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亲我?”
他肯定地点了点头。
“你确定你不需要?还是亲完我,我再做?”
“不不!”他连连摇头,“我只想亲亲你。”
我便盖上了他的唇,他很温柔,轻柔的吻里带着那些酒香,如清风吹落,他的手很老实,只轻轻扶着我的肩膀,连抚摸都没有,我却没有心情,我的眼神一直在他身后的红酒樽上,趁着他吻得投入,一把抓起来手起手落砸在他的脑袋上,我在夜总会这么多年,对于‘爆头’这事绝对是驾轻就熟,用多少分的力可以砸晕人不破瓶这事是齐飞教的,我已经演练过很多次,所以这次也并没有失手。
我将他推倒在沙发上,开始在他家翻箱倒柜,我现在很需要钱,他说了,我要卧床休养,我这副身体是我报复齐飞最后的本钱与武器,绝不能让它垮了。我又翻到了我那对耳环,放在手里颠了颠,推开窗户甩了出去,我不想要它了,但我也不想它落到别的男人的手里。
他家的现金并不太多,我索性连值钱的、小巧轻便的东西全部带走了,连他手腕那只手表也没放过,我并没有说对不起或是谢谢,一个不安好心想占便宜却装得衣冠楚楚的男人,我只送了他两个字:活该!
☆、大码头
我带着从Doctor张那里得来的那些钱离开了香港,在没有完全的把握之前,我想我都不会再出现在齐飞的面前。
原来台湾才是性工作者的天堂,可能是受腻了台湾女孩子温柔娇滴的性格,我在香港学会的那一套对台湾的男人很受用,我进了一间夜总会,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来站住阵脚,半年之后,我已经变成台湾红灯区最红的‘妈妈桑’,一年之后老板将那间夜总会完全交给了我打理,而第三年,我已经赚到能够买下一间夜总会的钱。三年的光景,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每一天傍晚起床我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都是,燕十三你要撑住,将曾经所遭受到的一切通通还给那个叫作齐飞的男人。我已经快忘了齐飞长什么样子了,我们从前那些记忆也变得模糊不清,但我却清晰地记得那一晚我受到的痛。我偶尔也会想起Doctor张,嘴角扬起的是抑制不住的兴灾乐祸。
这三年我都没有再找过男人,不管是刚到台湾最艰难的时候还是红透台湾红灯区的时候我都没有想过再依靠任何男人,女人一旦依附住男人,已经注定了后半世的失败,欢场无真爱,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女人,除了自己坚强,没有人会爱你。
我又回了香港,带着一张巨额的支票。我在齐飞那间夜总会附近物色了一排商铺,打通,变成了一间新的夜总会,我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在了齐飞的面前,而他,依旧没娶到林悠悠。
我从台湾带了一批质素上佳的姑娘回来,不过是故计重施而已,地域之差让这些软软的台湾妹子将那些香港男人迷得神魂颠倒,做得这一行自然都是有自己难以启齿的故事,大家都是女人,我当那群姑娘是姐妹不比那些臭男人不当她们人来看待,她们自然是落心落力来帮我,很快我便做得风声水起,身价一路看涨。齐飞来过几次,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这间夜总会的老板是我,几次想过来谈合作都被我拒之门外,我想我会以一种他意想不到的方法出现。
林世江的出现倒是很出乎我的意料,像他这样有钱有势的大老板能嫁临小小夜总会,那绝对是件蓬荜生辉的事,我亲自出来招呼他。
我从齐飞的嘴里曾无数次地听过他这个干爹,从他小时候被收养到林生这些年来雄霸一方的故事我几乎能背出来每一件,但我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枭雄,神龙见首不见尾。
齐飞很崇拜林世江,他费劲心力地利用我不过是为了让林生高看他一头让他把林悠悠许配给他而已,我一直觉得一个男人要利用这种技俩来搏得别人的家产是件很LOW的事,但我不可否认,这确实也是最快捷的方法。
林世江比我想像中要年轻,这要得益于金钱的保养,他风度沉稳,全身上下散发出足以秒杀众人的枭雄气质,一举手一投足已经感觉到不可抗拒的威严。
“传闻这间夜总会的老板娘是个绝色美人,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美貌,果然是女人第一张身份证。
“燕小姐这个年纪能有这份魄力,实在是让人刮目相看。”他手指叼着雪茄,手里的红酒杯与我的碰了碰,我莞尔一笑,轻抿了一口,笑言,“林生实在是谬赞了,在香港,我想没有一个人敢在林生面前认厉害。”
赞美,永远能搏得男人的欢心,尤其在他看来,美丽的女人的赞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