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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第1页)

当凛冽的寒风如刀刃般刺骨时,寒假终于拉开了序幕。村庄焕然一新,让我恍若置身于一个陌生的世界。我家的那栋大红瓦房,在鲜红色的砖墙映衬下,仿佛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与白雪映衬,在阳光的热烈拥抱下,更是显得红艳艳、生机勃勃。而今,它的左右都迎来了新的邻居。

东侧的邻居与我们仅仅相隔一堵薄薄的墙,而西侧则是隔着八根垄的宽阔空地。这块空地,竟成了前趟街居民搭乘火车出门时的一条捷径。尽管只有丝丝缕缕的阳光洒落,却从未耽误这里的植物顽强生长。然而,这条捷径却也在无形中影响了它们的生存。四大伯也很少再踏入这片土地,去整理他的田园。

冬日的夜晚总是来得格外仓促。转眼间,整个村庄便已被无边的黑暗吞噬。寒风肆虐,带着透心的冰冷,卷起了一朵朵孤寂的雪花。在这般寒夜中,就连天上的星星也仿佛吓得躲进了厚厚的云层,迟迟不敢露出真容。

“嗷——”一声惨烈至极的嚎叫,犹如利刃划破了村落沉静的夜幕,痛苦与愤怒交织其中,回荡在空旷无边的黑夜,令人寒毛直竖,心惊胆战。我侧耳倾听,那嚎叫似乎是从东侧邻居包二子家中传出的。

我惊恐地望向三姐,长时间的离家让我与村里的消息脱节,心中满是茫然与不安。

“唉,又是包二子在发疯打他媳妇。”三姐摇头叹息,脸上闪过一丝无奈,却并未停下手中收拾屋子的活计。虽然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月,但被褥已经需要拆洗,这些琐碎的小事从来就不用母亲操心。

包家三个儿子的家暴行径,在村里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他们每个人打媳妇的方式都各不相同,老大会随手抄起铁锹、镐靶等工具,将房门一关,便对媳妇大打出手。打仗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门,可以是一个不满的眼神,也可以是酒后失控的暴力。老三东院住的是他父母,他媳妇虽也勇猛,但在一个一心想过安稳日子的女人面前,男人的力量总是占据上风。然而,面对这一切,村里人都选择了沉默。包二家现在前院是他父母,后院是他大哥,四周都是自己人,偶尔的殴打还会有人出面拉架,但家常便饭般的暴力,却已经无人再当回事。尤其是我家父母也不在家,总不能让三姐一个弱女子去劝架吧。

三姐咬牙切齿地怒骂:“他妈的,二嫂就不能拿刀剁了他吗?”然而,这也只是她一时的气话罢了。她恨铁不成钢地别过头去,自己生了一会闷气,便继续埋头干活。

包二子是个身材高大、魁梧有力的东北汉子。他带着包家的儿子们一起杀狗卖肉,因此沾染了一身戾气。手头宽裕之后,酒便成了他们改善生活必不可少的饮品。酒精和所谓的生活重压常常让他变得暴躁不堪,而他那勤劳务实的媳妇,则是经人介绍从外省嫁过来的。她个子高挑,眼睛水灵灵的,十分漂亮,更是一个温良贤淑、正经过日子的好女人。

以前只是听说包二子打媳妇的事,如今亲耳听到那撕心裂肺的哭声,我还是感到惊诧不已。媳妇的哭声透过薄薄的墙板传出来,弥漫在村子的每个角落,前院的包树肯定也听到了。然而对于这样的家暴行为,他们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在他们看来,“面不揉不好,媳妇不打不听话”可能就是家训一般的存在。因为包树的媳妇也是一路挨打受骂过来的,如今儿女都长大了,她挨打的次数虽然少了,但包树也打不动了。由于无论怎么挨打,媳妇都没有反抗的余地,更没有离家出走的勇气,所以打人者就更加肆无忌惮地施展暴力。无论是心情不好还是心情好的时候都打她出气,而作为一个正经过日子的女人除了以死相逼之外真的别无他法了。

我听着那哀嚎声与哭声交织在黑夜中久久回荡心头满是无奈与悲愤!这何时才是个头啊?!

“去年包三媳妇自杀过一次,包三媳妇走向了绝路,她的自杀行为让包三沉寂了好一阵子。而现在,她那极端的选择,竟是因为包三那愈发不可收拾的放肆行径。

自从包三靠杀狗手头宽裕起来,这男人似乎就被金钱冲昏了头脑,逐渐暴露出本性。俗话说得好,男人有钱就变坏,包三也没能例外。他四处拈花惹草,沾染野草也不嫌多,而他那可怜的媳妇,除了忍气吞声、装聋作哑,又能如何呢?可包三却是越来越肆无忌惮。

包三的媳妇是东屯的人,就是那个多年前那个叫胖丫的女子喝药轻生的。包三媳妇的娘家也在这个屯子,家中有父母,还有个小舅子和小舅子的媳妇。说起这位小舅子媳妇,在村里也算是个风流人物,虽姿色平平,却总喜欢招蜂引蝶,这种人,不分美丑,只是“好这一口”。

这些日子以来,包三频繁地往丈母娘家跑。靠杀狗卖肉赚了钱,他甚至还添置了一辆摩托车。在当时的农村,摩托车可是个拉风的物件,那“轰轰”的马达声一响,人们的目光便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过去。有了这么件拉风的“宝贝”,包三更是得意洋洋,像鱼得到了水一样。

某天,包三从城里送肉回来,手里拎着半扇猪肉,兴冲冲地告诉媳妇,要给丈母娘送一半过去。媳妇闻言惊喜交加,这可是破天荒头一遭啊!要知道,娘家在包三眼里向来是上不了台面的,他何时把自己的父母放在心上了?于是,媳妇催促包三赶紧动身。包三急匆匆地装上猪肉,右手一拧油门,随着摩托车的轰鸣声,一溜烟儿就没影了。

媳妇也忙完了手里的活计,拿起前几天给母亲买的新衣,喜滋滋地回东屯去了。她心里盘算着,自从家里添了这摩托车,自己还没机会坐坐呢。刚才因为车座上放了猪肉没坐成,现在自己顺着大路回娘家,说不定半路上就能遇到包三;就算他有事耽搁了,到了娘家也总能遇上吧。怎么着也得趁机坐一回这摩托车过过瘾!

一路走来,心情如阳光般明媚,眼中所见皆是熠熠生辉的花草,它们仿佛在欢舞,与我共享这份喜悦。离村东头不远,再走个二三百米就到东屯了。村里新居如雨后春笋般崭露头角,使得原本就近的两个村子愈发亲近,也许不久的将来,它们将携手连成一片。

村子的最东端,住着一位名叫王贵有的人家。他自诩风度翩翩,英俊不凡。那头发,总是抹得油光可鉴,亮得连苍蝇落上去都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留神就劈了个叉。他梳着分头,前额凸起,每每开口说话,那黄澄澄的龅牙便露了出来。不熟悉他的人乍一看,还以为穿越回了抗战年月,这不活脱脱一个汉奸形象嘛。

这王贵有原本在自家院子里悠哉游哉,一瞅见包三媳妇从西边走来,立马抄起扫帚,大步流星地跨出院门。

“哟,三媳妇回娘家啊?”王贵有露出一口标志性的龅牙,语气里透着一丝不怀好意。

“嗯,回去看看。”包三媳妇对这位“万人烦”先生实在提不起兴趣。虽然王贵有在村里也没犯下什么滔天大罪,比起那个臭名远扬的瘪嘴杨来是好多了,但他这副尊容,实在是让人喜欢不起来,总得防着他一手。

包三媳妇抬头应了一句,便急匆匆地低头赶路,恨不能脚下生风,立刻逃离这位“视线追踪者”的视野。虽然没抬头,但她能感觉到王贵有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身上。

“包三老弟那摩托车,哎呀,轰隆隆一响,想载谁就载谁,弟妹,你坐过没?”王贵有自顾自地搭话,也不管包三媳妇理不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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