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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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韬奋等关进&ldo;苏州高等法院看守所&rdo;后,对他们的&ldo;侦讯&rdo;整整进行了4个月。在&ldo;七君子&rdo;被捕的时候国民党当局就声称是&ldo;依据危害民国治罪法&rdo;将他们逮捕的。从他们被移送&ldo;高等法院&rdo;到1937年2月,一共经过5次侦讯,时间长至两个月。到第二、三次便已没有可问的事,早就应该结束侦讯,决定有罪无罪的。但是在2月29日,他们忽然又接到了江苏高等法院的&ldo;裁定书&rdo;,将他们7人的羁押期从1937年2月4日起延长2个月。在该案侦讯期间,国民党政府江苏高等法院检察官使尽各种卑鄙伎俩、要把他们罗织入罪。韬奋在每次侦讯时都坚决果敢地据理争辩,驳斥检察官的诬蔑。双方争执的焦点是&ldo;阵线&rdo;问题。检察官一再指斥韬奋与莫文华(即刘少奇)的通信是&ldo;妄倡人民阵线&rdo;。事实上韬奋主张的是&ldo;民族联合阵线&rdo;,检察官之所以要将这两者混为一谈,目的是为了节外生枝,以便把&ldo;危害民国&rdo;的罪名强加在韬奋身上。因为从字面上理解,&ldo;人民阵线&rdo;是以阶级为出发点的,它的性质是对内的;&ldo;民族联合阵线&rdo;则是对外不对内,是不论阶级,只要是不愿做亡国奴的,都应联合起来一致抗敌救国。为了证明自己所主张的是&ldo;民族联合阵线&rdo;,韬奋向家里要来了《生活日报》和《星期增刊》的全本,用事实驳到了检察官的诬蔑。检察官无计可施,竟然耍赖,说韬奋写文章是&ldo;言不由衷&rdo;,意思是说韬奋明里主张&ldo;民族联合阵线&rdo;,实际上还是提倡&ldo;人民阵线&rdo;。这句话把一贯老实认真的韬奋气得跳起来,连声大呼:&ldo;抗议,抗议,抗议检察官的无理!&rdo;他声明对自己所写的一切文字负百分之百的责任,没有一个字是&ldo;言不由衷&rdo;,抗议检察官&rdo;侮辱人格&ldo;并要求记录入笔录。韬奋还驳斥了检察官关于他们&ldo;勾结军人,图谋轨外行动&rdo;的无稽之谈。&ldo;西安事变&rdo;和平解决之后,各界人士要求释放&ldo;七君子&rdo;的呼声越来越高。可是在1937年4月4日‐‐已经羁押4个月的法定侦查期满的最后一天的晚上8点钟,检察官却送来了&ldo;起诉书&rdo;,竟然诬蔑他们有&ldo;共产党犯的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六条嫌疑&rdo;而正式提起公诉。由此立即引起全国人民的愤怒和抗议。韬奋等人毫不畏惧,在狱中积极准备材料,对抗法庭。他们认为这是宣传救亡的一种机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在4月12日发表宣言,要求立即释放&ldo;七君子&rdo;及全体政治犯,并指出:韬奋等&ldo;以坦白之襟怀,热烈之情感,光明磊落之态度,提倡全国团结,共赴国难,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此实为我中华男儿应尽责任与光荣模范&rdo;。要求国民党政府&ldo;立即释放沈、章、邹、李、王、沙、史诸爱国领袖及全体政治犯&rdo;。以后,宋庆龄、何香凝和各界知名人士又发起&ldo;救国入狱运动&rdo;,制定&ldo;救国入狱规约&rdo;,并且由宋庆龄率领,携带写给国民党苏州高等法院的文件,亲往苏州高等法院&ldo;请求羁押&rdo;,以此营救被囚禁的救国会诸负责人;同时发表&ldo;救国入狱运动宣言&rdo;。这个时候,被捕的救国会诸领袖同国民党反动派之间展开了一场针锋相对的斗争。韬奋在狱中曾给来访者题词:&ldo;力争救国无罪,不是为个人是为着救亡运动的前途。不许侮辱人格,也不是为个人是为中华民族人格的光辉。&rdo;1937年6月11日,国民党政府不顾人民的反对,在苏州高等法院对此案开庭审判。开审时间定在下午1时,人们却在午前都冒雨来到街头,在马路旁边等着目睹&ldo;七君子&rdo;的风采,并对他们表示敬意。看守所和法院门口防卫森严,警察林立。韬奋等11时30分登车,精神振作,服饰整洁。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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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夕,国民党宪兵警察封锁了法院,突然贴出布告&ldo;停止公开审讯&rdo;,不准记者和家属旁听。韬奋等人坚决表示,此案根本没有秘密审理的必要,如不公开,就拒绝出庭。法院迫于压力,只好允许记者和家属旁听。拖延到下午1时50分正式开庭。25名著名律师自愿免费为&ldo;七君子&rdo;辩护。头一个受审的是沈钧儒,曾被问到&ldo;抗日救国是共产党的口号,你信仰共产主义吗?&rdo;等问题。他答话很坚决,很从容,当他说到&ldo;共产党要吃饭,我们也要吃饭,共产党抗日,我们难道不能抗日?&rdo;的时候,全场为之动容。审判时,法官除仍旧咬住&ldo;人民阵线&rdo;一词胡搅蛮缠,又提出西安事变等事来问讯,沈钧儒要求审判长传张学良作证。这些要求本来都是合理合法的,却都被法官拒绝了。这一次审讯,被告和律师一再要求对起诉书列举的事实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对证,但是审判长不予考虑。因此,他们利用这个要求作理由,声请回避,拖延时间,以谋对策。&ldo;七君子&rdo;终于取得了推迟审判的胜利,使国民党政府的随审随判罪,强迫送南京反省院的阴谋彻底破产了。韬奋他们利用休庭的几天时间,对第二次公审进行了准备。6月25日,大雨滂沦,&ldo;七君子&rdo;案于上午9时30分在江苏高等法院再次审理。全天讯问达7小时之久。审判长讯问沈钧儒什么是&ldo;人民阵线&rdo;。沈老先生说:&ldo;是联合的意思。人民阵线在西班牙是对法西斯的,对内的,我们志在抗日重在抗日与联合,主张不用人民阵线一语。&rdo;轮到韬奋答辩的时候,他的情绪很激动。第一次审判期间,他说话声音低沉,旁听的人听不清楚。这次他在敌人的法庭上,以特别响亮的声调和坚决激昂的态度,口若悬河地陈述救国会的各项主张,声色俱厉地驳斥检察官在&ldo;起诉书&rdo;中所捏造的那些&ldo;罪状&rdo;。检察官大发雷霆要禁止韬奋发表意见。韬奋无比激愤地说:&ldo;我不能侵害检察官发表起诉意见的权利,但是检察官也没有无理禁止我发表意见的权利!&rdo;当检察官提出&ldo;勾结西安叛变&rdo;的指控时,审判长还将一份过去救国会致张学良等人的电文拿给韬奋看,韬奋看后大声说:&ldo;这个电报内容明明说希望张学良请命中央出兵援绥抗日,并非叫他举行兵谏。并且同时还打了同样内容的电报给国民政府和傅作义,为什么不说勾结国民政府?为什么勾结国民政府不管,而单问张学良?&rdo;检察官说:&ldo;因为这电报引起事变。&rdo;韬奋一点也不退让,继续问询:&ldo;这个电报是关于绥远的事,三个电文一样,请检察官说明电报与西安事变究竟有什么因果关系。&rdo;他在敌人的法庭上侃侃而谈,驳得检察官没有话讲,使全法庭法官、律师和旁听者愕然相顾。韬奋在被囚禁的日子里,仍然勤奋读书和写作。除了&ldo;出庭受审&rdo;,其余时间都专心致志地埋头著译。他在被捕的第三天,就起草了《江苏上海第二特区法院监狱全体在监在押人为了绝食助饷绥远全体将士书》,发表在《生活星期刊》上。从1936年12月14日开始,他在狱中继续撰写《二十年来的经历》。1937年1月至7月,狱中的韬奋更加勤奋地读书和写作。他每天都读名著,做笔记,经常开出一张张书单,托请外边的朋友向各处去借,还将他在旅居伦敦时写的一部分英文读书笔记整理出来出版。在狱中的8个月中,韬奋共著译30多万字,包括《经历》(45节)、《萍踪忆语》(最后8篇文章)和《读书倡译》。此外,他还将自己在《生活星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加以整理,编成《展望》一书。1937年7月31日,经过韬奋等人的共同斗争和全国人民的声势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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