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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页(第2页)

宋迟迟说:“以前你们没仙器,抓的鬼也不能太厉害,钱没赚几个,小命还得搭上去,现在有了仙器,百年千年的厉鬼都不怕了,来一个,秒一个。”

众修士:“…………”

好像……确实很有道理?

众修士面面相觑,越想越觉得,宋峰主说的没毛病。

有些修士就是专门抓鬼来赚钱的,但实力不是特别好的,往往碰见几个比较厉害的妖魔鬼怪,就没法抓了。

不仅没法抓,说不定还会把自己交代了。

可如果有了仙器,这仙器可是能杀仙人的啊,他们以后能接的抓鬼单子,就更多了,赚的钱也更多了,只是分给他们两成而已。没有仙器他们也赚不了这么多啊!

一时间,大家似乎都被这个逻辑洗脑了,纷纷觉得抓鬼联盟还真不错,立刻签订了契约,加入了联盟。

契约一签订,就无法违约,如果违约,就会受到天道的惩罚。

抓鬼联盟一时间多了几十个修士,他们只要租借仙器,就必须给宋迟迟报酬的两成。

就这样,宋迟迟用便宜买来的灵器,稍微改造成最简单的神界儿童款,然后分发给大家。

并且因为改造后的仙器很难毁坏,于是在未来的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时间内,她每天、每月、每年,都能从人间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修士那,得到二成的收入。

一个人每次的两成收入不算什么,可成千上百个人的两成收入呢?

嗯,反正就是躺着也能数钱的那种。

但其实算起来双方似乎都没损失什么。

人间修士装备力量提升了,自己的实力和赚的钱也提升了。

宋迟迟改造的仙器,只是租借出去的,还是她自己的,并没有损失,可却还能额外得到所有人两成的收入。

总之,皆大欢喜!

这一手小投资,大回报,并且是源源不断几百年内,每天都有的回报,让从魔界来的,没什么见识的大憨二憨以及飞魔将等人,硬生生的被秀了一脸。

真正的体会到了什么叫……互利互赢,共同进步奔小康的真谛。

“宋姑娘……好厉害的样子。”

“……突然明白我们魔界为何这么穷,还需要去仙界抢灵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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