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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页(第1页)

他控诉着季商说:“都怪你,不让你亲,你非得亲,都把我的嘴亲肿了。”“等会儿还要去吃饭见人,这可怎么办呀?”安榆北越想越生气,干脆坐在沙发上抱着膀不理人。季商找好安榆北等一会儿要穿的衣服来到了客厅,揉了揉安榆北的小脸道:“老婆,怎么了?”“老婆,我错了,不要生气了,以后我绝对控制好自己,不总是抓着老婆亲亲行吗?”季商就像一只大灰狼在诱哄小白兔似的,尽挑好听的说。然而现在的安榆北一点也不好骗,他已经长记性了。昨天晚上季商就是这么说的,结果呢?他都被亲哭了,季商还逼着他叫老公。安榆北没办法只好叫了,可季商亲的更狠了。【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再也不信了。】安榆北板着脸,不理季商。季商半蹲在安榆北面前,抬眸揉了揉安榆北的嘴唇道:“老婆太诱人了,能忍住的就不是男人了。”安榆北被季商的荤话逗红了脸颊,于是生气的推了一下季商。季商的后腰磕到了茶几的桌角,季商嘶了一声。安榆北吓得赶紧去看季商的情况,掀开衣摆,看见了后腰红了一块,“老公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其实也没有那么疼,季商轻笑道:“没事,老婆不用担心。”安榆北俯下身吹了吹红的地方,又亲了一下,“老公,还疼吗?”安榆北是真的有负罪感,没有多想其他的。季商浑身一僵,很快将安榆北拉到身前抱在怀里道:“老婆,你要是再亲下去,我就不能让你走了。”安榆北坐在季商的大腿上,靠在他的怀里眨了眨眼睛,“为什么?我和老大他们约好了,不能不去的。”瞧着安榆北单纯的模样,季商有点哭笑不得,他在安榆北的耳边说:“我会干………!”“……到你没有力气走出去。”后面的话淹没在安榆北耳边,安榆北脸红的跟猴屁股似的,蹭的一下子跳下去跑去卧室里换衣服。换好衣服,安榆北摸了摸脸颊还是很烫的。季商怎么可以说这么羞耻的话?太丢人了。可一想到那种场景好像也挺让人期待的。安榆北觉得自己学坏了竟然开始学会期待了。挥掉脑海里多余的想法,安榆北穿鞋准备出门。季商不让安榆北自己打车去,而是主动做了司机。临下车前,季商叮嘱,“老婆,完事给我打电话,我来接你。”“记住不要自己打车。”安榆北乖巧的点头,说自己知道了。季商揉捏着安榆北的手问:“怎么又不叫老公了?”“不好意思?”季商又问。安榆北脸颊更红了,心里想的是自己在床上叫季商老公的画面。太羞耻了。“老公,我走了,你先回去吧!”说着,安榆北在季商脸上快速亲了一口,随后打开车门跑了出去。走进餐厅,安榆北的心跳的还很快,他站在那里摸了摸胸口,跳的好快。平复了一下心跳,安榆北正要往前走,身后有人叫他的名字。寻着声音回头,安榆北看见了陆锦笙。此时此刻的陆锦笙不一样了,以前他总是穿着朴素的衣服,白球鞋牛仔裤t恤衫。今时不同往日,陆锦笙穿着一身昂贵的西装,手腕上是价格不菲的腕表。从头到脚都很精致,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安榆北客气的打着招呼,“陆锦笙,好久不见?”陆锦笙走近笑得含蓄又克制,“嗯,好久不见。”两个人之间存在一定的尴尬,毕竟前不久陆锦笙才说喜欢他,他还拒绝了。安榆北找了个话题说:“老大约你来的吗?”陆锦笙:“嗯,是老大叫我来的。”“刚才季商送你来的?”还不等安榆北回答,陆锦笙又迫不及待的问:“你和季商在一起了?”安榆北顿了一下,承认了。这种事情也没必要否认,早晚都会知道。陆锦笙不甘心,“小北,你不是说不喜欢男人吗?为什么会喜欢季商?”安榆北想了想说:“我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我只喜欢季商。”老公,你来接我吧!喜欢谁,喜欢男人还是女人,这个问题曾经安榆北想了很久。从小到大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没有让他动心的,所以他说不喜欢男人也不喜欢女人。他觉得季商不归位男人那一类,因为他只是喜欢季商,如果换作是其他男人他也是不喜欢的。就像陆锦笙,他只是拿他当朋友。只是季商。季商是不一样的。陆锦笙听了安榆北的答案,很久之后才缓和了笑意,他想过无数个答案,就是没想到这个独一无二的答案。不是因为先来后到,也不是因为近水楼台先得月,只是因为那个人是季商。他便喜欢了。陆锦笙一直以为自己错过的是时间,现在想想,他都错了。他要是季商就好了。陆锦笙还要说什么,被突然跑过来的赵飞打断了。“你们怎么站这聊天,进去呀,老大和嫂子都到了。”安榆北调侃,“都开始叫嫂子了,给你什么好处了?”赵飞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嫂子说可以给我介绍闺蜜,就冲这一点,叫妈都行。”安榆北:“瞧你那点出息。”二人说笑一会儿,赵飞的话题又转给了陆锦笙。“行呀,现在是不是得叫陆少爷了,深藏不露呀!”赵飞说话一向如此,喜欢开玩笑但他的调侃里没有阴阳怪气,纯属是说话亲近。“当了陆少爷都不来看我们了,没良心啊!”陆锦笙抿唇笑了,“最近比较忙,过段时间请大家吃饭。”赵飞说:“那我可就不客气了,我要吃最贵的。”“好,吃什么都行,”说着话,陆锦笙将视线落在安榆北身上,“小北你来吗?”安榆北没注意听他们说话,而是在想季商。“来什么?”赵飞抢先说:“老陆要请咱们吃饭,问你来不来?”安榆北下意识去看陆锦笙,问:“什么时候?”陆锦笙说:“还没定,看你们时间。”眼看就要十一假期了,也许大家有其他安排,所以陆锦笙也不敢随便决定。这么说的话,便让安榆北无法拒绝了。“那行吧,我肯定去呀。”陆锦笙终于发自内心的笑了,“好,一言为定。”三个人来到包间,王猛第一个站起身来给大家介绍。互换了名字又和孙若初打过招呼后,一行人落座。其实这里面孙若初就不认识陆锦笙,其他人玩剧本杀那次就已经认识了。菜上其后,王猛张罗着喝酒,他举起酒杯道:“我真的很开心可以认识若初,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好的女孩子,我何德何能能否和她在一起。”“有一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鲜花插在牛粪上,我就是那个幸运的牛粪。”“话都在酒里,我干了,大家随意。”王猛真的干了,喝完酒又坐了回去,孙若初细心的给王猛擦拭嘴角。“王猛,你不是牛粪,你是我的英雄。”孙若初说:“还记得那双毛绒绒的拖鞋吗?有一次我穿着高跟鞋走累了,王猛就偷偷给我买了一双拖鞋送给我。”“踩着那双拖鞋,我觉得像是踩在了云朵上。”王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原来你知道是我送的呀,我还以为我做的很隐秘呢。”喜欢孙若初的人太多了,王猛根本排不上号,可他是真的喜欢孙若初,于是总是做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不想孙若初都知道,也都记得。“你做的每一件事,我都记得,不然我为什么会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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