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她最喜欢奢靡热闹了,婚纱和盖头都镶满钻石,都是闪闪发亮的。好多人都来参加了我们的婚礼。可她的父母不肯来。没关系。这是我人生当中最幸福的一天。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好像一年十年……我也记不清了。后来,我发现了一本书。书里写了我们所有人的一生。我看到了书的最后一页,可书的结尾没有写上我们的幸福结局。只有一行字—未完待续。我回过头,她还在我枕边安睡。我拿起笔,要补上,可怎么也写不上去,字迹不停消褪。可我只是想要和她有一个好结局而已。书的末页冒出一行字:我可以让她真正活过来。我缓缓回过头,枕边的她已经消失了。我手里的笔掉在了地上,我感觉脸很湿。书上又冒出一行字:我不知道你为什么执念这么深,甚至因为你的意识已经游离于我笔尖,让这本书没办法真正意义上完结。我问:你要我做什么。书的末页又冒出一行字:如果你心甘情愿消失……我说:好。书的末页最后印出一行字:三个月时间,我会为她书写一个新世界。三个月后,又有一本书出现在了我的桌面《沙雕女配拒绝挖野菜》我有点想笑,这是什么奇奇怪怪的名字。我熬了一整个通宵把这本书都看完了,她还是那样啊,一点没变,我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我伸出手想抚摸她的名字,可手好像有千斤重,我看见我的指尖到手掌手臂都渐渐变作透明消失,然后是身体。她的名字也渐渐在我眼前模糊。世界混沌。我在消失。她终于有了个好结局,可惜不是和我的……张越番外我回国了。参加她的葬礼。她的葬礼很乱。有两个疯子捣乱。她这样注重仪式感的人,一定很不高兴。
我跑了整座城市,终于找到当初表白送她的那种花,我把花放到她的照片前。她在照片里安安静静地看着我。葬礼后,我才回去拿了手术刀去找徐时归。至少不能弄脏她的葬礼。最终我还是没下手。我有点恨我自己,只会救人,只会救人,有什么用,竟连为她杀人都做不到。我明明知道哪一处最致命。我把手术刀塞回后车厢。我回了我们的母校。我走过我们曾经的教室、走廊、cao场、后山、校道……如果不是……或许我们会就这样一步步从校园步入婚姻的殿堂。初遇是在雨天,她莽莽撞撞地冲进我的伞里,亲亲热热地喊我张越同学,她不知道的是,我从前很讨厌湿答答的雨天,可自遇见她以后,我变得很喜欢雨天。告白那天,她非要有仪式感要送花,太晚了买不到花,我偷摘了花坛的花,她脸红红的答应做我女朋友,结果偷摘花被交警发现,我只能拖着她跑了一条街,差点被追上。还有啊,这个笨蛋连种草莓是什么都不知道,听到别人八卦说有人在后山种草莓,就硬拉着我去后山偷摘别人种的草莓吃,我说我给你种,种完之后,她红成了一个大草莓,她不知道放学回家我买了很多草莓吃,那晚是真的很想吃草莓。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是在学校楼道里,下了好大的雨,我记得雨钻进脖子,雨是凉丝丝的,她的嘴唇是热乎乎的,那时的我脑袋空白,贴着她的唇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没办法只能承认自己不会,她说她也不会,我们一起傻傻地笑。求婚那天,她撒丫子就跑,笑着大喊逼婚啦,我只能追着她跑,这个小短腿体育考试就没及格过,可这次居然跑得这么快,我差点没追上她,好不容易给她戴上戒指,我憧憬着我们的婚礼,我们共同的未来。分手那天还是和初见那天一样,下了很大的雨,淋湿了我们的未来。我告诉她,我要做无国界医生,我希望她和我一起走。她说,你放弃继承人资格,我就放弃你。我很失望地问她,你到底爱的是钱还是我。她只是对我说,不是你想要的东西被你披上了梦想的外衣,就比我想要的东西更高贵。我推开咖啡厅的玻璃门离去,我最热烈、最真挚、最纯粹的初恋,被这场冰冷的大雨尽数浇灭。过去的一幕幕争先恐后地钻进我脑海,一点点凌迟我。我其实有点羡慕那两个疯子,至少有个幻境足以慰藉自己,而不是像我这样,只能这样日日夜夜守着回忆清醒地疼痛,痛彻心扉,痛入骨髓。我开始酗酒。酒是止疼药。可日子久了,或许是酒精麻痹了我,我的手开始抖,再也没办法那样精准。我拿不起手术刀了。当初为了继续我的梦想,我离开了她。可她离开后,我却没办法继续我的梦想了。她走以后,好像什么都没意义。我将那把一直放在后车厢的手术刀埋在了她的旁边。我留在了华国。这里埋葬着我爱的姑娘和我的梦想。《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