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一愣:“有什么不一样?”“不一样,太不一样了。”远处一人缓缓走来:“你若是劫富济贫,我只当没看见,转身就走;你若是受人钱财,施凶卖命之客,不巧,那就是我的生意来了。”一阵淡淡菊花香气在夜空中展开,那人曼吟:“东篱把酒黄昏后——”苏旷没好气:“你他妈动手就动手,别搞那么又臭又长的一套行不行?”他说归说,心底却是感激无比,沈东篱不惜暴露身份,正面迎敌,将来借刀堂追究起来,只怕有无数凶险。杀手们却一起变了脸色。苏旷不服气:“咦?你真的比我强这么多?”他不明白,那不是恐惧,而是悲哀,有人花钱买旁人的命,自然就有人花钱买你的命,一手收下银子,一手却被人出卖,那是杀手永恒的无奈。“你就算做生意,也要等我们得手。”黑衣人怒道。沈东篱抬头看看天色:“天快亮了,你们怕是得不了手了,无论事成与否,轮到我了。”他扫了眼苏旷:“你还站着干什么?这里有我,红绫她们挡不住了!”——如果没有沈南枝,玉红绫姐妹恐怕早就倒在刀下。苏府外已有喧嚣呼喝之声,官兵们终于赶来。沈南枝一见苏旷,就急道:“你伤势不清,不能这么拼命。”苏旷充耳未闻,长啸一声,直奔人群正中,绯红之月,果然照应着血光之灾。记得有一天,有一个人曾经对他说,“你这样的捕快大爷,当然不知道,我这种土匪的命有多贱。我们这种人,想要活下去,总比别人费力一点,自然会看见许多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苏旷现在才明白凤曦和的心思,无论一颗多么滚热的心,日夜提防着旁人的暗算,经历过无数次背叛和冷眼,总是难免变得比石头还要硬。他呢?他自己呢?从刀尖一次次滚过,他的心,也硬了么?“苏旷,你没死吧?”一条人影几个起落,跃入人群正中,踢飞当前一个黑衣人,还抽空拍了拍苏旷的肩膀:“瞧瞧老哥哥的新腿,啧啧,比当初的还好用!”“凌寒初,我叫你不要乱动的。”沈南枝几剑逼退面前敌人,回头叫。凌寒初笑笑:“我的腿再不用就老啦,沈家姑娘,你包涵包涵。”苏旷哈哈一笑,一转身也踢飞一人,将后背交给了凌寒初。二人互相照应,四条腿如暴风迅雷,凌寒初缓缓道:“奔日腿法,逐落日,越大泽,心至腿至,讲究竭尽心力,守一元之初。”“是。”苏旷微笑,长发翻飞,身形腾跃——夸父逐日,那是两条如何的腿呢?那是以天地日月为对手,追逐内心最初一点炽热的力量的奔逐,即便敌人再强,一息不灭,便要血战到底。官兵一拥而入,“保护大人……”喊叫声此起彼伏。那领头的黑衣男子知道今天终于失败,大喊一声:“走——”沈东篱的剑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战斗结束了。沈南枝一把扶住苏旷,大叫:“哥,他伤得厉害。”沈东篱匆匆跃过,把了把苏旷的脉息,舒了口气:“放心,这小子命大,死不了的。”苏旷抬起头,看看沈家兄妹,看看凌寒初,看看已经血战力竭的玉家姐妹,笑笑:“是,死不了的。”初升的朝阳将明净的光辉洒进阴霾森严的苏府大院。漫长的夜结束了。苏旷虚弱而疲惫,但他知道,太阳已经生长在心底。……“那些杀手究竟是什么人指使?谁出得起这样的价钱?他们是不是有仇?”玉红绫思索再三。苏旷伸展了一下手臂:“干我屁事。”“臭小子,你坏了我们姐妹的生意我还没找你算帐呢!”玉红绫佯怒。苏旷笑道:“红姐……要不,我再给你打打杂,少算点儿工钱?”“呸!”“再不然,我帮你搞定那个沈菊花?”苏旷笑得没心没肺。玉红绫神色黯淡下来:“行啦,瞧不见人家手足情深?”沈东篱与沈南枝正额头抵着额头,笑得一脸阳光。苏旷愣了:“他们……不是兄妹?”沈南枝耳朵甚尖:“你管我们!我又不是爹亲生的。”苏旷躺在柔软的卧垫上:“随你们,这年头,亲生的又怎么样?”沈南枝知道又说错话,吐了吐舌头,丢过来一个包袱:“喂,试试你的臭手,不过你要花一段时间适应肌肉的控制,学得好了提个篮子摇摇扇子总是没问题的。”苏旷打开包袱,将左手套在手臂上,喜不自胜,沈南枝的手艺果然非同凡响,也不知义手是用什么做成,看起来肤色竟然和右手没什么两样。他连忙回头笑:“沈姑娘造假的功夫,真是天下无双,难怪叫沽义天下呢。”“切。”沈南枝勾着哥哥的肩头:“老娘我卖的是假货,义气可是真的……真正造假的,后面哪。”镇江苏府,已经被远远甩在身后,不管是不是心甘情愿,苏旷发誓,那个地方他再也不会回去,那一家人的闲事他再也不管……“你真的不和我们回沽义堂?喂,苏旷,一经售出,本姑娘概不负责啊。”已至路口,沈东篱勒住马缰。苏旷点头:“你照料好凌兄的腿,我就感激不尽了……苏某大好青春,总得抓紧时间找个媳妇。”他跳下车,翻身上马,吸了口气,向另一条道奔去。沈南枝附耳对沈东篱道:“你猜,他干什么去了?”“我怎么会知道?”沈东篱拱手:“凌先生,红绫,诸位姐妹,后会有期……”沈南枝急了,在他耳朵上咬了一口:“你真的不管?”沈东篱龇牙咧嘴:“南枝,你不怕我吃醋?放开放开,要咬断啦!”玉红绫暗然神伤,悄然退去,凌寒初也不知如何与这对古怪男女招呼,也嘿嘿一笑离开……沈东篱这才叹了口气:“走吧,这个苏旷,口口声声不管不顾,非要去招惹借刀堂,我真是奇怪,他这种人怎么能在江湖上活这么久的!”金壳线虫苏旷躺在草堆上,新鲜的稻草,白天被太阳晒过,满是芳香。这是一间废弃已久的祠堂,空旷安静,且不算太脏。他很是满意置身的所在,已经躺下歇息了大半个时辰,还没有蛇鼠之类前来打扰,火堆上的瓦罐里已经传出米饭的香气,一只肥大的野兔烤得油滋滋香喷喷,三年来,他手艺已是大大长进。那件已经洗得发白的“很有品味的”长衫不幸被划破,白天苏旷在扬州城转了几圈,买了几件长衫短衣,一双短靴,一口长剑,一包药材,玉红绫所赠的几十两小本生意的“本钱”立即作鸟兽散。好贵的剑……苏旷忍不住大声叹气,每次交手,他手里的刀剑总是不出十招就有了豁口裂纹,真不知那些铁匠铺子怎么狠心要这么贵的价钱。平时还则罢了,江湖传闻,真正的高手总是不带兵刃,苏旷乐得扮作世外高人,但是这回一路追踪到了扬州,几日内便要和借刀堂的人打交道,手里有把破剑总是聊胜于无。行走江湖真是艰难的事情,遇上仇家也还罢了,遇上性格豪爽的朋友,难免要拖到酒楼一掷千金,但是豪爽的朋友们喝酒总是很快,醉倒得也快,飘然而来,潇洒而去,往往不记得付账。就算有几个拍着胸脯说记某账上便可的,老板也很少当真,总是把目光转向苏旷,每每酒逢知己千杯少一次,接下来便是三月不知肉味。上回送沈小姐那几盒点心,也只不过因为苏旷实在送不起别的而已——即使那几盒五福斋点心,也贵得离谱,足足抵了他一年的俸禄。千金散尽倒是容易,“还复来”这种天上掉馅饼的美事,苏旷长这么大,还没遇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