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特别开心,开始跟着他们五个人一起吃饭。
不到两个月,女生受不了了,觉得小明很冷淡,从此再也没出现在他们面前。
又来了新的女生,小明还是说“随你的便吧”。
不到两个月,还是同样的结果。
每个女孩来的时候都对自己很有信心,但结局都是一样的。
他一边混日子,一边努力地维持以前的模样——为了不让爷爷失望。
高二这一年,他过得像死水一样。
他的四个好朋友为了让他有点精神,趁着他过生日拉他出来玩。
他们为了让他避免再一次被甩,甚至还想拉上他所谓的女朋友一起。
那个女生也厌倦了他的死气沉沉,他们亲眼目睹了她钻进了一辆劳斯劳斯,去寻找新的快感和刺激了。
他也厌倦了他这一年以来的生活,他也需要新的快感和刺激。
周宁生说要请他“大保健”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那天晚上,他在天府酒店里第一次和元恪见面。
元恪是个浑身伤痕的姑娘。
很瘦,瘦得很可怜。
后来这个姑娘成了他的同班同学。
再后来他知道了,这个姑娘跟他的爸爸妈妈一样。但不一样的是——他的爸爸妈妈上的是聋哑学校,而这个姑娘混在一群正常人中上了普通高中。
他看到她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想起自己的父母。
他已经对他们冷淡了太多年了。
在他妈妈眼里,他还是以前的那个小小的孩子。她想过来抱他,他总会冷淡疏离地略向后退一步半步。
那个叫元恪的姑娘为了上学,为了有经济来源,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上学的机会。
他在心底里隐隐对她有怜悯之意,这份怜悯中还夹杂着越来越浓重的对于父母的愧疚之感。
那种奇怪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直到那个姑娘的“老板”,在校门口打她。
他再也忍受不了了,当即把她的“老板”踢出去老远。
他回想起了天府酒店的那一晚——他一直觉得那个姑娘年纪很小,不仅是因为她很瘦,还因为她的眼里有着同龄人少有的纯净水光。
聋哑人的眼睛很干净。
小明的父母是,元恪也是。
有人说——因为聋哑人听不见这个世界的恶意,也嚼不动别人的口舌,搬弄不了别人的是非,所以他们的眼神很纯粹。
他们只能靠眼睛来看这个世界。
就像小明的父母给他取的名字——明光。
他们唯一能感到慰藉的,就是睁开眼,能看见这个世界的光亮。
小明的妈妈给他取名——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