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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做这行的最忌讳恨上客人(第1页)

审讯结束后,季鸣月很是不高兴,一直跟在师父后面叫着喊着不公平:“不能放过他,他说的全是假话,师父,你去和审判潘志远的大人说啊!”

宋书远烦不胜烦,只好说:“好好好,我去说。”

可他一答应,季鸣月又不信:“你骗人,你肯定不会去说!”

宋书远:……

他哭笑不得:“那你要我怎么办?”

季鸣月:“潘欣欣的死,潘志远他……不只是他,他还有他妻子、甚至他老娘,都是知情的、都是默许的,都是他们害的!”

方景星一听,“嚯”了一声道:“你还想这三人全判死罪啊?三命偿一命?”

宋书远给他使眼色,让他少说两句,免得等会季鸣月真嚷嚷着要三命偿一命怎么办?

季鸣月听了却没嚷嚷,反倒安静下来,沉默了好一会,忽然泄了口恶气,语气松散道:“算了,爱怎么判怎么判吧,潘欣欣关我什么事,潘志远又关我什么事?就算他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反正损失的也不是我的利益。”

三人听她话锋转得这么快,都是一愣,面面相觑着交换眼神,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也不清楚她是在说气话还是真心话。

宋书远试探道:“嗯……其实我们已经做得很足够了,不仅救下了潘志远本来要杀的那个小孩,还将王刚和姚二他们都绳之以法。判不了潘志远杀人罪,也是因为那个孩子还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

“没错没错。”方景星连忙应和道,“与其让潘志远判杀人罪,不如让那小孩活着,是不是?”

常许也道:“杀了潘欣欣的人也捉住了。”

季鸣月“嗯”了一声,点点头,但从她神情就看出她其实心里还有好多思绪。她一方面知道就是自己再觉得潘欣欣的死潘志远得负责,但律法上不是这么规定的她也没法改变;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确实没必要为一个不认识的受害者和以后不会有关系的间接杀人犯有关联,干嘛这么纠结、生气。

她让自己冷静下来。

怎么说呢,做这行的最忌讳恨上客人。

季鸣月觉得是这样的,她可以肆无忌惮地骂凶手、讽刺嫌疑人,但不能真的恨上他们,这让她想起了前世她和师父在讨论一件受到很大关注的热门事件同她说过的一句话:

“一件凶杀案的发生,并不止牵连着凶手和被害者两人,期间会有许多间接甚至直接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事或人,但可惜的是,只要不是举起刀的人,一般都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或是小小地惩戒之后就过去了。”

现代和古代的律法是不同的,但也有相似之处。

虽说自己也是明白这道理的,可真的让她看到潘志远能逃脱她觉得的“应有的”惩罚时她还是很生气,方景星的话确实给她浇了一盆冷水。

难道她真的想要“三命偿一命”?

……好吧,她本来是想的,她觉得潘志远、潘志远他老婆、甚至他老娘,都是潘欣欣死亡的凶手。她承认自己这么想很极端,可如果这三个人都付出了代价,她定会拍手叫好。

但真正的凶手其实是潘欣欣压根不认识的陌生男人。是他举起了刀,所以按照大家约定好的“一命偿一命”规则来说,潘欣欣这命是他来偿还的。

可是,明明……

季鸣月觉得自己应该冷漠一点,不要恨上谁,这样从客观的律法层面来讲,这些案子的逻辑链是很清晰明了的,她这么聪明,自然是明白;可但凡偏离一点“客观”的角度,季鸣月就越发想不明白——

也许就该想不明白,想明白了反倒让她气死了。

“唉,我饿了,”季鸣月捂着肚子说,“师父,这案子破得好不容易,你不请我们吃点什么好吃的吗?”

“……哦,吃,吃,我请客。”宋书远好险没反应过来,怕她又陷入死脑筋中,大手一挥,豪气道,“走,上欢凡楼去!”

欢凡楼的档次季鸣月自然是知道了,立刻开心起来。

几人要了一个包间,点了许多菜品,宋书远在场三人都不敢点酒,就只好以茶代酒,喝得是清淡的尽兴。

茶余饭后,又不免说起这起案子的曲折和其中情节,早上和下午审讯的时候只觉得气愤,现在回想起来,更多的是唏嘘和感叹。

宋书远放下茶盏,叹了口气道:

“说起来,这三家人卖孩子的目的,也不能说是出于恶念吧……那姚家是以为小儿子生了恶病,为了救小儿子牺牲了大女儿;王家是因为家里的老父亲生了病,又生了许多孩子,王强就听弟弟的教唆,觉得不尽孝道万分不该,这才选择牺牲一个孩子来救母亲……”

方景星冷哼一声:“可那个王刚只说了一个小孩能换药,没说还有大笔钱,他私自吞了钱,王强知道的时候的表情……哼,才懊恼自己受骗了呢,却不见有多生气。”

季鸣月咽下口中的烤鸭,撇嘴道:

“我看那王刚还是个正常的坏人,王强才是脑子坏了,他就是喜欢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顺序都排得好好的,三世同堂,最老的地位最高。用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去换可能五六年都活不到的老人家……你们理解吗?”

“不理解,但明白他这么做的想法是怎样的。”常许悠悠道,“还有不理解的是他提到王四的时候,情绪太过平静,还没说自己杀那个不认识的小孩时那么懊悔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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