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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方向错了(第1页)

对于凶手的真实身份,待会儿我们还得探讨,但是关于印启超在整个案子中起的作用我必须要了解一些。如果连刘佳楠和都印启超都有关系的话,我不得不怀疑这个家伙了。

幸好还没有放他走,离24小时还剩四个小时,我们有着足够的理由来看管他。

印启超看到我再次进来后,情绪很不好,甚至看都不愿意看我一眼。难怪,一个二十岁的青年,还是一个骄傲不逊的富二代,任谁被闷在这样一个环境里都会不舒服的。但是我必须要占据主动权,所以我进来之后没有任何废话,来到印启超的跟前,谈着身子问他:“刘佳楠你认识么?”

“不认识!”印启超的语气中带着不耐烦。

我伸手过去捏住他的下巴,一点点把他的头转到我这边,又问了一遍:“刘佳楠,认识么?”

印启超满眼的不甘,但是此时只能认了,艰难的说:“不认识……”

我拿过刘佳楠的照片,拍在桌子上:“就是他,卖猪肉的,认不认识!”

印启超朝桌子上看过去,本来想说不认识的,然后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说:“这个人有点熟悉啊!”

果然有猫腻!虽然我不知道一个富二代和卖猪肉的有什么关系,但是看来我的方向并没有错!

“仔细想想,他是谁,什么时候见过的!还有你的那个洋娃娃,跟他有什么关系!”

“对,好像就是洋娃娃。”本来印启超什么也没想到的,我一提洋娃娃他恍然大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洋娃娃送到我家楼下的时候,他正带着他儿子散步,然后他儿子好像特别喜欢,我就很随意的给了他儿子一个,反正这东西,分享了才是快乐。”

后面说的挺冠冕堂皇的,但重点是,他把他和刘佳楠之间的关系说的很模糊,很牵强,这算是关系么?

我板着脸跟问他:“还有没?”

“没了,就这些啊!”

“那你记得,当时是给他手里,还是给他儿子手里?”

“这我怎么记得啊!你要是不给我看他照片,不提洋娃娃,我都忘了这一茬呢!”

我眯着眼睛看着印启超,如果这家伙是撒谎的话,

他的功力绝对和王可不相上下!我扫了他两眼,说:“你买了十个洋娃娃,现在还剩六个。距离你拘禁结束还有四小时,我希望你在这四小时里把那两个洋娃娃送给谁了,给我想清楚,否则,我会真正的让你领略一下警局的风采。”

印启超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我走了出去,不管怎么说验证了我一个猜想,整起案子,跟印启超的洋娃娃有着分不开的关系。可是,洋娃娃,死者,印启超,三者根本没有任何的关系!

来到外面,刚好听到宋佳斌在汇报今天得调查发现:“关于红鞋皮革的消息,经过确认,这种皮革的生产厂家是在广东,而本市卖这宗皮革的只有两家,是两家高档皮鞋店。这两家店里对售出的皮鞋以及皮革,都有清晰的客人存档,我们把进三个月内所有购买皮革的客人信息都拿过来了。待会儿可以系统的删选一下。而且根据两个店铺提供的信息,我们找到了一些高档皮革的加工商,也就是手工缝制工人。因为凡是能跟这些皮革接触的人,都不能放过调查。”

潘鹏很满意宋佳斌的调查结果,毕竟这么短的时间内查出这么多东西也实在不容易。那边李亚东说:“病人这方面我调查了精神病人这一块没有多少可查的,但是三个吸血症,有两个确实值得注意的,因为他们家里还都有能形成犯罪能力的青年,这个我建议今天去查一下,或者明天去查,因为现在咱们手头上的资料已经不少了,汇集起来的话,也是一条很清晰的主线了。”

李亚东说的很不错,现在所有的线索汇集起来,已经有了大方向了。首先是死者之间的关系,都喝印启超的洋娃娃有关,虽然三者之间关系不清楚,但是方便我们去调查下一个线索。然后是凶手的消息,现在得知的结果是,凶手染着褐色的头发,长度三厘米左右,身份不是一个显贵,就是一个皮革裁缝工,或者是一个王可推断的小偷。我感觉显贵的可能性大一些,因为这件事和印启超有着脱不开的关系,这个家伙是富二代,那凶手也极有可能!而且作案的时间也已经确定了,十四天前,这个刘晴想来应该也是差不多时候吧?当然,凶手鞭尸的日期可能不一样,但是同时也说明了一点,凶手会玩鞭。现在玩鞭的都是老人比较多,所以这也是一个重要的点。当然,还有李亚东查到的,有可能是吸血症患者,那这样,范围更小了。患有吸血症的,会玩鞭子的,并有这褐色短发的富豪?目前来看,这个一个很合理的推断。

“王可这边呢,关于刘晴,有什么特别的发现没有?”潘鹏闻到。

王可坐在椅子上,说道:“死亡时间十三天前,比刘佳楠晚了一天。其他没有太多的发现,刘晴也是血液活活流干而死的。对了,刘晴生前生前发生过xing关系,yin道了有套子的痕迹。”

“能具体点么?”我在一旁问。

王可白了我一眼:“拜托流氓,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具体一点,你要不要脸啊!人家都是一具干尸了,你还想干啥啊?”

虽然这些天宋佳斌他们认识了王可,也知道了王可和我之间爱斗嘴的关系,但是看到王可这样说我,他们还是忍俊不禁笑了起来。

我很无奈的瞪了王可一眼,咬牙切齿的说:“我问的是,发生关系是在生前还是死后!死者刘晴身上有没有留下凶手的什么线索!还有就是没有精ye残留么?”

王可吐吐舌头,然后说:“准确来说,凭我的经验,发生关系应该是在死之后,也就是受害者还是一个浑身血人的情况,凶手受到了什么冲动,才去做的。这点从流氓说的,凶手有过洗澡的经历能看出来。不过同时这也说明了一点,凶手看到鲜血就比较狂热。至于线索,确实没有其他线索,没有精ye残留,确认不了凶手的身份。”

我点点头,看来凶手真的是变态,难怪他把受害者的血液放了一地,他那就是想看着鲜血舒服,就是对血液有一种狂热。

冷静的分析之后,这时候潘鹏突然来了一句:“红鞋呢?红鞋只是一个象征性的东西么?还有一点,被我们发现的死者,都已经是死过的了,我们没有办法去保护一个没死的人,我们只能最快速度的找到凶手,还已经知道这件事的公民一个交代。如果抛开之前所有的案件不谈,把这个案子单独的作为一个独立案件的话,似乎很简单,线索也被我们掌握的差不多了,一个有着血液病的有钱人是吧?但是咱们都清楚,这件案子跟红鞋有关系,很红袍神有关系,是谁命令的凶手行凶?还有王睿,应该有一点你早点发现,而不是我提出来的。”

有一点我应该早点发现而不是鹏哥提出来?难道有什么我落下了么?想了半天没想出所以然来,我就让潘鹏说出来。

潘鹏敲了敲桌子说:“马兆伟的红袍分尸案件,他承认杀了陈星他们几个,但是否认杀了警察;李健的红伞食颅案,他承认自己按照要求把脑壳击烂,但是否认自己有过食颅。那么这一次,咱们知道尸体被放干血,以这个为主线去调查,调查出了几批很值得怀疑的对象。可是,也许他这么放血只是为了完成任务呢?也许过来鞭尸的,根本不是凶手呢?半个月前,是凶手杀人。但是三四天前,是另外一个,过来完成‘走魂’。”

潘鹏的分析让我顿时清醒,是啊,为什么我一直忽略了这一点。尤其李健的事情刚刚过去,他当时承认自己击烂了死者的头颅,但是极力的否认自己吃了头颅,还说自己是第一时间就撤走了。那么这一次呢?过来鞭尸,送穿着红鞋的洋娃娃,也许只是为了完成走魂的步骤,真正的凶手,不应该从皮革入手,也不应该从血液入手,我们现在调查的方面,完全是迷乱,顶多皮革的方向,是调查走魂一说。而真正的杀人凶手,我们是完全错了。

不过同时我还想到了一点,那个小朋友说,看到一个人挥舞着鞭子,舞着舞着就不见了。而潘鹏用的词语也只是“另外一个”,难道另外一个,真的不是人?

他披着黑色的光辉,潜到被放干血的死者身旁,扔下一个邪恶的洋娃娃,无情的挥打鞭子,口中念着咒语,完成它的走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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