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明在电话里很忧伤无助地说:“怎么会这样呢!赞比亚毕竟是个守法的国家,那一条一款法律明细,堪比英国的法律,相当的健全。一定是你们经营方面出了问题了,只是你们自己还没有察觉到而已。没事的,只要你们完全符合当地的商业法律来经营的店铺,没有人敢把你们怎么样的。把文思抓过去,顶多是问一问话。问好了话,就会放出来的。”李志明表现得很忧心,说得却很轻巧。
他把“完全符合”这个四个字说得尤其慢,尤其重,仿佛是警示,又仿佛是挑衅。
周新自然是听出来了,提高了嗓门说道:“在赞比亚的所有企业,谁他妈的可以做到,完完全全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你他妈的可以做到,还是哪个国有企业可以做到?你别给我开玩笑了,无论哪个公司,多多少少都是有缺陷的。要是都能做到了,还需要他们执法部门做什么?”
虽然被周新否定,被他骂,但李志明心里是高兴的。他放低了声音,说:“那我问问看吧。要是能找到靠得住的人,我第一时间通知你。”
他把手机丢开,坐在靠椅上,镇定下来,将悲喜都掩藏。悲也不好,喜也不好,唯有不去理会。
无所谓悲喜,梁文思被抓了,本就与他没有一点关系。他如是想道。
很快地,Robin跑来向他报信了。
“那一件事,办成了。没有了竞争者,我的店,可以起死回生了。兄弟,你需要我如何来感谢你呢?我今天是特地来告诉你这个事情的。”Robin喜不自胜。
“感谢我?为什么要感谢我?与我有一点关系吗?”李志明握住Robin的手,眼睛直直地望着他,说:“让我告诉你,这件事情从头至尾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是你一个人所为。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会说。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Robin疑惑地望着他,完全不理解他在说什么。他是在开玩笑吗?眼神如此坚定,语气如此强硬。不,这一点也不像是开玩笑的口吻。
Robin转而一想,好像是想通了,耸耸肩,头一仰,说:“我想,我是明白你的意思的。你说的那一件事,我也不知道指的是哪一件事。我只是来看望老朋友。我们什么也没做,什么也不知道。对吗?”
“你是明白的。这样我很放心。只是以后没有特别的事,不要来这里找我,不要出现在这里。可以吗?”李志明面露喜色,笑着说。
“可以。我这就走。再见,我的朋友。”Robin很满意这样的结局。神不知鬼不觉,他们只当是什么也没做,而他们自己首先相信这一点了。
如此一来,便可无愧于心。
很多,很多的,在人生中过不去的坎,李志明就是用这种办法跨过去了。
美其名曰,放下,自在。
只有放下了,心才能自在。
水深火热之中打滚过来的人,这是治愈心灵疾病的一剂良药。
第90章不论前因,只求后果1
欢欢忽然明白了一件事情。她没有恨过熊威。
她好像从未恨过一个人。
以前看不惯那些势利眼的女人,就会把厌恶的表情毫无遗漏地表现出来,斜睨着别人,正眼都不瞧一下。以前若是遇到一个志趣相投的朋友,喜欢的感觉便会洋溢在脸上,满心欢喜地看着对方,恨不能把所有的秘密都毫无保留地与之分享。
以前的喜欢是强烈的,厌恶也是强烈的,在那最纯真的年纪。
一下子心就老了,失掉了纯真,失掉了对这个世界的喜爱和厌恶的冲动。这样的故事是常有的。一个经历了无数苦难的人,自以为看破了红尘,没有了任何的牵挂,就跑到一处尼姑庵或者是寺庙里,想要减去三千烦恼丝,出家为僧为尼。故事到了这儿,也许会出现一个类似于方丈的人出现,说那人尘缘未了,不予以剃发。
什么叫尘缘已了,什么叫尘缘未了?大概能从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出来。
一个人的眼神如一片死水,再泛不起一丝涟漪,那便是了无牵挂了;如果一个人的眼神里还有热忱,还有不死的欲望,还有渴求和企盼,那么必是泛着隐隐的波纹。
欢欢没有恨过熊威。不恨,不代表爱。不恨,也不代表可以彼此谅宥。
她只是迷失在了一个死胡同里。
最最悲哀的是,青春还未老去,爱恨都变得无力。
乐乐走了以后,把那本别人送给她的圣经留给了欢欢。欢欢把那本圣经就放在床头柜上。她起先是放到了抽屉里,因为并不想去看它。
最近情绪低落,愁绪无处寄托,就把圣经拿了出来,重新一章一节翻看。
圣经里说,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里谦逊的,必得尊容;圣经里说,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圣经里还说,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圣经里还说,爱是永不止息;圣经里还说,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圣经里还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