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了鼓舞,那只狗突然跳了起来,嚎叫着,耳朵也在脑袋上伸缩着。
&ldo;跟上去。&rdo;穿棉绒夹克的男人粗鲁地说,那只狗便羞怯地侧身向前行进着。
&ldo;狗的愚蠢之处在于,&rdo;穿棉绒夹克的男人说,&ldo;无法保持安静。太紧张了,
爵爷。那是老黑母狗众多幼犬中的一只。&rdo;
&ldo;天哪,&rdo;彼得说,&ldo;那只老狗还在干活呢?&rdo;
&ldo;不,爵爷,我们在今年春天的时候就迫不得已把它处理掉了。&rdo;
彼得点了点头。他总是公然宣布说自己讨厌这个国家,并且还说他对自己与家
族的产业毫无关系感到荣幸,可是这天上午他才发现自己很喜欢这里清新的空气和
那些湿漉漉的叶片,它们在他没有觉察的时候悄悄打湿了他那闪亮的靴子。在丹佛,
所有事情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没有人突然暴亡,除了上了岁数的塞特种鬣狗以及
斑鸡之类的东西之外,没有暴亡之类的情况是肯定的。他以欣赏的心情深深呼吸着
秋天的气息。在他的口袋里揣着一封由早晨的邮差送来的信函,可是他并不准备马
上就打开,帕克还没有来电话,所以不会有什么急事。
午饭后他才趁着吸烟的工夫看起信来。他的兄长也在场,拿着一份《时代》打
着盹儿‐‐他是一个优秀而整洁的英国男人,坚强而传统,非常像年轻时代的亨利
八世。他叫杰拉尔德,是丹佛的第十六任公爵。这位公爵认为他的弟弟非常颓废,
而且也不具备良好的礼节。他不赞同和认可弟弟对警察‐‐法庭报道方面的品位。
那封信是邦特先生写来的。
威尔士大街皮卡迪利一一零a号
我尊贵的爵爷大人:
遵从您的指示我再次给您致信(邦特先生曾受到细心的指导,所以知道在一封
信的开头要小心回避称呼直呼一个人的名字)。
凭借着以往的经验,我一直在想办法结识朱利安&iddot;弗雷克的男仆,而且在这方
面也没有遇到丝毫困难。他与我的一位叫霍&iddot;弗雷德里克&iddot;阿布斯诺特的朋友一样
属于同一家俱乐部。昨天(星期日)晚上,他把我带到那家俱乐部,于是我们与这
位男仆一起吃了饭,他的名字叫约翰&iddot;卡明斯。之后我又邀请卡明斯到公寓里喝酒,
抽雪茄。尊贵的爵士请原谅我这样做,想必您也知道这并非我本人的习惯,可是经
验总是告诉我说,要赢得一个男人的信任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认为一个人在利用了
他的雇主。
(&ldo;我过去还总是怀疑邦特作为一名学生的天分呢。&rdo;彼得爵士评论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