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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第2页)

沈崇都在程致霖的成人宴上对比自己小两岁的对方一见钟情,从此对其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追求。

虽然本人性格很糟糕,但他面对本心的时候是个极其坦荡真挚的行动派,追求也非常诚恳,将自己热乎乎的心捧出来放到程致霖面前,无微不至的对他好。

双方家里都没有阻止他们更进一步的意思,程致霖毫不意外地被那个青年打动了。

奈何他当时正处叛逆期,又有一些对未来的迷惘,便喜欢和一切对着干。

他口是心非的拒绝着沈崇都的追求。

无视他开车穿过两个城区的疲惫,撕毁他每个字都凝实着爱意的情书,摔碎他精挑细选的礼物——

总之就是对着干。

这很幼稚。

但程致霖喜欢看对方蹙眉垂眼时委屈难过地快要哭出来的样子,那对桃花眼里闪烁着什么东西碎裂后折射出来的光芒,很漂亮。

漂亮的他甚至想要伸手触摸。

他们就这样推拉式你来我往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沈崇都重复着告白被拒绝伤心收拾心情再次告白然后被拒绝的无限循环模式。

家里人都很心疼他。

沈妈妈甚至后悔自己当初没有插手阻止自家孩子飞蛾扑火式的追求。

现在阻止来不及了,家人们怕已经一头扎进这段感情的沈崇都会因为阻碍触底反弹,甚至产生此生唯程致霖不可的念头——这种极其错误荒谬的念头一旦产生没个十年八年绝对是扭转不回来的。

清楚自家孩子心性的大人们只能窝火至极地关注他们的动向,心里约莫已经把程致霖凌迟爆破一万次了。

所幸功夫不负有心人——事实上这句谚语不怎么符合语境。程致霖在一年后接受了沈崇都的告白,仅仅只是因为他的逆反心理平复了而已,他知道自己早就动了心思,但就是嘴贱心贱地不愿意承认。

他们走到了一起。

沈崇都的脾气和性格本身都是糟糕到了极点的,身上刺儿多不说,防备心还特别重。他长相颇为明艳,面部轮廓的硬朗线条使他的模样不至于女气,但仍旧非常容易叫人联想到玫瑰花,灿烂热烈。

可他在程致霖面前却永远都是最柔软最不设防的状态,悄悄地修剪了身上的刺。

沈崇都学习很优秀,但对读书其实没有特别大的兴趣,提前毕业后便进入自家的公司工作。

他们还算甜蜜地处了一年。

可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

沈崇都在工作中磨平了身上的少年意气,像是化茧成蝶一般,更加内敛沉稳了。但对着程致霖的他总是不一样的,眼里点缀着星光,好似一如当年,从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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