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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第1页)

“阿墨,你没事吧?”正在搬运砂石的鲁维耳聪目明,看见水墨眉头微蹙的扶着腰,立刻凑近了些问。“没事。”水墨轻轻摇了下头,鲁维咧嘴一笑,缺了一颗门牙的笑容有些滑稽,水墨却一点也不想笑,那是战争留给他的痕迹,当然,一场大战下来只少了颗门牙,鲁维已经算是幸运非凡了。“喝口水吧,”鲁维小心翼翼地从陶罐里倒出了半碗水递了过来,“多谢,你也喝些,以免中暑。”水罐早就被阳光晒透,碗里的水温热,多少有点变质的味道,但水墨还是如饮甘露一般一饮而尽。附近的士兵羡慕地看了她一眼,有的人情不自禁地蠕动了一下嘴唇,“啪!”鞭声突响,士兵们赶紧低下头继续工作。“看什么!!快干,今天干不完谁也别想喝水!”监工的小队长说完之后冷冷地扫了一眼水墨和鲁维,却什么也没说,转身走开了。鲁维吐吐舌头,回头带了点得意地笑说,“阿墨,多亏你识字,有中郎将的话在,这帮黑心的小队长也不敢把咱们怎么样。”水墨唯有苦笑,她知道自己算是在这些人那里挂上号了,如果有一天落在了他们手里,下场绝不是一鞭子能搞定的。天朝,衡帝,赫兰,这些闻所未闻的名称就如同滚石一般的向水墨砸来,不容闪躲,自己那点贫瘠的历史知识在这里等于没用。万幸,这里的文字还是中华文字,虽然是繁体,但水墨大都认的。通过那“老丈人”甩给自己的几本书了解到,这里的历史,人文,地理,一切都好像在魏晋南北朝之后转了向,本应出现的隋朝莫名消失了,替代他的就是这个已经延续数百年的天朝,国姓,战。想到这儿,水墨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脖子,那个元老头虽然一脸阴沉又恶毒,但本事却很奇妙。也不知道他给自己的是什么药,强迫自己吃下之后顿觉喉咙涨痛,水墨以为是毒药,拼命地扣喉咙想要吐出来。后来那老头冷冰冰的说,这个药只管三个月,说完扔了个小瓷瓶过来,拂袖而去。借着元爱手中的镜子一看,水墨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喉咙略隆起,看起来很像是男人的喉结,而且疼痛过后一点也不影响说话。很好,这药确实帮了大忙,容貌清秀的水墨因为这个“喉结”省却了不少麻烦……不远处忽然响起隆隆的马蹄声,鲁维轻轻推了水墨一下,水墨一惊抬头看去,她立刻跟所有人一样单膝下跪,行军礼。健壮高大的战马长鬃飞扬放缓了速度,浅银色的盔甲简直比阳光还要灿烂,所过之处只有尘烟四起,却听不见半点人声马嘶,轰隆的蹄声仿佛踩在了人心上,压的人不能呼吸。“骠骑军”,鲁维语音颤抖,他的表情充满了神往。那是天朝最彪悍的军人,从太祖皇帝建立这只军队开始,他们从未输过,万里疆场任驰骋。这次跟赫兰人的争斗已经到了生死关头,太平关一失手,再无退路,朝廷终于咬牙命令驻防在北山防备蛮族的骠骑军火速赶来。七天,只有七天,骠骑军如同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了赫兰军的身后,打得赫兰军队乱了手脚,身后十里的储备粮草也被烧了个干净,被压的几乎喘不过气来的黑虎军,长胜军借机反击,终于将赫兰军赶回了孟朱河以北。接着不容赫兰军喘息,暗夜河谷奇袭,逼得赫兰军再退三十里,连让两城,太平关也收了回来,赫兰军龟缩在河口凭借天险修整,只不时地派出人马前来扰袭。现在水墨他们这些炮灰才有时间把工事构造在河谷里,因为到天平关,只有这一条路。“你们看!”旁边有人低叫了一声,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水墨发现其中几个骑士的马鞍边上都挂着黑色的旌旗,上面的图案看不清楚,但水墨知道,赫兰军以人数来区分官职,能使用黑色旌旗的,那已经是百人军了,也就是说他手下最少有三百人,人在旗在。现在那象征着武力的军旗竟然随便地就挂在骑士的马鞍上,他们看起来不过百人,难道……不容水墨多想,一旁监工的军官和执勤的军士们已经开始大声欢呼了,甚至有人在高喊着粗话发泄自己的情绪。干活的炮灰们不敢喊叫,但也人人激动,鲁维一把抓住水墨的手,水墨甚至都觉得有点疼了,就听他兴奋到哆嗦地说,“阿墨,我什么时候能加入骠骑军呢?”水墨无语,只略微抬眼看着那些镇定自若的骑士,他们仿佛根本没听到那些欢呼,依然按照自己的节奏策马前行,头盔遮挡了他们的表情。“敌无名,敌无数,敌有迹!”水墨默念之前听到的骠骑军的军规,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不问敌人是谁,不管敌人多少,只告诉我们,敌人在哪儿!”好狂放!水墨微微一扯嘴角,低下了头。最后一丝如火的晚霞也被黑暗掩盖了,一声锣响,炮灰们纷纷整队,排好顺序准备下工。战事不断,后勤吃紧,没有多余的松油火把供炮灰们连夜工作,因此太阳落山,他们就可以收工了。“阿墨,今天这么热,回头我们去冲凉吧?”鲁维悄声说。同在一个队的王大听见了,立刻笑说,“对呀,阿墨咱们一起去吧,要说来了这些日子了,好像就没见你跟咱们一起洗过,别是你这小白脸的细皮嫩肉舍不得让我们瞅吧?哈哈哈!”水墨打了个哈哈,“还就是不给看,凭什么你看我的细皮嫩肉,我却得看你的粗皮黑肉满身毛啊,等你什么时候变嫩了,咱再一块洗!”她话一出口,同一个队的粗汉们立刻放声大笑,有人还去揪王大手臂上那重重的汗毛,王大拳打脚踢,脏话连篇地跟他们闹在了一起。鲁维使劲憋着不敢笑出来,自从把水墨敲晕带回家之后,鲁维就不时地被她吓一跳。她说起话来斯文有礼,一听就是个读过很多书的人,可写起字来却如同狗爬。这个时代的女人能读书是极少数王公贵族,世家豪强才有的特权,可水墨的行为举止又不是大家闺秀那种严格的言谈规制。想当初老爷想要下些重药好让她的女性特质尽量被隐藏起来,阿墨却差点跟老爷拼命,说雄性什么蒙的吃多了会变人妖,你以为我长成这样前突后翘的容易啊我!!当时元爱姐姐和自己听的是面红耳赤,一向面色阴冷的老爷气得脸都绿了,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了一句“无耻!”不过也好,从那以后他倒是没再逼迫阿墨吃药。前突……鲁维不自觉地扫了一眼水墨的胸部,现在那里是一马平川,多亏元爱姐姐给她缝制了几个特别的背心穿着,话说那背心也是她自己设计的。阿墨真是个奇特的女子,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女子也会讲粗话,完全相悖的两种特质却奇妙的融合在了她的身上。她行为举止大气不扭捏甚至偶尔还“豪放”一回,处了这几个月下来,周围居然没有一个人怀疑,她,是个女子。不管鲁维怎么想,表面上看着淡定的水墨其实心里挂着一层冷汗,幸好自己来自现代,受的教育不一样,说点男人粗话也没什么别扭,不好意思的。要是换了那些从小被三从四德浸泡大的女人,王大一句调笑就够她们羞愤的撞墙自尽了,还想装男人?人妖都装不像……要说自己这“小白脸”没少被人嘲笑,幸好有喉结证明她是男人,胸部也勒得死紧。而且她一到军队,因缘际会,被主管的中郎将赏识,所以没什么人去招惹她。再加上水墨虽然读书识字,却不摆架子,跟谁都客客气气的,有人托她写信什么的从不推辞,奉行众生平等政策,鲁维又小心维护,因此跟这些粗豪汉子处的不错。都是最低等的士卒,生死沙场上处得久了,自然有了感情。也许是男人的本能,上了战场这些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粗们都不自觉地护着水墨,按照王大的玩笑话来说,这挺漂亮脸蛋虽然不能摸,但看看也好,伤了怪可惜的……如若不然,也许第一次守城战斗,她就挂回现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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