来的儿子。一遇到谋杀案他就会这样,忘记一切其他的事情。我觉得我从未见过如此专注的人。他停顿片刻,检查两辆并排停放的汽车。一辆是黑色的奔驰s级双门跑车,是一辆结实的商务车。另一辆则是经典的摩根跑车,看起来更年轻、活泼。这辆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属于收藏版的汽车:鲜红色的车身,黑色发动机罩以及闪亮的金属车轮。他把手放在引擎盖上,我急忙过去与他会合。

“这辆车刚停下没多久。”他说。

“发动机还是热的……”

他点了点头:“一语中的,托尼。”

副驾驶窗打开了几英寸,他看了一眼,嗅了嗅空气,然后继续朝房子的前门和守卫警员走去。我原以为他会直接进去,但就在这时,他的注意力被门口那完美的长方形花坛吸引了。两个花坛,一边各一个,长着笔直的芦苇,就像阅兵式中的士兵一样。霍桑蹲下身子,我也同时注意到,在门的右边,一些芦苇已经被折断了,好像有人绊了一跤,踩在上面。是凶手吗?我还没来得及问他,他又站起来,向警察通报姓名,然后消失在屋里。

我微微一笑,担心自己会被拦住,但警察似乎也在等我。我走了进去。

苍鹭之醒建造得不像一般住宅,主要生活区没有用墙和门分开,反而像是变成了另一番天地。宽阔的入口大厅一边通向现代的厨房,另一边通向宽敞的客厅。后墙几乎全是玻璃的,可以欣赏花园美景。地上没有整片地毯,只有大小不同又昂贵的小块毯子巧妙地散落在美国橡木地板上。家具是现代风格,由设计师专门设计,墙上是抽象派的艺术作品。显然,就算房子的整体印象简单了点,内部装饰却是花了很多心思的。例如,所有的门把手和电灯开关都不是塑料的,而是拉丝钢的,具有巴黎或米兰情调。我猜这些是从商品目录中精心挑选的。房子的大部分区域是白色的,但是普莱斯最近决定增添一些色彩。大厅里的防尘布上放着油漆罐和刷子。一扇敞开的门通往衣帽间,衣帽间是引人注目的淡黄色。厨房的窗框是赤红色的。我以为律师已经结婚了,但房子给人的感觉是非常昂贵的单身公寓。

就在我追上霍桑时,一个身材庞大、毫无魅力的女人出现了,穿着一件淡紫色的裤装搭配黑色翻领毛衣。她挤出了厨房。她为什么没有吸引力?不是因为衣服,也不是因为身材,虽然她的确很胖,双肩和脸颊都很圆润。我会这样想,主要是因为她的态度。她没有跟我们说话,而是一直皱着眉头。她的镜框太大,或者是眼睛太小,让她的双眼看起来刻薄且充满敌意,恶狠狠地窥视着世界。不过,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她的头发。那确实是她的头发,但又很像百货商店里模特头上戴的那种廉价假发,颜色乌黑,像尼龙一样光亮,仿佛不是从她自己的头上长出来的。她脖子上戴着一条金项链,项链下面是一根挂带,垂吊在丰满的胸前。看证件,她是伦敦警察厅的探长卡拉·格伦肖。她动作迅速,咄咄逼人,像一个摔跤选手进入竞技场一样。如果我是罪犯,我会害怕她。虽然我没有做错任何事,但她还是会让我感到紧张。

“你好,霍桑。”她说道。令我惊讶的是,不看外表的话,她还是很幽默的。“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在路上了。”

“你好,卡拉!”

他们相互认识,似乎彼此欣赏。霍桑转向我:“这是卡拉·格伦肖探长。”他多此一举地说道。他没有介绍我是谁,卡拉似乎也不是很感兴趣。

“他们把详细资料发过去了吗?”她直言不讳,毫不废话。她的声音沉闷且毫无感情,没有特别的口音。“初次报告和照片都发了吗?”

“发过来了。”

“他们真是一点也不浪费时间!普莱斯今天早上才被发现。”

“谁发现的他?”

“清洁工,保加利亚人,叫玛丽埃拉·彼得罗夫。如果你愿意,可以和她谈谈,但那会浪费你的时间,她什么都不知道。她只为普莱斯工作了六个星期……通过位于骑士桥的一家中介来的。她跟丈夫和两个孩子住在贝斯纳尔格林。她从海格特下车,给死者买新鲜的面包和牛奶作为早餐。她走进厨房,准备好一切,然后又去了书房,就是在那里发现的他。我们已经把尸体挪走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看看。”

“好啊。”

“这边。”她拿出了塑料鞋套,递给我们,就像在饭前递餐巾纸一样随意。

我有点失望。在我的脑海中,调查人员会是梅多斯督察,就是戴安娜·考珀谋杀案时的那位警探,后来我们还在俱乐部喝了一杯。我一直对他与霍桑的关系很感兴趣,他们曾一起工作,而且,显然对彼此没有好感。我想更多地了解霍桑,虽然梅多斯一直沉默寡言,费用很高(他按小时向我收取费用),但是我认为他能给我更多的信息。

更重要的是,如果我真的要继续写有关霍桑的书,梅多斯会是一个不错的角色。福尔摩斯有雷斯垂德,波洛有贾普,莫尔斯探长经常与总警司斯特兰奇拌嘴。一位聪明的私家侦探需要一名不那么聪明的警察,这是个简单的常识,就像照片需要明暗变化一样。否则,就没有界定了。顺便说一句,我并不是说梅多斯不聪明,但他确实认为考珀夫人是被盗贼杀死的,而且在这一点上他肯定是错的。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会很乐意他出现在每个犯罪现场。但是伦敦有三万多名警察,他不可能同时负责切尔西(第一次谋杀案的现场)和汉普斯特德。当我跟随格伦肖穿过客厅时,就认定她对我没什么用了。她完全公事公办,似乎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对我一点也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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