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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第1页)

&ldo;下贱的私生子,你只要敢再来一次,我杀了你!&rdo;他的眼珠都气红了。

我哈哈大笑着离开,可心里却流着血,有谁会看到?有谁知道我的痛苦。我只不过是爱他,不管多么病态,多么可耻,我的爱却是真的,比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纯洁。

他再不和我亲近了,但却也没赶开我。我想,他对我也有感觉,只是他贵族的身份和地位,还有日常的伦理道德不允许他那么做。

我们就这样僵着,其实我并无所谓,我只要每天能看到他就好。可是不久后,他走了。我掏心挖肺一样的痛苦,但我知道,他是去寻找力量,因为他想统一大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

可他为什么不找我呢?我有天生的魔力,我能让人返老还童,有了我,他一生做不到的事,可以两世,三世,无数世的来做,就算能力不足,但超长的时间可以弥补一切。

可惜他没找我,而是找了个幻灵女人,生出一个魔法强大到可以毁灭一切的孩子‐‐阿德斯。而不管他多恨那个幻灵和半人半魔的儿子,他都在关注阿德斯,全身心的只注意那个孩子。

我妒忌得发疯,如果他不在我身边就罢了,但在我的视线中,我不能容忍他对别人的注意力大过我,何况那孩子渐渐成了他的唯一。

于是我决定破坏的他的一切,既然他不爱我,就让他恨我吧,至少那种恨也是唯一。

我做到了,我等了十八年,利用了那个孩子,报复了我的哥哥。当我看到他绝望的眼神,痛恨我的样子,我心里像被刀剜着,可却又无比的快乐。

他想要的一切都没了。他死了。我想要的一切都没了,因为他死了。

而我活着,我要一直活着,因为活着才能痛苦,因为痛苦是我唯一有为他做的。而且我要等那个孩子回来,等他亲手送我下地狱。

我相信,我那个混蛋哥哥,我最爱的人,正在地狱的烈火中等我。不管那有多可怕,我愿意去!

外篇路易篇(风是抓不住的)

我是追风家的公爵。我叫路易,金发碧眼的英俊男子,而且还兼之勇敢热情。我似乎无所不能,高贵的地位,了不起的功绩,漂亮的外貌,不过我的恋爱很失败。

在我的家族,女人是不追求的,我们靠抢。金钱财物,我们不抢,因为那是别人的辛苦劳动,可女人不同,我们抢来她们,而且坚信她们会愿意,就算开始时有点抗拒,早晚也会自动臣服于我们。

因为我们是骄傲的民族,相信本族的男人是纯粹的男人,没有女人会不喜欢。

世代以来,我们就靠这种方式寻找爱情与婚姻,我得自豪的说一句,本族中的夫妻都很恩爱,抢的方式居然比追求来的爱情更能长久,相信这是很多人无法理解并且不能相信的。

我的母亲就是父亲在一次比武会上抢来的贵族小姐,听父亲说,她开始时极力反抗,但和父亲相处一断时间后,她真心爱上了父亲,然后就生了我。

我的母亲很会生,因为她把我生得特别优秀。呵呵,我一直不敢说这句话,因为很自恋,但后来因为围着我的女人太多,我在战场上又从来没输过,还驾驭着最好的一匹马,所以我就相信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呃,之一。

我的第一个女人也是抢的。她是个有名的美女,虽然出身低下一些,只是个零人,但她可是艳名远播的。当我们在一起时,她知道我不能娶她。也知道我并不爱她,但还是快快活活的和我在一起。

她说:和你这样地男人过一天也是我的福气。

唉,这话真好听,可有的人为什么不这样想呢?特别是当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时,她却总是对我若即若离。对我只有朋友的情份,却一点爱情也不给我。

其实,我也想她那么说:爱我一天吧,那样我也会感到幸福一生。

在我们追风家看来,所有的一切都是风,你只能感受风,却无法抓住,金钱、权势、爱情和生命都是如此。享受它。但别试图抓住。

不过后来我忘记了这一信条,因为我真心爱上一个女人,想留她在身边。

那是我试图去攻打不破之城地时候,有那个机会完全是无意的,因为我不喜欢长久的计划和周密的安排,所以一切不是我布的线。其实我也不喜欢去攻打女人的城堡,不想抢掠什么财物。但是不破之城从来没有被人攻破过,我想做第一个攻破城池的人。

我觉得那是巨大的荣誉,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男人地天下,女人本来应该在男人的保护之下。不应该试图自保。再说追风家物质匮乏,如果把不破之城纳于追风家的保护之下,我们可以得到商业上的好处。

不过,在那次小规模战争之中。我遇到了她,我生命中的克星,盈禄家的领主,孤儿伯爵小姐。

她从天而降,落在我的马背上,我觉得这是诸神赐给我的礼物,她是如此可爱,如此美丽。而且勇气十足,绝不和其他女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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