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当时交接的时候如此匆忙,急匆匆甩下东西就跑了,可怜自己第一次外派,没有经验就着了他的道。
不过,就算是自己当时就知道了也无用,既然他敢这么做,说明他有靠山,要不然也不敢这么明目张胆地操作。
“成交!这金镶玉的腰带就是这位老板的了,大气,没想到这小小的安城也有如你这般大气的人,就是在皇城也不多见,本世子纵横皇城多年,也是头一次见到出手如同你这般阔气之人。”
唐春和快速拍板,将东西卖出去了。
最终,没想到这次拍下东西的居然是他们安城三巨头中的老三,人称刘老板,据说是个抠搜货色,虽然家财万贯,但生活极其清淡。
要说其他的人都是完全靠自己的生意头脑做大做强自己家的产业的,那张老板就是凭借不太聪明的脑瓜子,加上极其精明的算盘和非常抠搜的生活作风坐稳了三把手的位置。
今日如此奢靡,不符合他的作风,所以其他的人一时间都忘记了加价。
“老刘今日大气啊,这棵不符合你的作风,莫不是这腰带有什么特别之处。”
老张狐疑地打量着老张,这太不可思议了。
要知道平日里吃饭都会逃单的人居然主动斥巨资买一根腰带,不寻常啊。
“你不懂,你不懂!”
老刘絮絮叨叨,心思难测,根本没有人知道他的痛楚啊!没人知道!
当然,他的痛楚唐春和不想知道,钱给到位就行了,痛就痛了。
想省吃俭用一辈子,就想着给儿孙多留下点东西,到时候就算是他们没本事,只会守城也能多富裕几代。
哇!可怜他老刘啊,省吃俭用一辈子啊,临了临了发现自己那个不孝子孙竟然不是自己的种,怪不得啊,自己这么勤俭节约的一个人,怎么可能生的儿子如此败家,花钱如流水啊,妥妥的一个视金钱如粪土的败家子!
哗啦啦的响,一想到这些年被这个野种挥霍出去的钱财,他就觉得肝疼啊!
问题是现在要是大肆宣扬出去的话就等于承认了自己头上都是大草原,自己被人偷家了,自己还没有亲生儿子!
呜呜呜,老刘苦哇!心里苦,命也苦,他就是苦瓜大队第一人,没有人比他更加悲惨了。
所以啊,这钱与其让别人花了,还不如自己花,可怜他抠抠搜搜一辈子,居然落得这么个下场。
花出去好歹还能听见一个响动,乐呵乐呵,怪不得他说他自己多么精瘦的一个小老头子,怎么会生出一个大胖子来,合着不是他的啊。
嗷嗷呜呜……
现在那个逆子已经被他看管起来了,本来想着直接打断腿赶出去,可是一想到自己被他花掉的钱就心痛,所以把人看起来,关在一个织布房里天天织布。
本来想送去烧炭的,那个挣钱一点,但是户外到底不如户内好看管,要是跑了可咋办!打水漂了。
这么些年也没学会点其他的本领,真是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