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蹲的拍卖在下午就结束了。
躲在阳台边逗弄文鸟,雌鸟和雄鸟交互着歌唱,声音清脆又悦耳。
伸手指抚摸雌鸟的软毛时看到良少女关了冰箱从厨房里走出来,“家里面没有菜了,你要不要跟我去一趟菜市?”
叶白收回手指,开口问:“现在吗?”
“对,晚饭都没得煮了。”良曦和说着就已经披上了衣服。
叶白也动身去拿外套,“那我也去。”
“恩,不过我要去的不是超市是菜市。”良曦和提醒道:“一会要去海鲜市场买虾买活鱼,还要去杀鸡杀牛的地方买肉,会很脏的,小洁癖鬼你确定你可以踩着那双纯白色的高帮帆布鞋走几个来回?”
“我不可以。”叶白完全没犹豫就回答出来“那,你是多大鞋码?你借我一双穿。”
“二白,你睡我的床,穿我的衣服,遛我的狗,用我的电脑,还要穿我的鞋?你要登堂入室了?”良校霸住身打量着已经穿好衣服的二白。
叶白嫌弃道:“良放肆,作为一个语文能答135的人,登堂入室是这么用的吗?”
“精神领会呗。”良曦和嗤笑一声:“蹬鼻子上脸行了吧。”
叶白不在意他的措辞,而是落目到他穿着拖鞋的脚上,“我41、42、43都能穿,你应该跑不掉这三个码数吧?”
“……”意思就是说,无论我的鞋多大码你都要穿,对吧?
你小子是弹簧脚吗?
良曦和打开鞋柜拿出几个鞋盒打开,让叶白自己挑。“运动休闲款的鞋我都穿42码。”
叶白蹲身下去看鞋子,除了他经常穿的几双联名款以外,盒子里还有一双很眼熟的潮牌。
“你有双和我一样的鞋?没见你穿过。”
良曦和随口回应,“翻毛懒得清理。”
“那你还拿出来让我挑?”叶白把他的那双鞋子拿出来,看样子应该没穿过几次。
“你穿呗。”良曦和坐在门口的地垫上穿上他昨天的那双神仙配色的NikeBlazer,“鞋不就是用来穿的么,供着它干嘛。”
叶白忍笑:“我穿着你的aj去海鲜市场,替换我自己69块的白帆布,不会太过分吗?”
“六十九?”良少女忍不住把鞋架上的高帮帆布鞋拿下来仔细看看。
这双鞋叶白经常穿着,比他的那些顶奢鞋子出镜率高多了,而且几乎隔一天就要刷一次,直到现在放在阳光下还白的刺眼。
“这质量不错啊,既不褪色也不显旧,你不说我还以为是什么神仙牌子呢。”良曦和把鞋子放回去后又道:“哪儿淘来的?有黑色吗,我也想来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