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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第1页)

当包三成功控制住王玲的时候,前十家屯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一桩足以让所有男性为之震撼的事件上演了。那是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一位平素懦弱的女子,当受到伤风败俗的男人拳脚相加后,在深陷绝境之中,竟然以惊人的决心,亲手剪去了自家那放荡不羁男人的“命根子”。消息如野火般迅速传开,闻者除了惊骇,而且无不认为这日子必定画上了句号,试想,谁又能与一个随时可能索命的人共度余生呢?

然而,事态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那个曾不可一世的男人,这次竟彻底“低头”了。也许是难以忍受的痛楚让他认清了残酷的现实,也许是女人那果决的行动让他心生畏惧。不论何种缘由,他选择了放下高傲,选择了重新开始。在妻子的细心照料下,生活竟奇迹般地比以往更加美满,至少短期内是这样的。

这起事件不仅在前十家屯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甚至还登上了市里的报端。时至今日,它仍常常被人们提起,甚至成为了驯服自家男人的有力武器。那些稍有花心倾向的男士们,开始感到心生恐惧。他们不时地窥探家中的剪刀所在,唯恐哪一天,这样的噩梦也会在自己身上重演。而这种恐惧,也让他们更加珍视眼前的生活,更加敬重身边的伴侣,至少想要动手的时候,有所顾忌。

那事儿一出来,好信的发子就按捺不住了,急匆匆地赶往前十家屯。他大舅哥住那儿,这理由挺充分,顺便去探探风,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说实话,那受伤的男人,他哪敢直接去看啊,想想那场面就让人心惊胆战,再说跟人家也不熟。不过,男人嘛,天生就有那么点儿八卦心,他就是想去打听打听细节,回来好炫耀一番,把故事添油加醋地讲给别人听。

发子在前十家屯一待就是好几天,整天就围着那出事儿的人家附近转,想从街坊邻居嘴里套出点儿内幕来。哎,还别说,真让他听到不少关于那个懦弱女人的风风雨雨,还有那个男人现在的生活状态。每挖到点儿新料,他眼里就闪烁着兴奋的小火花。他心里有数,这些故事一带回去,嘿嘿,保管让他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就在发子离开前十家屯的头天晚上,事儿赶巧了,他还真碰上了那个受伤的男人。虽然那哥们儿脸色还是惨白惨白的,可眼神里透出的那股子坚定,嘿,真让人刮目相看。两人简单聊了几句,发子也没太追问,毕竟谁心里都有杆秤,知道啥该问啥不该问。走的时候,他忽然琢磨着,这哥们儿说不定真能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呢。

一回到村里,发子可就成了大红人了。他眉飞色舞地讲述着前十家屯的种种见闻,把大家听得一愣一愣的。每到关键时刻,他就来个急刹车,看着周围人那急切的眼神,哎呀,心里那个得意啊。他清楚得很,这次前十家屯之行,不仅八卦听了个够,连带着在村里的地位也蹭蹭往上涨。

可是啊,在这风光无限的背后,发子心里其实挺不是滋味的。他老想着那个受伤男人那无助的眼神,还有那个女人决绝的身影。突然间,他好像明白了什么,生活啊,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一个选择、一个决定,说不定就改变了人的一生。他甚至开始审视自己,以前是不是对媳妇儿不够好、不够尊重,是不是也动过歪心思。

这次前十家屯之行啊,对发子来说真是意义重大。那个故事就像一面镜子、一记警钟,时时刻刻提醒着他:要珍惜眼前人啊、珍惜每一段感情啊、最重要的是啊别欺负老实人!

农村啊就是这样啊,八卦传得比啥都快呢,比那电话可迅速多了。这不啊因为这事儿啊包三现在整天都提防着王玲呢,她的一举一动啊包三都盯得紧紧的、甚至还给自己卧室加了把锁呢、晚上睡觉都得闩上门。

正月初七,人七日子,面条的香气在村子里弥漫,家家户户都沉浸在这份传统的温馨中。然而,三大伯的病情却愈发严重。年前开始,发子就每日祈祷,不奢望老爹能康复如初、长命百岁,只期盼他千万别在除夕夜咽气就行。大年夜的,一家人可受不了那份晦气。他甚至自私地嘀咕,最好能熬过凌晨,这样就给儿女留下“三顿饭”,好让儿女们的生活能有个盼头,越过越红火。

早晨,发子一家人吸溜着面条,暖意在心头升腾。吃完饭,他嘱咐孩子给老爷子也送去一碗,儿子乖巧地去了。没多久,他却慌慌张张地奔回来,嘴唇发抖,声音带着哭腔:“爸,我爷他……他张着嘴,好像没气了。”发子心里咯噔一下,赶紧趿拉上鞋,往东院跑去。心里暗自思量,老爷子要是真走了,也算是挑了个好时辰,早饭前嘛,不正好给我们留下三顿饭的时间吗?这也算是他老人家为儿女们做的最后一点好事了。

他猛地推开老爷子的屋门,一股难以言喻的骚臭气充斥鼻腔。尽管这屋里跟外边温度相差无几,但那股气味和寒气却像是有了生命一般,顽强地没有被冻住。三大伯躺在炕上,形容枯槁,一只脚瘦得只剩下一层皱巴巴的皮,伸出被窝外。大母脚趾头泛着青黑色,显然是生了冻疮。

发子心急火燎地“啪—啪”拍了老爷子的左右脸,“啊——”三大伯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又恢复了那呜呜的喘气声。看来是嗓子里有啥东西阻碍了正常呼吸,发子这几下拍打,恰巧让他缓过劲儿来。虽然心里有些失望,但根据三十多年的生活经验来看,老爷子恐怕真的时日不多了。

回到西院自己家后,赶紧告诉媳妇,他要去找秀子回来帮忙。同时,让媳妇跟妹妹一起把老爷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他还得赶紧去亲娘舅家和自己丈人家报个信儿,老爷子不行了,舅舅家肯定得来人。至于自己那个大哥嘛,虽然住在一个村,但自从老爷子生病以来就很少来往了。现在即使通知他回来帮忙收拾,恐怕也是白搭,还不如省点口舌呢。

发子手忙脚乱地收拾着东西,急匆匆地赶往丈人家。他手里拎着五花肉、猪蹄,还有两条鲜鱼,这些都是三大伯家的姐姐们过年时带回来孝敬老爹的。虽然心里清楚,老爹已经认不得人,吃不下也喝不下,但这份孝心总得从物质上寻求些许找补。发子对丈人的孝顺,那可真是掏心掏肺,一片赤诚。

他特意绕了一小段路,来到老姐秀子所在的村子。他告诉秀子,得赶紧回家看看老爹,他则负责去舅舅家报信。秀子自从嫁人后,在家中的地位就显赫不已,说一不二。她嘱咐婆婆看好家和孩子,便匆匆回娘家了。

丈人家离他们村子并不远,也就七八里的路程。虽然骑车会远一些,但冬天步行可以抄近道。不到一个小时,发子就赶到了。

一踏进屋,就看见大连襟、大舅哥、小舅子挤了一屋子,过年都回来了,有的初三回来后就一直没走,还有昨天才回来的。发子在这欢乐祥和的氛围中,实在不忍心说出自己老爹快不行的消息。再说了,这话一出口,这些连襟、大舅哥和小舅子肯定都得去,到时候呼啦啦一大群人,不仅扫了兴,而且说不定到家里时老爷子还没咽气呢。特别是自己刚来,媳妇和秀子肯定还没把老爷子的屋子打扫干净。

他想了想,没有说,在他心里,老爷子命硬的很,一时半会死不了!自己舅舅跟丈人在一个村,正好一会在这吃口饭喝盅酒,一起就告诉了,傍晚自己回家,他们明天早晨过去,否则大晚上过去,也没啥事,还没地方住。

酒过三巡之后,醉意渐渐涌上心头。时针已指向三点,他借着酒劲向丈人透露,老爷子的情况恐怕就在这两天了。他得先走一步,等明早丈人再过去搭把手,这样自己也能有个依靠。

离开丈人家,他又匆匆赶往亲娘舅的住处。在他心中,娘亲舅大,家里无论大小事务都得请舅舅拿主意。他言辞恳切地再三请求,把舅舅的地位捧得高高的。舅舅见状,也郑重表示明早一定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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