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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第1页)

我瞪着他。

“你那份工作,我看也不用保留了。”他笑说。

“什么?你开除我?你敢?”我瞪起眼。

“你真凶,你哥哥一点也没有说错,老天,叫人怎么吃得消,你还是做家庭主妇算了,也是一份工作,颇理想的终身职业,不是吗?”

我怔了一怔,他是什么意思:他是向我——?

我看着他笑了起来,我……怀念——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选《金环蚀》

两年前今日,她离开我。

一定要走吗,我问。

一定。她说。

那日秋阳高慡,投下温暖淡淡的影子,实在不似一个离别的日子。

于是她与父母移民到温哥华。

我跟著她的飞机去,请了假,陪足她一个月。

初到贵境,情况十分乱,他们一家开头住亲戚处,不到三日,两家起争执,来不及忙不迭找房子,说来也好笑,我帮了不大不上的忙,因有老同学在彼邦做地产,很快找。─搬家最费神,何况是由一个城市搬到一万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

同别家吵完,自家又分开两帮人,吵起来,这次是她母亲同她嫂子有意见。

她很是烦恼。她本来对移民后的生活有非常大的憧憬,现在观点有些改变。

我并没有乘人之危,反而安慰她说,安顿下来就会好的。

我没有看到她安顿下来就走了。

在飞机场话别,变成她送我,真是高招。

我有点迷茫,一时间分不清谁离开了谁。

温哥华气温不算低,但也满园黄金色枫叶,人们已披上大衣,特别有离别情绪。

在这种地方谈恋爱真是无瑕可击,带两罐啤酒,到公园的图腾柱坐下,便可享受一个下午。

可惜她没有留住我!当然,我也没有留住她。

这其实是爱得不够,但当其时,双方都没有承认。

蔡澜说的,恋人倘若不能在一起,一切都是爱得不够,不必找别的籍口。

但我仍然爱上温哥华,认为那是最美丽的城市。不是因为曾在彼处逗留过一个月,而是因为某一个人。

我回来,她留下。

匆匆两年。

升了级,加了薪水,在无数单身酒吧留恋过,才后悔与她惜别。

许多人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旧,现在才晓得是真的。

女朋友要多少有多少,但是建立一个关系却不容易,月色下音乐中,找美丽的异性共舞不算难事,不过生病时午夜梦回哪里去找嘘寒问暖的人。

这两年中,病过一次,喝醉了淋雨,没脱衣服倒在地板上死睡,染上气管炎,发高烧,那种滋味真不要去说它了。

没病死,但差些饿死。

外头买回来的东西,通通不想吃,自己又不会弄。

不禁苦苦想起那时她在身边,常在星期日下午为我弄吃的,日间是水饺之类,晚上往往做海鲜,好手势,害得我不想出去同猪朋狗友夥。

她是手段高明的女孩。

不然为什么,至今尚把她之小照以银相架装起,放在案头。

久而久之,它成为摆设,永远不想拿走。

从前,我是不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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