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朝日这个铁杆汉奸,丝毫也不知道自己不仅被他效忠的蝗军盯上了小命,甚至连家产都被盯上了。
他的死,没有掀起丝毫波澜,也无声无息。
但作为大同治安维持会的会长,贾朝日的家族被游击队攻破,家产被全部抢走的消息,还是迅速引起了小鬼子华北派遣军司令部的注意。
朝香宫鸠彦王亲自下令彻查,一定要给贾朝日这位忠于国事的忠臣报仇,同时也信了大阪师团的连篇鬼话。
大阪师团在给朝香宫鸠彦王的报告中,表现堪称无敌,在泰源附近纵横驰骋,全无半分敌手。
虽然在面对李云龙部的时候还是付出了不小的伤亡代价,但至少说明大阪师团的战斗力还是很值得“信任”的。
于是朝香宫鸠彦王跟参谋们商讨了两天之后,决定对晋省继续增兵!
原本驻扎在北平附近的第119和第120师团紧急赶赴大同,稍作休整之后,将会从侧面协助大阪师团,加大对泰源的压迫力度,以期达到切断泰源与八路军腹地之间的联系,借机将所谓的装甲飞龙彻底打成死龙。
促使朝香宫鸠彦王做出如此决断的原因,不仅仅是大阪师团在战场上表现“给力”,其中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八路军已经嚷嚷了大半年的公审。
原本此次公审,最初商定的时间是5月中旬。
结果因为某个不能提的人搞的小动作,导致公审不得不延期。
但实际上,公审拖延了近一年的时间,是八路军内部有分歧。
这个公审该怎么审,以什么法律作为依据,在八路军内部讨论了很久。
有一部分八路军成员认为,我们的法治建设才刚刚开始,法律还不够完善,应该请欧美先进国家的法官来主审,同时也可以显示出八路军没有在中间弄虚作假的坦荡。
也有的认为,我们自己审理侵略者,关那些西方老爷什么事,要审,咱们就得自己审,而且还能向全世界表明我们抗战到底的决心。
然后问题就又来了,既然审的话,定个什么罪?
八路军这边法治建设的确才刚刚起步,很多法律条文都还不完善,像谷寿夫这种金陵事件的重要推手和屠夫,是肯定不可能轻判的,但如果没有法律依据,会不会显得八路军滥用刑罚?
袁立虽然提了个战争罪、反人类罪,可这样的罪名,现在听都没听过,能作为量刑的标准吗?
还有一部分成员则认为,现在为了个谷寿夫就兴师动众搞公审,会不会太小题大做了?
要知道小日子在我国犯下的累累罪行,那真是罄竹难书。
随着八路军日渐强大,以后肯定还会抓住其他凶手,难道抓到一个,就搞一次公审?
公审是个好方法,可也不能滥用啊!
所以争论来争论去,结果一拖就是四个月,最后还是德胜先生拍板。
既然咱们公审的事情都已经宣传出去了,那也不能不做。
谷寿夫和筱冢义男,就作为第一批受审名单成员。
就把公审时间定在12月13日,也算是对金陵死难的老百姓有个交代。
当八路军确定了公审时间后,一看到那个时间,朝香宫鸠彦王心里就是一个咯噔。
这事一直也就成了朝香宫鸠彦王心中的一块疙瘩,被八路军生擒的谷寿夫、筱冢义男等将领一旦被八路军审判,将会给小日子的声望造成难以估量的打击。
最重要的是,朝香宫鸠彦王就算不是金陵事件的最大罪犯,那也离不了前三。
要是真让谷寿夫被公审了,他朝香宫鸠彦王是不是也有那样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