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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毫无悬念的江湖纷争(第1页)

第二天一早,血卫就带着兄弟们开着两辆斯柯达明锐,押着王玉虎等五人去了正阳集团。

在兄弟们的指引下,血卫来到正阳集团郊外的工地,

其实血卫内心十分矛盾,他本来是“百乐门”的龙啸天的头马,但是现在每天都跟随在庄臣的左右,虽然大家都没表示什么疑义,但是血卫知道那是龙爷的默许。

虽然龙啸天多次表示,以后的堂口的事情都由血卫来做主,但是血卫总是感觉那不是自己的天下,那样即使自己接手了“百乐门”,也要一辈子活在龙啸天的阴影里。

认识庄臣,让血卫看到了自己多年苦苦寻找的东西,那就是——理想!

和龙啸天一样,庄臣对自己有恩,对自己的全家都有恩,所以他义无反顾的上了庄臣的“贼船”,这条船将会在庄臣——这个优秀的舵手的带领下,驶向未知的远方。

即使生死未卜,但让人热血沸腾。

血卫一行人,在昨天他们发生冲突的地方停下车。

看见的是建筑工地一片繁忙的景象,远远近近四个塔吊不停地运作,住宅区的主体建筑已经初见规模,几百个工人头戴黄色安全帽,身着浅灰色工作服,正在工地上辛勤的劳作。

血卫刚想让人去通报一声,这时从远处冲出一支车队,打头的是一辆卡宴,后面是四辆昌河。爱迪尔,瞬间堵住了血卫等人的回路。

这时从车上下来二十几个彪形大汉,手里拿着无缝钢管及砍刀等械斗器具,凶神恶煞般把血卫等人围在当中。

“文苑社”众兄弟都没经过大场面,要是在街头打个群架还可以,但是一看见对方人多势众,紧接着就两腿打颤,只有血卫一个人已经难以压住阵势。

这时对方人群里走出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中等身材,斯斯文文,右腮一块黑痣,面带微笑,说:“你是‘百乐门’的血卫,这儿是‘正阳集团’和‘文苑社’的私事,希望你不要参与”

血卫认出这是皮正阳左右手杨高,当年曾经一个人砍倒“血魂堂”二十多个人,把醉酒的皮正阳从潍河大桥救出,从此和皮正阳成了合伙人,“正阳集团”许多生意都有杨高的股份。

“对,我是血卫,但‘文苑社’的庄臣是我的兄弟,所以我也是‘文苑社’的一分子,我把王玉虎他们几个给你,你们放了猩猩”血卫依旧一脸的冰冷。

“人我会放,但是你告诉庄臣,他不应该动老皮的宝贝儿子皮志正的,让他做好准备,三天后潍河边,‘正阳集团’要和‘文苑社’做个了结”杨高依旧微笑着看着血卫,最后又补充一句:“江湖的事情,要用江湖的方式,生死由命,不死不散,放人!”

说完满身是血的猩猩被两个大汉架着扔在地上,血卫也向车内弟兄摆手,几个小弟也相应的把王玉虎等几个混混拽出,扔到杨高的车前。

杨高让兄弟们把王玉虎扶上车,回头平静的看了一眼血卫等人,说:“走!”

于是卡宴带着后面四辆昌河。爱迪尔扬长而去。

……

一时间,江湖上群情激昂,年轻的混混们热血沸腾。

燕京大规模的江湖纷争已经多年没有了,这次“文苑社”和“正阳集团”的火拼将会造就一大批热血男儿。

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这种千年难遇一次的机会,谁都不想放过。

江湖上成名立腕全靠打拼,许多有志于此的青年斗士,都紧紧地盘算如何抓住这次千年难遇的时机。

要争斗就会有输赢,有时大家不约而同的猜测谁可能会赢,最后大家一致的看法是“正阳集团”。

“正阳集团”是百年帮会,零零总总有上千兄弟,老大皮正阳是燕京最近二十年来不世出的枭雄,能力上远超当年的龙啸天等老一代堂把子,手法上黑白两道通吃,气魄上“海纳百川,兼容并蓄”。

“文苑社”虽然是后起之秀,但是在燕京并无根基,背后的庄臣也是一个无名小卒,虽然很能打,但是一个人是成不了大事的。

还有一个关键问题是人员太少,大部分是一些“青瓜蛋子”,打个架,斗个殴,还可以,至于大规模的械斗就不是这帮半大的孩子所能撑得住的。

于是一时间,皮正阳的电话几乎被打爆,来慰问的,来献媚的,来邀功的,更多的是来请战的。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江湖纷争,至于怎么打都无所谓,因为结局是一样的,所以燕京的大小帮会社团纷纷请命,强烈要求参战,因为这样一来,一是可以傍上皮正阳这位“大款”,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参与战斗,吞掉“文苑社”的实业与地盘,稳稳当当的分一杯羹。

文苑社的情况与此恰恰相反,不但没有外援,内部也有分裂的迹象,许多兄弟在此之前,都是一些社会底层劳动者,大家跟着庄臣走就是想过日子,并不想打打杀杀,至于帮会械斗,更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

……

强烈的日光穿过宽大的落地窗的玻璃,射进“正阳集团”的中央办公室,新换的紫檀实木桌光洁的表面,把日光又反射到后面的墙上。

年近五十的皮正阳,坐在宽厚的实木桌里面的真皮沙发里,一边沉思,一边抽着雪茄。

燕京道上的这二十年,是皮正阳的二十年,从无到有,从黑到白,从不可能到可能,年富力强皮老板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拿到了属于和不属于自己的所有的一切,到如今,已经有近十年,还没有一个人敢和自己叫板。

但是最近出了情况,一个叫庄臣的年轻人,帮自己教训了自己的儿子,况且是废掉了儿子的一条腿,看来这次出手,已经是在所难免。

本来这场纷争是可以避免的,但是“文苑社”的庄臣这小子,偏偏不开眼,人都有逆鳞,我的逆鳞就是我那不争气的儿子。

我的儿子不争气,我来教育,轮不到别人的,这是原则,也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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