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里斯小姐收钱时,杂货店又有人进来了。正在理货的另一位店员站起身露出微笑,然而在看到对方的脸之后,迅速收起了笑容:“道达尔先生?您是来找贝里斯的吗?说实话,您要是为了她好,就该早点儿做点儿实事儿,而不是现在这样……”
然而没等她说更多,贝里斯小姐先露出了惊喜的表情:“布莱恩!你怎么来了?是房子的事儿解决了吗?”
布莱恩·道达尔点了点头:“你们什么时候休息?我们去旁边的咖啡厅说话。”
贝里斯小姐连忙说:“您先去咖啡厅吧,一会儿我就来。”
布莱恩·道达尔听了对方的话,就又走出了‘罗森’杂货铺,来到了街上,钻进了杂货店旁的咖啡厅。这个时候,有人出于好奇,多看了他几眼——他特意穿着一身自己过去的旧衣服,算是尽力融入东区的环境了,但在东区的‘绿洲’月亮街,都还是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布莱恩走进咖啡厅,直接坐在了咖啡厅靠里的一个位子上,等着那个有粗壮手臂的姑娘过来就要了一杯咖啡和一些食物——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是咖啡馆老板的远房侄女儿。
因为贝里斯小姐在隔壁的‘罗森’杂货店做店员,他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
布莱恩瞥了一眼站在传菜口与咖啡馆女主人聊天的男人,那个男人大概是附近的‘大众情人’,轻易就将平常总是粗着嗓子对食客吼来吼去,面对男人们的调戏,能更加大胆地调戏回去的‘李夫人’逗得笑了起来。不是哈哈大笑,而是像小姑娘一样矜持的笑。
他注意到了那位‘大众情人’,那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年轻人,有一双多情的眼睛,一头闪亮的卷发…说实话,他只要穿上一身绅士的衣服,拿上一根手杖,靠着一张脸,也足够获得一个好婚事了。
只要他稍微有一点点钱,能够装出绅士的样子,哪怕是一个‘穷绅士’。
但他就是东区最普通的那种男人,那就没办法了。几乎注定要在底层人繁重的劳动中,迅速失去自己漂亮的长相和身材,再然后,一切都和普通劳工没有一点儿区别。
胡思乱想着没多久,布莱恩的食物和咖啡就送了过来。
平民咖啡厅几乎就是小餐厅的另一种说法,卖各种简单食物,以便宜、方便闻名。在这种咖啡厅吃饭,早餐通常是‘1便士套餐’,午餐和晚餐要贵不少,套餐的话,都是4便士到5便士,不含酒…这真是和布莱恩平时接触过的消费水平完全不同。
想到奥斯汀小姐随手敞开的钱袋,他心里的某个念头就更加清晰了。
不过一会儿,贝里斯小姐就来了…餐桌上的食物没动过,咖啡也只喝了一口,这些食物本来就是为贝里斯小姐点的。
在贝里斯小姐开心地吃着这份午餐时,布莱恩就说:“你说,你还是想和丹尼斯一起生活,对吗?”
贝里斯小姐的眼神中露出一丝痛苦,还有一丝希望:“是的,布莱恩,我只希望和丹尼斯一起生活…我知道丹尼斯和安东尼太太一起生活没问题,她会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他,但我还是舍不得他。”
“我现在很难见他一面,安东尼太太住的离东区太远了…”
布莱恩有些不耐烦地说:“丹尼斯离东区越远越好!这儿的环境根本不适合孩子的成长,如果你为那孩子好,就应该赞成这件事儿……”
贝里斯小姐不说话了,又过了一会儿,布莱恩才说:“我可以替你想想办法…给你在好社区找一所房子,让你和丹尼斯生活在一起,完全由你照顾丹尼斯,直到他够年纪去上寄宿学校…以后你也不必去杂货店工作了,我会供养你们。”
贝里斯小姐抽泣了一声,眼睛里满是喜悦。
贝里斯小姐是布莱恩的情人,至于‘丹尼斯’,其实是他们的孩子,那孩子才两岁半——这件事要让布莱恩来说,完全是他年少不懂事时犯的糊涂!
贝里斯小姐比他大三岁,在他12岁那年,就到他家的杂货铺做店员兼杂役女仆了。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工作,就是家里店里,有什么活儿就做什么活儿。
不得不说,贝里斯小姐是个挺耐看的姑娘,或许算不上什么大美人,但也很有自己的动人之处。在当时的布莱恩心里,这个温柔清秀的姐姐,是非常可爱的姑娘。所以当他进入青春期,很自然地就将目光投注到了她身上。
两人偷偷在一起时,他才15岁!后来他去律师学校上学,又在律师事务所做学徒,数年间,他们都纠纠缠缠…说实话,在布莱恩做律师事务所的学徒时,就有点儿想摆脱这个姑娘了。
时间长了,他有些烦了腻了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渐渐发现这姑娘其实比表现出来的有心机的多——贝里斯看起来很单纯软弱,完全是任他摆布的,一颗心也全在他身上。但仔细想想,这些年很多时不都是如她的意了么?
甚至,在他上律师学校的最后一年,某一天里,他禁不住她的反复哭诉、自怜自哀,真的就和她秘密结婚了。当时他的想法,和一个身份如此卑微的女人结婚,还是太丢脸了,不能被人知道。要是被人知道了,说不定还要阻碍自己的前途呢!
但他也确实对她有些心软,出于某种男子汉的心理,当时就觉得结婚也不是不行。反正将来他获得成功了再公布,也就不会阻碍前途了。
现在想想,当时的自己实在是太愚蠢了!一个小有所成的律师,他的婚事是一桩多么好利用的买卖啊!选择一个好的结婚对象,足够他少奋斗三十年,甚至直接走到‘终点’——奥斯汀小姐就是那样的结婚对象。
布莱恩想要和贝里斯和平地解除婚姻,现在已经能够离婚了,离婚的费用虽高,但那是对底层人来说的。阻碍中产阶级离婚的从来不是离婚的费用,而是‘社会习俗’之类的东西。
但贝里斯不同意,而贝里斯不同意,布莱恩要么只能放弃,要么就得走上诉的路子。但问题是,那样大张旗鼓的离婚案件,肯定会被报道的——如今为了离婚闹到要对簿公堂的,还真是挺稀奇的。
到时候所有人都知道了,他就社死了,前途也不会有了。
为了让贝里斯知道‘厉害’,他将他们的孩子交给了一个专照顾孩子的妇女,又停了给贝里斯的生活费,希望她能服软——这也是贝里斯小姐会在‘罗森’杂货铺做店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