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余举起脚,发觉昨晚忘记脱袜睡觉,左脚拇指穿了一个孔。
他蠕缩一下足趾,自嘲想,平日叫老梁羡慕得说不出话来的余立平此刻不堪一击。
外表徒然英俊潇酒,风流倜傥,私底下却袜子穿洞。
从前,女孩子为着讨他欢心,周未还会上来帮他洗洗碗碟,打理一下衣物。
守丹却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说不定她也在找保母与管家。
余立平吁出一口气,脱下袜子。
他到衣柜找一找,十馀双袜,有些落单,有些破旧,可以穿的不多。
给谁看见袜子上的洞,真会英名扫地。
他顺带把前两年买的,较为花俏的衣物也整理出来,折叠好,放进大纸袋,预备送人。
小余不会忘记公司大老板请手下坐船那一次,五十多岁的他穿了一套淡蓝色t恤配长裤,那娇嫩的颜色使他看上去像一名满脸皱纹的小丑。
岁月不饶人,人贵自知。
余立平把所有浅蓝色衣物扔出来。
衣柜里只剩下深灰、黑、棕,藏的时候,他才满意。
要人家尊重你,你必需首先尊重自己。
小余彷佛在今日立志。
他并没有去纠缠梁守丹,女人要男人看颜色的时候,男人最好维持缄默。
傍晚,他换上深色西服去接母亲喝喜酒。
那种场合,简直是大规模相看,年轻未婚男女穿戴整齐了,各自三三两两的占据有利座位,看人,也让人看。
往日,余立平是这类游戏的好手,如果有女孩子对牢他笑,他一定有表示,通常会走过去用手搭住对方椅背,问一声「你是新娘子的表妹?好脸熟,什么,不是,是同事?我替你叫杯咖啡,这里的伊面也不错……」
如此这般,他结识过无数异性。
今夜他却连头都没有抬起来,乖乖坐在母亲身边服侍老娘。有亲友过来他便站起招呼,否则分文不动。
余太太问儿子:「你不舒服?」
「没有,我很好。」
余太深以为奇,「你看,」她想提起儿子往日的兴趣,「那红衣女郎多艳丽。」
立平一向不喜红衣女。
人没进来,衣服先进来,还没看到人,已经先看见衣服,不知是衣服穿人,还是人穿衣服,衣不惊人誓不休,太夸张了。
「那么,」余太太又说:「看,白衣女。」
余立平也不喜欢,雪雪白,一伸手就像玷辱了她的样子,这社会太现实,完全不适合不食人间烟火型女子,立平自问没有耐心时间精力服侍一朵百合花。
开席了,他仍然坐母亲身边,自冷盘乖乖吃到甜品。
余太太奇问:「你没有别的事?」
立平回母亲:「没事,我闲得慌。」
变了,余大太想,完全变了,这个转变,不知是好是坏。
那一晚,立平觉得省下许多力气,他并没有扑来扑去侍候那干女孩,他要洁身自爱,他不再稀罕做众人乐园。
星期一正是他最最忙的一天,替上司背黑锅,让同事开小差,为下属抵挡横风横雨。
在大机构内工作过的人,不难发觉,人类至大的丑陋与弱点便是一有机会就想整治及控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