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巡逻队从城北绕到城南,从高大讲究的庭院深深到破败不堪的茅草棚屋,哪怕是在集一国之富的地方,贫富差距也大到离谱。
杜寒鸦从一间四处漏风的棚屋里弯腰走出来,—一根歪斜的,从扫帚上面拆下来的竹竿充当着门楣的角色,几缕茅草垂下来,把黑色的锦衣染上暗沉的水色。
“杜先生……”矮小的门框下跟出来一个男孩,破布缝的衣服灰扑扑的,但还算整洁,“杜先生,您还会来吗?”
宋时煜到底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心里藏不住事,今天杜先生和往常一样带了吃的和银钱来,可他总觉得哪里不一样了,可能是因为娘和杜先生悄俏说了许多小话吧。
有什么话是他不能听的呢?自从爹爹去世,他与娘亲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娘从来没有露出过那样的表情——什么样的悄悄话会让人红了眼睛呢?
宋时煜抬头看向一身黑衣的杜寒鸦,自己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穿的就是一身黑衣,那是他正在街边捡破烂,隔壁修理摊的王老麻想要抢他从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的铁毡。
他把东西死死抱在怀里,任人拳打脚踢都不肯放手。怎么会放手呢,这可是一块铁毡啊,那么重,那么值钱,那么冷……
把它卖给城东的李铁匠,今晚他和娘亲就可以吃肉了。
上一次吃肉是什么时候……
身上的疼痛让人麻木,地上的脏污他早已不在意,他只是回忆着。
好像是爹还在的时候,那天爹把传家的玉佩贱卖了,换了半只烧鸡,还有一些盘缠,他靠在娘怀里,吃着娘递给他的鸡腿,就着娘的眼泪吃的津津有味。
他从来没觉得烧鸡有这么好吃,他看着爹推门而去的背影,听着头顶上娘抽泣的哭声,他感觉到眼泪滴在他拿着鸡骨头的手上,忽然福至心灵一般,“娘,爹去干什么了?”
“……”这些日子的东躲西藏让曾经高门大户的贵妇人也生了憔悴,她红着眼睛,低头摸了摸他的脑袋,沙哑着嗓子,“阿煜不怕,爹爹是找你叔叔去了,过些日子就回来了。”
宋时煜那时候不明白娘为什么会让他别害怕,因为他根本一点也不觉得,只是抓着被啃得精光的鸡骨头问,“那爹回来的时候还会买烧鸡吗?娘,这个烧鸡真好吃,比之前王府的好吃多了。”
“嘘!娘不是同你说过了吗,今后不许再提以前的事了。”
才六岁的宋时煜不明白爹爹和娘亲为什么会从朱阁玉宇来到污泥小巷,也不知道为什么平日里照顾自己的嬷嬷和侍女都不见了,他只知道娘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哭,对着那包珠钗首饰。
可再后来,娘就不哭了,他也没再见过那些首饰。
后来长大了一些宋时煜才从别人口中知道,这种情况叫家道中落。
可他知道,他要比这更贱些。
就好比现在,他只能抱着铁毡,挨着这些拳打脚踢,他不能反抗。那些人比他更懂得什么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们只会更加变本加厉地去欺负他的娘亲,欺负那个因为丈夫一去不返而差点把眼睛哭坏了的可怜女人。
他麻木地忍受着,忍受着饥饿、寒冷、夜里的抽泣声、街坊的白眼,还有此刻喉间腥甜的铁锈味。
怀中的救命稻草在一声声咒骂下变成了最锋利的利器,在他的怀里用冰冷的棱角一下一下撞着他,刮着他,把他最柔软的地方刮出一道又一道的伤口。
可他不在乎,他只在乎今晚能不能吃到肉。
哪怕只是一只烤鸡腿也好。
不知道什么时候,雨点般的踢踹停了,王老麻似乎累了,骂骂咧咧地走远了,可能他也没那么想要那块铁毡,可能他只是看这个没爹的野小子不爽,也可能只是在自家婆娘那挨了骂,凑巧看见了这个泥腿子。
宋时煜睁开眼睛,浑身都疼,他躺在泥地里,嘴里似乎也进了泥沙,是泥沙吗?
他动了动舌头,吐出一口血水,抬起眼皮看了一眼,哦,不是泥沙啊,是一颗牙。
他看着那颗在泥水里的牙,小小的,混着血,混着泥,他忽然咧嘴笑了出来,低低的笑声,在这个脏污的巷子里。
他一笑就疼,一疼就想笑,他就这样抱着那块铁毡,像一只护食成功的狗,扯着那风箱似的胸腔,越笑越大声,越笑越小声,直到笑不出来了,直到眼泪流到嘴角的伤口扯出刺痛。
“哭够了吗?”冷漠的声音自身后响起,宋时煜的身子忽然僵了一瞬,他没有想到这里还会有第二个人。
可他随即就放松了下来,就算有第二个人又怎样呢,就算他想要他怀里的那块可笑的铁毡又怎样呢,就算他吃不到那只烧鸡又能怎么样呢?
那个站错了队的倒霉男人不会再回来了,他也变不回那个让人艳羡的王府世子了。
他躺在泥地里,是阳光也照不到的地方,可那个男人找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