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玲摆了摆手,然后咬了咬嘴唇才照着金角的话答道:“我家人在B市看病,那儿的医疗条件好一点。”
孟明听了也没再多问,拍了拍白玲的肩膀以示安慰。
路上川流不息,熟悉的面孔,熟悉的城市构造,让人感觉到一阵亲近之感,在国外呆了太久,哪怕吃喝不愁,但仍旧想念国内十分便利的生活。
但也会问自己一句,路在何方。
后来白玲又看了一眼手腕,黑手镯依旧在那里,她的嘴角露出了一抹十分温馨的笑,月牙弯弯,星星闪烁,夜色很美,霓虹灯闪烁下,小小的一个人影孤零零的站着,但她却又不是一个人。
金角早就打听好了孟娇所在的医院,连同孟明的行程都摸清楚了,当即指路向了医院附近的一家酒店,要白玲在那里先住下。
然后第二天一大早,白玲打包了三碗混沌就去了医院,因为金角说那里还有两个人没吃饭。
“哎哟喂,我的腰我的背!你快给我捶捶!”
一进门,只见一个腰肥膀圆、面色红润的大汉坐在床上,床边则是坐着另一个大汉,两人长得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一个穿着病号服,吊着针,另一个则穿着风衣外套一身黑,活像黑帮的老大。
一见到白玲就如同见到了救命恩人:“姐!你终于来看我们了!”说着那床上的大汉就泪流满面了起来。
白玲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那个床上的大汉,到底谁是姐!我看你们才像哥哥吧!
这群演演技不太行啊。
但再仔细看,就能发现两人对着白玲手里的混沌那个全神贯注,一眨不眨的。
隔壁床是空着的,但被子有些凌乱,应该是有人住的。
黑衣大汉看着白玲要坐下,赶快拿过来一个板凳,然后白玲就将混沌搁在了桌子上,兄弟两人一人一碗。她自己的早饭也没吃,于是也就吃了起来。
馄饨皮薄馅大,散发着葱香,还有些烫,白玲一小口一小口的吹着,突然感觉有什么人在盯着自己。
带这些狐疑,白玲慢慢的抬起头来,只见那床上的大汉已经在风卷残云后盯着白玲手中的碗了。
白玲看看他又看看碗,看看他又看看碗,只见对面的大汉不止的点头。白玲也懂了他的意思了,这瞧着是还没吃饱呢,于是就将自己的馄饨让了出来。
金角眼睁睁的看着那黑熊将馄饨呲溜了吃完了:本喵都还没吃一口呢!你个败家的玩意儿!
他觉得自己是不是不该将这两个家伙请来的。实在是当时他在请人的时候这两太主动热情了,现在他则十分怀疑,他们是来蹭吃蹭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