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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页(第1页)

“那我们回家吧。”虽然确定心意,但袁素衣觉得也不适宜再回去逛,正好天色已晚,她明日军中还有事务,早些回去歇着也好。“诶。”陆燕屁颠屁颠的跟在她身后,像个怀揣宝藏的寻宝人。到了袁府门口,车夫把脚凳搬下来,袁素衣看了一眼,直接从车上跳下来。舒服!“我到家了,你回去吧。”袁素衣拍拍手,表示今天晚的很开心。“那个……”陆燕支支吾吾不敢说话,最后终于下定决心从怀里掏出来那支被他捂得很热的玉簪。他也不知道买了多久,也不知道想送了有多久。玉簪通体澄澈,上面着一点新绿,像冬雪之中一片绿叶生机。旁的姑娘愿做鲜花,有君庇佑,而袁素衣不愿寄人之下,她必成松柏,傲然于世。陆燕便愿化作风雪与她相辅相成。雪中青松,苍翠挺立。“这个送给你。”“给我的?”陆艳见她没有接,以为她不喜欢,心中怅然,“如果你不喜欢,我可以……”他本来想说他可以再买,但除了那些刀枪剑戟,她好像不知道袁素衣喜欢什么,上次的胭脂水粉,这次的金银玉饰,她都不怎么喜欢。可纵使他再愚笨,也知道那些东西是不能送,他一时陷入两难。不送姑娘东西肯定是不行的,那送什么呢?他还在这纠结,抬头却看到袁素衣抿嘴而笑。她微微侧头,说道:“给我戴上。”陆燕一下子慌了心神,整个人心跳加速,手心立刻出了汗,耳朵也红的发烫,拿着玉簪的手止不住发抖。他小心翼翼又笨拙地把玉簪轻轻给她簪上,手指却极力克制不让自己触碰到她,他像是在擦拭一件薄如蝉翼的稀世珍宝,仿佛他的糙手一触碰,那件宝贝就碎了一样。风吹过,袁素衣的发丝在陆燕手上飘动,冬日刺骨的寒风和面对袁素衣的紧张,早已让陆燕的双手没有知觉,可他却清晰地感受到发丝在他手上飘过的痕迹,撩拨的他手痒痒的,心里也痒痒的。那支玉簪在她头上熠熠生辉,与她今日打扮相得益彰。袁素衣摸清大概位置,很满意地笑起来,“我回去了。”“好……”陆燕木讷地看着她进去,过了好久才缓过心神,在门外高兴的手舞足蹈。“呆子。”趴在墙沿上的袁素衣忍不住轻笑一声,她一进门就就赶紧找个方便的地方翻身上墙,打算看着陆燕离开,没曾想他还有这一出。她满意地回房,这身繁琐的衣服自是不必再穿,可算解脱出来了。虽是夜晚,但将军府处在闹市,门前往来行人众多,他此时在这里发疯,实在不合时宜,他赶紧克制住自己的举动,让马夫先行离开,他独自又回到“云端花”。顾潇潇还没回宫,刚和白玉笙盘算好今天的流水,如今正在看舆图,选二店地址。看到陆燕满面春风的走进来,连忙放下手里的活,命人沏壶好茶送上来。“陆大哥来了。”白玉笙上前迎客。陆燕和她打了招呼,走到顾潇潇面前行礼,“见过夫人。”小厮把茶水端上来,顾潇潇让他们都下去,店铺里只剩下他们三人。“陆大哥,你来的正好,我和玉笙正商量着二店的地址,正愁不知道选哪里呢,你来给参谋参谋。”顾潇潇把舆图递给他,“这里,和这里。”顾潇潇和白玉笙已经同众多地址当中选择了两处,这两处无论是地势还是价格,都是性价比比较高,并且离这里不近,确保了两家范围不会有重合的人群。陆燕本来受皇上之命,来护送顾潇潇回宫,没想到还有旁的任务,赶紧去看顾潇潇所指的这两处地址。这两个地址都在玄武大道,一处在皇宫脚下,达官贵人居多,不过他们宅子大,居住人数少;另一处相对远一些,身处闹市,不过鱼龙混杂,受众群体稍微少一点。陆燕不懂做生意的门路,只好把这两个地址的利弊说出来,留给顾潇潇考量。顾潇潇此时更加纠结,达官贵人居住的地方普通老百姓一般不会去,指望那几处宅子来养活一个店铺的事情确实有些冒险,毕竟现在“云端花”还比不过那些顶奢大牌,但鱼龙混杂的地方又与她产品的定位不通,她价格不算便宜,主动降价她成本太高,往来几次怕无利可图。做生意真是太难了。--------------------玉笙的辞别============================第二家分店选在了客流量比较多的闹市,远离了皇宫脚下寸土寸金的地界,顾潇潇花了大价钱买到本土一家胭脂作坊,经过改良加工,另辟出一条生产线。这条生产线没有她自己开发的那条耗费人力、物力、财力,价格相对亲民一些,增加了许多客源,生意火爆。白玉笙雇了两个管事,自己只负责晚上收账和平时提点,但也没有轻松多少,不过却凭借着自己的本事,在皇城里置办了一处闲宅。顾潇潇已经赚了很多钱,她把这些资金分成了几份,其中一份用做慈善基金,用来用作因灾因疫地区的人们重建家园。她说这话之前,还与沈思渊商量,如今局势稍稳,边关有袁将军镇守,若是能在国内发展多种经济,提高生产力,让百姓们富足起来,必将成为大国。虽不奢求能够一统四海,至少自己国家的臣民不会再被欺负。随后又说起那些受苦受难的百姓,谈论如何救助他们,虽然这些话题早在他们回宫之前就已经商量好,并有初步实施计划的雏形,只是被顾潇潇说的这么激情澎湃,让沈思渊恍惚以为她才是那个身居高位的一国之君,而他确信她能做的更好。有时候女性的共情能力比男性强上很多,考虑范围主体也比男性更加细致。女性身上很多优秀的品质,如果当权者能够具备的话,是百姓之福,是人民之幸。所以他总觉得他与顾潇潇是强强联合,互作补充。最后顾潇潇说起要用科学的方法来改善农耕经济,这点沈思渊比较熟。他上学时读过的那些书,做过的那些理论,写过的那些论文,可不会因为时间过去很久而就此磨灭,那些知识像是长在脑子里,融进血液里,只要稍稍想想,就能跃然纸上。上学的时候酷爱读书,所以也读过古代四大农书,比较被大众所熟知的《齐民要术》与《农政全书》就记载了许多改善农耕的方法,和农政思想。沈思渊想想写写,再根据大周的国情,请教着李老太傅和国学院的学士,慢慢的打算自己出一本书。至于现代农耕的工具,他画出来,经顾潇潇修改,再交由内务府打造模板,经过实验之后就能分发给各州府,大大提高了农耕的效率。现在再去底下打听当今皇上,唉声叹气,小声谩骂的人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都是拍手称快,点赞叫好。沈思渊很是骄傲,短短一年不到,就能够逆转黑评,他和顾潇潇真是最佳拍档。至于沈思沐,顾潇潇评价很是精准:本以为是全剧最大反派,没想到是全剧最大恋爱脑。而沈思渊大概是古往今来,唯一一个希望自己能够成功戴上绿帽子的皇帝。自从沈思沐那天来店里之后,顾潇潇担心了很长一段时间,生怕他不知哪里存着坏,到时候杀她一个措手不及。她防备了不知多长时间,想了不知道多少应对办法,但沈思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迟迟没有动手。后来她偶然得知原来是皇后警告过他,她还和沈思渊开玩笑说他皇上做的很失败,皇后的面子都比他大。沈思渊更加无所谓,“不是皇后的面子比我大,而是爱情的力量比我大,他可以为了皇后不做反派,我可以为了你不当皇上。”顾潇潇总结:沈思渊是个恋爱脑她早就知道,精心谋划篡夺权位的沈思沐还是个恋爱脑,怪不得大周要亡在他俩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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