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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第1页)

我望着他,心中无限感动,深知他问这句话的艰难。&ldo;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rdo;我长叹一口气,终于忍心地一字一句:&ldo;在我离开桂林之后,不要再以任何方式同我联络。&rdo;

他先是一愣,接着也就了然,相视许久,他终于点头,忽然走前一步,提起脚,轻轻踩在我的脚上。

我心中大痛,再也忍不住,扑进他的怀中,泪水止不住打湿他的肩头。

我们终究不曾相吻。

如果那一天你从桃花溪畔走过,你会看到一对忘情拥抱的恋人,他们拥得这样紧,仿佛亚当夏娃第一次亲近,仿佛今天已是世纪末日,仿佛他们从此不再相见,仿佛这是他们一生人中唯一的一次拥抱……

然,事实也正是这样。

第6章开到荼蘼

我一直至爱玫瑰。

然而我们家的玫瑰从没有开过一天以上。

因为没有爱情。

19岁时最爱的去处就是福田区的音乐茶室&ldo;玫瑰秀&rdo;,就为在那里消费的小姐可以得到一枝免费赠送的玫瑰。于是常常拉了男友阿程去喝下午茶。

程是穷大学生,只请得起我10元钱一壶茶的最低消费,然后捡一枝最娇最艳的玫瑰含情脉脉地递与我。于是四目交投如胶似漆,可以一言不发地对望掉整整一个下午。然后带一脸满足的笑手拉了手去大排档吃面。

加了防腐剂的玫瑰在我的床前永不开放也久不凋谢,无香,但是艳,可以没有热度地燃烧一整个星期。

我把那称作爱情。

后来程出国留学,我倾囊相助,相约等待天荒地老。

等足七年。

七年间,我开始学习种玫瑰,同时把万种相思凝做文字,渐渐玫瑰的故事传遍大江南北,我成为少年男女心中的偶像,爱的化身。

案头插满寄自全国各地的玫瑰。热心的读者一遍遍问我:&ldo;你的程归来否?可有送你999朵玫瑰?&rdo;

然而程永不归来。来的,是一封哀感顽艳比情书更像情书的绝交信。他在信上说,我天生是个娇公主,该过最好最美的日子,而他即使学成归来也不就代表功成名就,并不能予我以锦衣玉食,他已寻得一位同他一样平凡朴实的女留学生,她才是他可以同甘共苦相濡以沫的妻;而我,他祝福我可以找到我的国王,继续无忧的玫瑰生涯。

我把信烧了,埋在玫瑰盆里做花肥。

玫瑰枯死。

半年后,我嫁了,嫁给我的国王‐‐一位资产上亿的珠宝商人。

寸土寸金的深圳市,他居然拥有一个操场般大的花园。然我再也没有种过玫瑰。

珠宝老公曾送过我成篮的玫瑰,但开不到黄昏便告凋零。

玫瑰需要爱情,我也是。

我如一头养在金鱼缸里的鲸,日日夜夜地感到饥渴。

这时接到青海一家杂志社的邀请,邀我去敦煌参加一个笔会。

我欣然前往。

接待我们的,是敦煌艺术馆的负责人,姓伦,叫伦子寒。

很怪的姓,很怪的名字,我一下就记住了。

他说他曾读过我的小说,我们很快熟了。我于是知道他大学时学的是美术专业,曾自费出国进修过两年油画,因为酷爱敦煌艺术而主动要求分配来沙漠。

我不解,因为觉得中国古画其实不如欧洲画风,过于平面单一,太理想化,色彩不饱满,缺乏立体美。他不服气,先还同我辩论,举出&ldo;吴带当风&rdo;的动感,唐三彩的浓郁,但毕竟不如我口才便给,渐渐只有我说他听的份儿。但他仍会时不时指着一幅壁画问我:&ldo;这一幅呢?这一幅怎么样?还有这幅,难道表情不生动?&rdo;认真犹如孩童,我心上不禁微微牵动。

一日闲聊他提起附近毛乌素沙漠不久前有海市蜃楼出现。我脑海中掠过无限浪漫故事,立刻便要去看。他犹豫:路很远的,往返总要一星期,海市并不是常有‐‐

然我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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