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默刚刚打猎回来,正准备带着新猎到的鹿去镇上卖,哪想到都已经昏死过去的鹿竟然又挣扎起来,脖子处的放血口呲他一脸血。
才处理完,抬头就遇上叶守德家出来的姑娘。
程默一愣,这就是叶守德家那个从小被养在京都侯府的孙女儿?
程默没兴趣和小姑娘说话,看了她一眼,木然的扛着鹿继续往村口走。
叶青青出门就看到一张带血的脸,说没吓一跳那是不可能的,不过紧跟着注意到人家肩膀扛着的鹿,反应过来,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猎户。
连忙追上几步。
“大哥,你是不是要去镇上或者县城啊?”
叶青青要去镇上,但她不认路,小跑追上高个子男人,陪着笑脸眉眼弯弯朝人家打听。
程默垂眼看了叶青青一眼,“镇上。”
叶青青顿时笑容加大一点,“那个,大哥,我是叶守德家的孙女儿,刚来咱们村儿,我也要去镇上,但是我不认识路,和您搭个伴儿行吗?我保证不给您添麻烦,我就跟着认认路。”
程默皱眉。
他不喜欢和人同路,尤其不喜欢和小姑娘同路,麻烦。
叶青青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着程默,在对方没有回答的时候,她两手抱拳,做了个不伦不类的祈求动作,“拜托大哥了,我肯定不给你添麻烦。”
怎么表情跟他家养的那条狗似的。
程默拒绝的话就没说出口,但也没说行,反正扛着自己的鹿继续大步走,他是不会因为一个小姑娘就刻意放慢脚步的,家里老爹还等着他卖了鹿买药续命呢。
跟得上就跟。
叶青青说不给人添麻烦,这一路是真一句话没说。
程默个子高腿长,步子又快又大,叶青青跟不上的时候就小跑几步,直到抵达镇子大门口,叶青青才连蹦带跳往前跑了两步,回头朝程默挥挥手。
“多谢大哥了,我就不打扰大哥了,大哥快去忙吧!”
笑嘻嘻和人再见,叶青青转头在镇子上逛起来。
这镇子距离雨水村不算太远,大清早的出门,现在正是镇上商铺开门做生意的时候。
虽说半夜吃了鸡,可狂走一路,又闻到街边摊贩摆的早点铺子的勾人香味儿,叶青青饿的两眼放光前胸贴后背,攥了攥手里的铜板,没舍得买个包子,扭头进了刚刚开门的书局。
这是镇上唯一一家书局,叫有缘来。
呃。。。。。。
好好一个书局,取名取得跟碎红楼怡红院似的。
“姑娘买书还是笔墨纸砚?”店小二一面将地上一摞书摆放到书架上,一面招呼叶青青。
叶青青打量了一圈店里。
不大,但是书架上书本摆放的满满当当。
四个书架,其中三个上面摆放的都是正经书,只有最后一个书架,一半摆放笔墨纸砚,一半摆放了些话本子。
心里有了底,叶青青笑道:“小哥,你们这里收不收话本子呀,我想把家里的话本子卖了,我这话本子还崭新的。”
叶青青把揣怀里的话本子拿出来一本。
那店小二瞥了一眼,笑着拒绝,“姑娘,不瞒你说,现在爱看话本子的都喜欢看有新意的,以前那些旧本子人家不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